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子換取養老金,大傢為什麼不買賬?

08-01

這個世界上誰的錢最好騙呢?對,你答對瞭,老人的錢最好騙,所以“以房養老”這類騙局瞄準的就是老人。

“騙局是如何將房產過戶的?

這些騙子忽悠老人把房子拿出來做抵押,抵押借到的錢交給他們去做理財,他們也承諾每個月給老人高 10% 的回報,很多老人就在這種情況下上當受騙瞭,可能剛開始一兩個月也能收到一些收益,但是當抵押貸款期限滿瞭之後,老人就會發現,因為還不出抵押貸款的錢,所以房子就被騙子騙走瞭。因為之前簽瞭一系列委托的協議。而這些協議很復雜,老人又搞不懂,就出現瞭 1000 元把價值 690 萬元的房產賣掉的事件。

這樣的事件剛開始警方也還沒有引起關註,因為從程序上來看,都是齊全的,甚至還去公證處做瞭公證,後來越來越多的老人報案之後,大傢才意識到這是一種新型的騙局,當然引起註意瞭,就相對好辦。

推行的“以房養老”模式,市場反應如何?

“以房養老”的騙局讓我想起瞭 2014 年保監會就曾經推廣過這種養老模式,今年還強調瞭要繼續推廣試點,但市場上的反應卻不熱烈。當然這與我們上面提到的“以房養老“騙局卻不一樣。

“以房養老”又叫“倒按揭”,就是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 60 歲以上的老年人,將房產抵押給金融保險機構,然後按月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保障生活的費用。期間老人仍然可以居住在此,對房屋仍然擁有占有權、使用權、處置權等權利直至身故;在老人身故之後,金融機構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實現價值上的變現。

這個政策看起來還是挺不錯的,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都有試點,但是兩年多瞭,四大試點城市隻有 60 戶投保,而且隻有幸福人壽一傢保險公司推出瞭相關產品。

“以房養老”的模式為何遭到瞭市場的冷遇?

“以房養老”模式其實是從國外來的舶來品,最早源於荷蘭,之前美國、日本、英國等國傢都實行瞭該項政策,而中國對於這外來的舶來品顯然是水土不服。

為什麼呢?原因我覺得是挑戰瞭傳統觀念,因為中國人一直有 “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大多數中國人還是希望把房產留給孩子。現在這種模式很難為人接受,另外在生前就處理身後事,也不符合中國人的倫理常識。

當然對於金融機構而言,這樣的模式其實也有風險,因為中國的房屋產權也就 70 年,60 歲以上的老人將自己的完全產權的房屋抵押給銀行,你想想,商品房還有多少年的使用期限呢?所以這也是為什麼金融機構叫好不叫座的原因瞭。

現在在中國實行“以房養老”的時機並不成熟,雖然政策導向是好的,能夠有效緩解老齡化帶來的養老壓力,同時還能為金融機構創新提供一個發展的領域,但是“拿來主義”並不適合我國目前的法律,如果想要成功推廣“以房養老”,必然有契約精神的規范和建設。

如果是真的要解決普通老百姓養老金不足的問題,真正的出路在於要提高政府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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