男子 23 萬剛買的新車不到 1 天出故障 4S 店:隻修不換

08-09

剛買的新車不到 1 天出故障

23 萬多元購買的新車,提車不足 24 小時就出現瞭故障,這讓車主陶先生十分來氣。

" 想換車,店方卻不給換。" 日前,陶先生致電潁州晚報熱線。

對此,4S 店相關負責人表示,車出現的問題不大,沒有達到退換車的標準。目前,店方與廠傢正在共同協商解決此事。

報料:

23 萬餘元買的新車 提車不足 24 小時出現故障

陶先生傢住阜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如意豪庭小區。7 月初,他和妻子湊足瞭錢,準備購買一款轎車。多方挑選,終於看中瞭一輛凱迪拉克轎車,裸車價格 23.7 萬餘元。

7 月 25 日 18 時許,陶先生高高興興地帶著傢人一起,從汽車 4S 店將愛車開回傢。

" 我傢離 4S 店很近,隻有兩三公裡,路上發現車子有點‘生澀’。" 陶先生說,尤其是踩油門時,他感覺很重,有種踩不下去的感覺," 因為之前沒有開過這車,以為新車就是這樣的。"

7 月 26 日一早,陶先生駕著新車上班。可車子剛開出一公裡遠,他發現車上的故障燈亮瞭 !

陶先生立即將車開到 4S 店,要求店傢進行處理。當天一直忙到中午,4S 店的維修人員也沒有檢查出具體問題所在。隨後,維修人員要求拆卸轎車部分零件查找問題。

經過一番商議後,車子被拆卸開,原來是車子變速箱上的一個模塊出瞭問題。

新車就出現這樣的問題,讓陶先生心裡很不舒服,他要求店方更換一輛新車。但店方隻同意免費維修,給陶先生換一個變速箱模塊,無法答應換新車的要求。

店方:

達不到退換車標準 正在積極處理

陶先生說,從 7 月 26 日修車開始,他的車就一直存放在 4S 店內,雙方一直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 店方跟我說,他們無法給予退換車,需要向廠傢申報。" 陶先生說,事情已經過去近半個月,他仍沒有獲得滿意答復。

昨日,陶先生向記者出示瞭購車發票、訂車協議等材料,顯示該車價格為 23.73 萬元,產地為上海市,銷售單位為阜陽亞夏凱迪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其中,一張《車輛預檢問診表》的初步診斷結果一欄顯示:" 技師建議車輛留後做進一步檢查。車主要求把車放在店裡暫時不動,等待通知。" 表上的日期顯示為 7 月 26 日。此外,4S 店還開具瞭一張《證明》稱,該車 7 月 26 日進店進行車輛檢修,後客戶要求退換車,因領導外出開會,無法當面協商。

對此,4S 店售後維修的一名馬姓負責人表示,該車屬於加速無力,是變速箱一個模塊出現問題," 換一個模塊的話,大約需要 3000 元,換過後就可以正常使用。"

" 該車出現的問題不大,沒有達到退換車的標準。" 馬姓負責人表示,達到退換車標準有以下四種情況:轉向系統失效、剎車系統失效、車身開裂、車輛燃油泄漏。

這些天來,店傢一直在積極協調解決此事。" 因為購買的是新車,客戶可能一時間無法接受這種情況。" 馬姓負責人說,目前,店方與廠傢正在共同協商解決此事。最近兩天內,將會給陶先生一個最終答復。

相關部門:已接到投訴,正幫助協調

市工商局 12315 投訴舉報中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接到陶先生的投訴,目前已經移交至轄區工商部門處理,尚不知處理結果。

市工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科一名張姓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規對汽車這一塊沒有具體的規定。一般處理此類事情,工商部門會按照國傢質檢總局公佈的《傢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 以下簡稱《規定》 ) 進行處理。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對於消費者最關註的車輛退換,《規定》列出瞭四種具體情形:從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 60 天內或者行駛裡程 3000 公裡之內,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 ; 在三包有效期內,嚴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計做兩次修理仍然沒有排除故障,或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 ; 在三包有效期內,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兩次,或它們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 ; 在三包有效期內,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當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若出現以上四種質量問題,消費者可更換產品或退貨。

" 具體負責協調此事的工作人員因公外出瞭,暫時還不知道協商結果。" 張姓工作人員說,他們會積極幫助消費者維權。

目前,事情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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