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接受移動支付?拒收人民幣現金涉嫌違法
⊙見習記者 劉飛 ○編輯 陳羽
當商傢拒收現金,隻接受移動支付方式時,到底有沒有違法呢?隨著無現金社會漸成氣候,相關爭論不絕於耳。
接近央行人士昨日向上證報記者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商傢拒收人民幣現金屬於違法行為。
該條例總則第三條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
針對外界認為的 " 拒收現金並不等於拒收人民幣,移動支付隻是一種支付手段,但移動支付的貨幣還是人民幣,而不是用美元或者其他外幣 " 針對這一說法,該人士表示,在任何一個場景裡,如果隻有一種支付形式存在,一定是國傢主權貨幣——人民幣。
他解釋稱:" 法定貨幣——人民幣,就是我們錢包裡的紙幣,紙面上面寫有中國人民銀行字樣,代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使的是國傢主權,這是唯一的合法的法定貨幣。" 相反,拒收銀行卡、第三方支付等支付並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