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傢族辦公室團隊負責人王芳,最近經常遇到焦慮甚至恐慌的客戶。
2017 年 7 月的一次演講後,一位五十多歲的女士到後臺問她:" 我在香港配置瞭 1.5 億金融資產,我該怎麼辦 ?" 她的錢都是從地下錢莊出去的,王芳的演講聽得她心驚肉跳,直冒冷汗," 恨不得立即飛到香港去處置資產 "。
這位女士的恐慌,來自中國版 "CRS" ( commonreportingstandard,共同申報標準 ) 的出臺。目前全球已有 100 個國傢實施 CRS,旨在實現跨國間稅收居民金融賬戶的信息透明化,讓逃稅者、洗錢者和腐敗分子的海外資產無處可藏。
在國內,首先被調查的是賬戶加總餘額超過 100 萬美元的高凈值客戶。對於這些富豪來說,納稅倒在其次,他們最擔心的是其海外財富的公開,以及可能隨之而來的對資金違規出海的清算。
這批海外資產有多少 ?" 這是一個大到你無法想象的體量,而 CRS 就像是把裝滿黃金和珠寶的箱子從地下室請到地上來瞭。" 王芳說。
1、CRS 來瞭
簡單來說,就是先撈 " 大魚 ",一年以後再撈 " 小魚 "。
2017 年 5 月 23 日晚,國傢稅務總局、財政部和 " 一行三會 " 六部委共同發佈《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 ( 以下簡稱《辦法》 ) ,中國內地從 7 月 1 日開始實施,被稱為中國版 "CRS" 的立法。
該《辦法》規定,銀行、證券、信托、期貨、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開展對非居民金融賬戶的盡職調查。" 非居民 " 概念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和企業。
認定是否稅收居民的標準不僅是境外身份證明,還包括境外居住地址、電話號碼、賬戶等。也就是說," 稅收居民 " 的概念比身份證明更為嚴謹,還包括個人居住痕跡。
對於新開的賬戶,上述金融機構在註冊時就要區分是否非居民 ; 對於既有賬戶,要求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高凈值客戶 ( 6 月 30 日前賬戶加總餘額超過 100 萬美元 ) 的調查,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低凈值客戶的調查。簡單來說,就是先撈 " 大魚 ",一年以後再撈 " 小魚 "。
對於存量的非居民機構賬戶來說,則要完成 6 月 30 日前賬戶加總餘額超過 25 萬美元賬戶的盡職調查,低於這個金額的無需調查。
需要匯總的信息包括非居民賬戶的持有人姓名、現居地址、稅收居民國 ( 地區 ) 、納稅人識別號、出生地、出生日期 ; 賬號、單個金融賬戶餘額、利息、股息等。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金融機構需要在國傢稅務總局網站註冊登記,並且在每年的 5 月 31 日前報送上述盡職調查信息。國傢稅務總局獲得這些信息後,將與賬戶持有人的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開展信息交換。首次對外交換信息的時間為 2018 年 9 月。
舉例來說,比如有個人早年在香港一傢銀行存瞭一千萬美金。此前這筆錢內地是不知道的,但 CRS 實施之後,因為他是內地人、在內地居住,屬於內地稅收居民,涉稅信息須傳回內地。
這傢銀行通過計算機篩查,會發現他是用港澳通行證開戶的,會給其賬戶打上海外稅務居民識別標記,把賬戶信息與其他非居民的賬戶信息匯總後交給香港稅務局。明年 9 月,香港稅務局會把它傳給內地稅務機關,以跟內地互換香港客戶的信息。
2、與國際接軌
外國人在海外藏資產是為瞭避開高達 40% 的遺產稅 ; 中國人則更多是為瞭資產保值、子女留學,或隱藏來歷不明的財產。
作為國際稅務從業人員,科林曾分別在瑞士、避稅島以及倫敦工作,多年來專職研究 CRS。他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剛剛在國內引起關註的 CRS 在英國等地從 2014 年就開始瞭。
國際上最早做這件事的是美國。2010 年,美國頒佈《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 ( FATCA ) ,要求外國金融機構向美國國內收入局報告美國稅收居民 ( 包括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 ) 賬戶的信息,否則外國金融機構在接收來源於美國的特定收入時將被扣繳 30% 的懲罰性預提所得稅。
據科林解釋,西班牙、法國、意大利、德國和英國等歐洲國傢與美國簽訂這個協議之後,覺得這個制度好,希望也可以搞一個類似的多邊模式," 歐盟國傢都贊成這麼幹,所以 OECD (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 搞瞭個全球版的統一報告準則,就是 CRS,比 FATCA 簡化 "。
2014 年 7 月,OECD 版 CRS 發佈。後來,G20 峰會希望將其推向全球,共 100 個國傢分兩批加入。作為 G20 的成員國之一,中國是第二批加入 CRS 的國傢。
據科林觀察,同樣是在海外藏資產,國外和國內富人的動機往往不同,外國人是為瞭避開高達 40% 的遺產稅 ; 中國人則更多是為瞭資產保值、子女留學,或隱藏來歷不明的財產。
CRS 在國內落地的難度要大於國外,因為國外金融機構和稅務部門之間可以數據共享,而國內稅務機關要獲取資產信息,須滿足一系列條件和經過嚴格的程序,才可以去查銀行存款賬戶。
"CRS 以後,這些金融信息稅務部門全都掌握瞭,但搞笑的是,隻傳非稅收居民、不傳稅收居民的。意思是,我的錢在國外會被稅務部門知道,在國內反而不會被知道。" 科林說。
另一個困難在於,中國金融機構對客戶資料的保存非常簡單。比如申報 CRS 時,電腦系統裡看不到客戶的海外識別標記,不知道這個人是境外身份。上述《辦法》規定,金融機構要開展電子記錄和紙質記錄的檢索,包括過去 5 年中獲取的和賬戶有關的全部紙質資料,可以想見這是多大的工作量。但是在國外,個人在金融機構開戶時就會填寫十分詳盡的調查問卷,所以歷史資料在電子系統裡很完整。
在國外,金融賬戶的盡職調查還會借助專業的外包團隊。王芳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英國,各大銀行要聘請兩個外包商,一個是印度的 IT 團隊,一個是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比如一傢銀行有 20 萬客戶,它會把所有的客戶數據傳給 IT 公司,後者用電子檢索的方法,把有海外識別標記的客戶篩選出來。然後把這些人的信息交給會計師事務所,再人工審核是否合規。最終會計師事務所將報告交給銀行並上報英國稅務局。
"CRS 是個新東西,總行知道的人都寥寥無幾,何況需要匯總信息的各地支行網點。" 對 CRS 頗有研究的私人銀行傢古致平對南方周末記者說,現在國內金融機構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做 CRS," 必須在明年 5 月 31 日前報出去,怎麼報啊 ? 隻能摸著石頭過河。"
渣打銀行 ( 中國 ) 的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該行已專門成立瞭特別工作組,通過系統升級、開戶流程梳理、組織內部培訓及積極與相關客戶溝通,於 7 月 1 日開始實施 CRS 對客戶的盡職調查。
3、最惶恐不安的人群
最為驚慌的是兩類人,一是依托避稅天堂做生意的國際貿易商 ; 二是借由地下錢莊等違規方式資金出海的富人們。
" 驚慌 ",幾乎是所有采訪對象觀察到的國內富人們的共同反應——驚慌來自財產披露的不安全感、可能新增的納稅負擔以及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資產可能面臨的 " 秋後算賬 "。
在 CRS 的國傢 ( 地區 ) 名單中,包括中國香港、瑞士、加拿大、新西蘭、新加坡等幾乎所有中國人喜歡配置資產的地方,也包括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
面對 CRS 最為驚慌的是兩類人,一類是依托避稅天堂做生意的國際貿易商,另一類是借由地下錢莊等違規方式資金出海的富人們。
王芳記得,有一次講課之後,一位聽眾非常著急地找到她,要送她去機場。原來這位先生從事國際貿易行業,在國內生產汽車儀表盤,在開曼等海外避稅地成立多個殼公司,他把貨賣給這些公司,殼公司再與國外的買方簽合同,以此方式得以避稅。
根據 CRS 規定,這類殼公司屬於 " 消極非金融機構 ",包括設立在某避稅地、僅持有子公司股權的中間控股公司。如果其控制人是非居民,這些機構和控制人的賬戶信息也要報送回國。
這些殼公司的賬戶往往開在香港,因為實際控制人是內地稅收居民,所以 CRS 下這些公司的賬戶信息會被香港金融機構搜集、上報,交換回內地。不僅無法再避稅,之前的欠稅也可能會被追繳。
除瞭國際貿易商,最恐慌的還有資金繞過外匯管制出境的人。
如果錢從非正規渠道流出,在 CRS 實施後,產生的第一個問題不是稅收,而是追究錢是怎麼出去的," 如果走地下錢莊,可能是要被判刑的。" 王芳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 39 條規定,違規將外匯轉入境外的,責令調回,並處逃匯金額 30% 以下的罰款 ; 情節嚴重的,處逃匯金額 30% 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般來說,資金通過地下錢莊出海的方式是 " 對敲 "。地下錢莊在境內和境外分別設有公司,若需要人民幣換美元,它會讓客戶把錢打到境內公司的賬戶上,它的境外公司再把美元打入客戶的境外賬戶中。
古致平說,超過 5 萬美元出境就是違反國傢外匯管理條例的,但是地下錢莊在這些年裡一直悄悄發展," 體量很大,尤其是去年,為瞭抵抗人民幣貶值,大批富人配置海外資產 "。
此前,內地人赴香港買保險可以刷銀聯卡,這成為瞭很多人資金出海的通道。CRS 之下,這些保單賬戶信息也都會被送回內地。
一位香港保險公司的從業人員對南方周末記者說,CRS 之下內地富商們很焦慮,他們一向低調謹慎,很多富商極力避免讓自己的名字出現在富豪榜單上,這下他們全球的資產都將被看透," 他們非常沒有安全感。"
4、CRS 催生的生意
如何規避 CRS,儼然已變成瞭一門生意。
打開百度搜索 "CRS",排在前面的搜索結果,都是各類資產公司兜售 " 如何規避 CRS" 的推廣鏈接。怎樣躲開 CRS,儼然已變成瞭一門生意。
市面上,主要的 " 解決方案 " 是兩種:買護照或者買保險。
買護照,是指持有 100 個 CRS 國傢以外的他國護照。但根據 " 稅收居民 " 的標準,換瞭國籍還不夠,還需要印證居住信息。換句話說,如果你買瞭多米尼克、安提瓜這類偏僻小島的護照,還要舉傢住過去。
古致平介紹說,最近國傢出瞭新規定,若發現雙重國籍的中國居民,將直接註銷其中國身份證," 這下可麻煩瞭,你變成瞭三五萬人口的小國國民,以後進中國都要辦簽證的 "。
第二個辦法是買保險,比如中國臺灣地區和美國目前不在 CRS 范圍內,於是這兩個地區的保險產品火瞭起來。
但是,中國沒有和美國簽訂協議是因為 FACTA 比 CRS 復雜得多,目前國內的水平配合不瞭。若是經過幾年 CRS 的磨合,中國去簽 FACTA 是可期的。
中國臺灣及其他地區也是如此。" 臺灣今年不是 CRS 地區,也許明年就是瞭。而保險產品不是買一年就能撤的,退保退回來的錢可能很少。" 古致平說。
規避 CRS 的第三種辦法,是持有非金融資產,比如房子、珠寶、藝術品,這些資產暫時不在 CRS 盡職調查的范圍內。
王芳觀察到,2016 年以來內地客在香港買房子的熱情又高漲起來瞭,她認為這與 CRS 有關。香港特區政府差餉物業估價署數據顯示,香港房價已連續 8 個月創新高,過去 15 個月累計上漲近 24%。
" 內地富商在港持有金融資產的體量過於龐大,推高瞭整個香港房地產的價格。即便有高達 30% 的印花稅,也沒能擋住買房人的熱情。" 王芳說。
" 不做困獸之鬥 ",采訪中南方周末記者經常聽到業內人士說,CRS 將逐步帶來中國富裕階層的全部資產透明化。過去,可以利用國傢間的信息不對稱到處藏錢,但 CRS 實行兩到三年後,這樣的時代將被終結。
"CRS 將為國內整個社會的稅收稽查,以及遺產稅、贈予稅等個稅的開征打下堅實的基礎。" 王芳說。
另外,個人境外房產信息的跨國披露已經在歐洲悄然進行。科林說,2015 年起,歐盟國傢要進行跨國五大非金融類收入和資本的信息自動交換,包括受雇所得、董事費、壽險產品、養老金和不動產所有權及來源於不動產的收入。
這意味著,繼金融賬戶透明化之後,全球也即將迎來不動產信息透明化的時代。
( 應受訪者要求,科林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