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租購同權”多重障礙亟待破解

07-20

每經記者 杜冉樂 實習記者 吳抒穎 每經編輯 陳俊傑

7 月 17 日,廣州市政府出臺新政保障租購同權,涉及賦予符合條件的房屋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的權益等多項內容。這意味著不用買學區房 , 也有入讀該區名校的機會。

記者註意到,這雖是 " 租購同權 " 概念在全國范圍內首次被提出,但實際上,早在 2015 年深圳的公辦小學就已向租房客敞開瞭大門。

深圳試水在前,廣州推動在後。那麼,針對社會關註度很高的就近入學權益,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哪些問題呢?

深圳 " 同權 " 的困難

以深圳為例,2015 年起,深圳市小一初一學位申請已經全面實行積分入學辦法。其中小一學位申請主要根據申請人在學區的住房和入戶情況,再按申請人在學校地段居住時間長短、是否獨生子女等情況進行量化。

具體到區而言,福田區 2017 年公辦小學的積分入學制度,兒童為福田戶籍、且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證明的情形,可獲得 65 分基礎分,按備案過的租賃憑證每滿 1 個月加 0.1 分,累計不超過 10 分。

而如果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且兒童入戶在該房產的,可獲得 80 分基礎分,按房產證發證日期每滿 1 個月加 0.1 分,累計不超過 10 分。

同等條件下,租房與購房之間上限相差高達 15 分。實際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深圳南山、羅湖等各區,租房與購房之間的分值也均有較大差別。

一名在深圳租房的學生傢長告訴記者,按照條件,他的孩子在深圳入讀小學並不難,但如果要入讀排名較高的學校,分差太大基本實現不瞭。

除瞭政策本身帶來的差別,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租房客也可能會遇到來自房東方面的阻礙。據《南方都市報》,由於深圳采取學位鎖定制,不少 " 名校 " 片區的業主將房產分為學位及房子兩塊出租,單純的出租房產會浪費房產的學位,不少業主並不願配合租房客辦理租賃合同。

即使 " 同權 " 很難,但在業內人士看來,深圳的入學政策其實已經算是探索得比較好瞭。深圳房地產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李宇嘉博士表示,深圳的入學政策,戶籍和房產的影響相對較小,是相對較好的做法。

廣州也有繞不開的 " 坎 "

相較深圳全部采用積分入學的方式,廣州目前的入學政策對有房產的戶籍兒童傾斜更多。以越秀區為例,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如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且房產為兒童父或母全權所有,就由對口小學接收。

對於租住戶,越秀區規定,手續完備、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內的租住戶,並且該住房為適齡兒童與父母在廣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可以安排對應地段入學;私人出租屋還有沒有房管局認可的則是統籌入學。

值得一提的是,除越秀和荔灣區,廣州其他區租住戶基本是統籌安排學位。

李宇嘉告訴記者,廣州目前的入學政策相對 " 死板 ",沒有戶籍且沒有房產的兒童在廣州入讀小學會受到諸多限制,後續仍存在改進的空間。

那麼,租購同權應如何實現?多名業內人士表示,實現的關鍵在於優質教育資源的不斷增加。鏈傢研究院院長楊現領分析認為,學區房房價過高的問題,核心的癥結在於教育資源供給不足,使得學區成為稀缺資源,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是通過市場化、民營化的機制釋放教育供給能力。

方圓地產首席市場分析師鄧浩志也指出,由於租房對學位保障不足,於是社會出現瞭大量因入學而被迫產生購房需求的現象,租房若能保障學位,則購房壓力與迫切度能有所緩解。但要註意的是,廣州優質學位資源目前仍比較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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