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應發工資、實發工資的區別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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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日,人社部在 2017 年二季度新聞發佈會上透露,截至目前,全國共有 11 個地區調整瞭最低工資標準。

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是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有到底有什麼區別?應稅工資又是什麼 …… 快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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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瞭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假、節育手術假等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瞭正常勞動。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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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不包括哪些收入?

一些企業把不應包含在最低工資中的勞動者合法收入囊括在最低工資中,使得最低工資 " 含金量 " 打瞭折扣。

那麼,最低工資不包括哪些收入?

1、加班加點工資(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

2、福利待遇(醫療衛生費、計劃生育補貼、探親路費、培訓費等);

3、特殊工作環境津貼(高溫、有毒等);

4、非貨幣收入(社保、公積金,住房、夥食補貼等)。

值得註意的是,最低工資是勞動者的應發工資,而不是實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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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應發工資?

應發工資,即根據勞動者付出的勞動,應當得到的工資待遇。

應發工資 = 基本工資 + 獎金 + 津貼和補貼 + 加班加點工資 +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勞動者因個人原因缺勤或曠工造成的工資或者獎金減少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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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實發工資?

實發工資,也稱應得工資,即勞動者應當實際得到或者用人單位應當實際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實發工資不等同於應發工資。實發工資 = 應發工資-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應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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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應稅工資?

應稅工資是在《個人所得稅法》上的說法,即勞動報酬在扣除免稅項目後的應當按國傢規定繳納所得稅的部分。

而此處提到的 " 勞動報酬 ",即應當是應發工資。應發工資中所有的組成項目,都在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范圍之內。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 按照國傢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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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繳費工資?

繳費工資是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它根據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單位繳費工資總額應等於本單位全部職工的繳費工資之和。繳費工資經社會保險部門核定後,全年不變。

繳費工資=應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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