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傢上世界名校通識課
文|寧鳴
本文授權自公號:選美
" 第一次學磕頭,我九歲。我學著如何把我的雙腿向內斂、向下跌在我的中國祖父腳下。這一時,他決心教我一些有關我先祖的事,一些在我們相隔 6794 英裡的三年中被我所忘卻的事。
當我的頭碰到地板,我閉上眼睛,但一個影像——一個我就快相信值得我尊重的影像——仍留在我眼前,要求著我的崇敬。這個影像便是以一種特殊方式呈現出的男子漢氣——手臂放松地繞在胸前,兩腳叉開,臉上掛著一種有所保留的贊賞——我的祖父直到今天仍常常進入我的思緒,提醒著我:自從那時候起,我一直在磕頭。"
這是我去年做助教時,讀到的一篇學生論文的開場白。她描繪的 " 磕頭 " 情境常浮現在我腦子裡,有時主角換成瞭我——我童年時每逢春節都會上演的磕頭:祭祖和拜年。在這一儀式下,似乎我就是她,她就是我,我們就是所有在這一儀式的規訓下長大的華裔女孩。
早在我們懂得自己的尊嚴和價值,獲得獨立判斷能力之前,我們就學會瞭磕頭,學會瞭乖巧,學會瞭順從,學會瞭仰視。作為一個這樣長大的華裔女性,我的美國女兒日益讓我 " 不知所措 "。
從女兒身上學到的
敢於捍衛自己的權利
我的女兒,今年四歲,出生在紐約。剛滿一歲時,隨我們搬到紐黑文。
我從小耳濡目染所瞭解的育兒方式,隻有 " 中國模式 " ——抱著睡覺,追著喂飯,冬天把娃包成粽子一樣保暖……我和愛人雖然嘗試過換種方式養娃,比如出生後就分床睡,按點給飯,愛吃不吃等等,但因為長輩往往不能接受,我們自己也沒有把握,所以都無法一以貫之,最後還是落回 " 中國模式 "。
雖然傢裡維系著中國模式,但孩子一歲便去瞭幼兒園。她周一至五早出晚歸,在學校養成瞭很多不一樣的習慣,比如無論冬夏,總是光著腳丫在房間裡亂串,跟小朋友玩玩具會要求公平分享,走在路上常聲稱自己是帶頭人……
漸漸地,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們傢真的多瞭個 " 美國人 "。
每天下午放學,我們得把女兒從幼兒園接出來,然後去搭校車回傢。車程可能隻有十來分鐘,但從幼兒園到上車點,有步行十來分鐘的距離,到瞭上車點要等多長時間才能上車,還是個未知數。
所以,從走出幼兒園到回到傢裡,中間是段可觀的時間,而在這段可觀的時間裡就有可能發生尷尬的情況——她尿急又找不到廁所,以致尿褲子。
那段時間是奶奶負責接她。這種尷尬局面發生過一次以後,奶奶就總是要求她在放學離開學校前去小便一次。
她常常反抗,對奶奶說:" 我現在不想尿尿 "。奶奶堅持,她便回答:" 我知道我想不想便便。如果我想,就去。如果不想,就不去。"
奶奶繼續勸她:" 有時你現在不想,但一走出門你就想瞭,所以不如每次都便便瞭才走。" 女兒雖然劇烈抗拒,奶奶還是堅持讓她必須便瞭才出門。
我開始很認同奶奶的建議,所以有時和奶奶一塊勸女兒。女兒不斷地抗議,以致每天放學都像一場硬仗。直到有一天,女兒又抗議這個 " 政策 ",她義正辭嚴地說:" 你們怎麼可以規定!" 我看著她因為憤怒而漲得通紅的小臉,才忽然意識到她一直在拼命維護的,是她對自己身體最最基本的自主。
我慚愧不已:當我們在愛的慫恿下,粗暴地規定她什麼時候必須去便便時,我們所做的與限制和剝奪女性的墮胎權有什麼性質不同?
我同時也對她心生敬意:因為她所做的與不斷捍衛女性生育自主的鬥爭又有什麼性質不同?——她完全可以選擇順從,或者甚至陽奉陰違地去一趟,從而為自己輕松解套;但她沒有,她選擇瞭不爭個魚死網破不罷休,而且日復一日。
親愛的女兒,謝謝你教會媽媽,與侵犯人基本的人身自主帶來的巨大傷害相比,即便傢長善意幹涉能帶來些許好處——比如讓你避免幾次路上尿急的尷尬不適——這樣做是多麼得不償失。
女兒喜歡玩遊戲,尤其是剪刀石頭佈,躲貓貓,還有追趕嬉戲。在玩遊戲時,她常堅持由她來制定和解釋規則。有一次在玩剪刀石頭佈時,她忽然隻伸出食指,說:" 這是蜜蜂的尾巴,它可以同時贏佈和剪刀,但會輸給石頭。"
又有次我們在追趕嬉戲,女兒在貫徹規則:" 爸爸來追我,我先跑出去,爸爸數三聲以後開始跑來追我。" 然後," 我來追爸爸,爸爸先跑出去,我數三聲以後開始跑出來追他。" 反復幾次後,女兒發現自己總是被爸爸追上,但卻很難追上爸爸(那是當然的囉)。
於是,女兒停下來,大聲宣佈說:" 現在規則是這樣的,我來追爸爸,爸爸先跑出去,我數三聲以後開始跑出來追他。如果我碰到前面的那個消防栓,就算我追上瞭爸爸!"
是的,四歲的孩子都知道,對稟賦、條件不同的人 " 一視同仁 ",有的人就根本沒有贏的可能。看似公正的形式背後是對一部分人永遠的機會剝奪。
我們當然可以 " 嘲笑 " 四歲孩子制定的規則,好像是通過耍賴來贏得遊戲,但當我們的女兒們提出要制定規則時,請不要說 " 規則就是這樣的,不由你我來改變!" 而是和她一起思考,怎樣的規則能充分考慮人的不同稟賦、條件,從而保證每個參與者真正享有機會平等。
被強加的 " 矮人一截 "
女兒很愛學習,文字、算數、故事、自然……但獨獨不喜歡學習榜樣。
她生性害羞,在生人面前幾乎完全不願吱聲。奶奶有時看到別的小朋友大方地在電視上朗誦詩歌,表演節目,就會對她說:" 你看看這個小姐姐,多大方啊!你要向她學習哦!" 女兒就會癟著嘴生氣。
又比如,今天吃晚飯時,外婆勸導她吃蔬菜,說:" 記不記得東東(書上的一個小朋友),他特別喜歡吃各種各樣的蔬菜,爸爸還專門獎勵瞭他一隻玩具烏龜。你應該學習東東!" 女兒抗議說:" 不要,不要,不要學習東東!"
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每當大人們端出榜樣來鼓勵女兒如何行動,不僅會遭來她的抵抗,而且會讓她非常氣惱。這種氣惱與我們非要她去便便時的義憤不同:後者是正當權利受損時的反應——理直氣壯;當我們要她學習某某小朋友時,她的氣惱是一種矮人一截的憋屈,而且還有一種很冤的感覺——因為是我們強加給她的 " 矮人一截 "。
榜樣把人根據一種尺度劃分高低。當我們被看成榜樣的時候,我們被化約成瞭某種價值的單薄樣板。而當我們被迫把別人視為榜樣時,我們被化約成一個需要被克服、被拋棄的缺點和不足之處。
我從小成績不錯,所以常被傢裡的叔叔伯伯當成榜樣向弟弟妹妹兜售。一方面,弟弟妹妹們變得很難與我這個 " 好成績 " 樣板親密無間," 肆意撒潑 " 和分享秘密;同時,我這個 " 榜樣 " 也漸漸成為他們沉重的心理負擔,一個妹妹甚至在自己的 QQ 簽名中抱怨到:" 傢有學霸,苦不堪言。"
美國的小朋友不會被要求以誰為榜樣——這並不意味著她們沒有自己認同的生命楷模(role model); 由個人由衷認同的楷模,往往不同於某種外力強加的榜樣;當一個人由衷認同另一個人的生命、生活,並自願將之作為楷模時,她眼中的楷模不是某種抽象價值,而是一個整全的,充滿種種張力、甚至掙紮的生命個體。
如果期望女兒做某件事或形成某種習慣,訴諸 " 榜樣的力量 " 遠遠不如訴諸理性的力量。告訴她西紅柿含有很多維生素 c 還有胡蘿卜素,吃瞭又長聰明又能漂亮,她很可能就立馬勺起西紅柿,大口大口吃起來。
當然,四歲的她遠不是完美的理性人,所以訴諸理性並不總是奏效。但面對我們的孩子,無數性格迥異、生機勃勃的孩子們,當我們訴諸她們的理性時,我們在塑造的是未來某個時候一個個成熟的、豐滿的、會獨立思考、有獨特價值的人;相反,當我們強加給她們榜樣時,我們在把她們抽空成一個個晦暗無光的 " 缺點 ",把她們推向自卑的深淵。
我不記得我小時候曾義正辭嚴地 " 頂撞 " 父母," 你們怎麼可以規定!"
我不記得我小時候擲地有聲地說," 我來制定規則!"
我也不記得我小時候 " 不懂事地 " 決絕反對學習榜樣……
或許這些也曾發生過,但它們太早太快地被 " 斧正 " 瞭——因為 ( 也因此 ) 我是一個典型的亞裔 " 乖乖女 "。
即便我們生活在一個從上到下、延續千年的傢長制下,我們都可以從現在開始,尊重、珍愛我們的女孩,悉心呵護每個孩子的自我意識和獨特價值,鼓勵而不是抹殺她參與、塑造和守護公共規則的心願。
唯此,我們才有資格去期盼一個更自由、平等的未來世界。
作者與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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