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7 月 19 日宣佈,36 種藥品經談判成功正式納入國傢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范圍。
這 36 種藥品多為高價剛需藥,談判後的醫保支付標準與 2016 年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到 44%,最高的達到 70%,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將大為減輕,也兼顧瞭醫保基金的負擔能力。
支持醫藥創新
此次納入藥品目錄的 36 種藥品,包括 31 種西藥和 5 種中成藥。
西藥中有 15 種是腫瘤治療藥,覆蓋瞭肺癌、胃癌、乳腺癌、結直腸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種,曲妥珠單抗、利妥昔單抗、硼替佐米、來那度胺等多個社會比較關註、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靶向藥位列其中。
其他藥品分別為治療心血管病、腎病、眼病、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藥物,以及兩種罕見病藥品即治療血友病的重組人凝血因子Ⅶ a 和治療多發性硬化癥的重組人幹擾素 β — 1b。
中成藥中有 3 種腫瘤藥以及 2 種心腦血管用藥。此外,醫保藥品目錄準入談判充分體現瞭對醫藥創新的重視和支持,列入談判范圍的西達本胺、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國傢重大新藥創制專項藥品全部談判成功。31 種西藥中有 22 種進口藥和 9 種國內藥。
患者負擔減輕
據瞭解,此前這些藥品臨床價值高但價格較貴,患者負擔重。如乳腺癌靶向藥曲妥珠單抗,2016 年國內市場價格約為每單位 24500 元。此次談判後,曲妥珠單抗進入醫保藥品目錄後的支付標準降至每單位 7600 元,降幅約為 69%。考慮到進入乙類目錄後,醫保基金將支付 70% 多的費用,患者個人負擔的費用進一步減輕。同時,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後的支付標準低於周邊國際市場價格,患者再不用為瞭省錢到周邊國傢和地區買藥瞭。
利於企業發展
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介紹說,這是我國首次開展藥品目錄準入談判。
今年 2 月,人社部印發瞭 2017 年版國傢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隨後通過專傢評審確定瞭 44 個價格相對高的專利、獨傢藥作為擬談判藥品,由醫保經辦機構與藥品企業展開談判以確定適當的醫保支付標準。最終,44 個藥品中談判成功 36 個。這一全新嘗試在明顯擴大保障范圍的同時,有效控制瞭醫保基金支出和社會醫藥費用負擔。藥品企業的藥品價格雖然大幅下降,但納入目錄後將被更多地使用,也有利於企業發展和創新。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 2017 年 07 月 20 日 08 版)
記者:白天亮
原標題:36 種高價剛需藥納入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