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記者 王兆寰 北京報道
2018 年全國兩會隆重召開,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提高直接融資特別是股權融資比重,支持優質創新型企業上市融資,深化多層次資本市場改革。
在業內人士看來,這無疑為 2018 年資本市場的發展指明瞭方向。兩會代表委員濟濟一堂,對資本市場的未來發展與制度建設展開討論。
全國人大代表、證監會原副主席劉新華表示,要深化多層次資本市場改革,要做好主板和創業板的改革,充分發揮主板市場的功能,輻射力度應該進一步增強,實現多元化為實體經濟服務,服務的范圍應該不斷地拓展。努力增加制度供給和包容性,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企業的支持力度。繼續深化新三板改革,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大力發展債券市場,協調債券市場的統籌發展,引導期貨與衍生品市場的健康發展。
值得註意的是,以全國人大代表、深交所總經理王建軍為代表的兩會代表委員,紛紛發出應當進一步提高資本市場的違法成本的呼聲。
王建軍提出 " 關於修改刑法加重欺詐發行犯罪刑罰力度的議案 ",建議將欺詐發行的最高刑期由 5 年改為無期,並相應提升罰金額度。
該消息一發出,投資者們無不拍手稱快,微信微博紛紛刷屏。" 隻有加強保護投資者才是王道。" 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傢李大霄發微博第一時間力挺王建軍。
加大制度改革 支持實體經濟
發展資本市場對於支持實體經濟的意義重大。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薑洋在接受記者關於 " 資本市場如何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支持力度 " 的問題時表示,今年將繼續深化 IPO(新股首發)市場化改革。
事實上,監管層在今年 1 月底召開的證監會系統 2018 年工作會議上,就已經傳出瞭相關信號。會議明確,要以服務國傢戰略、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為導向,吸收國際資本市場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與方法,改革發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與此同時,中國證監會、深滬證券交易所密切地對互聯網、智能制造、生物醫藥、生態環保等四大行業的企業進行調研,調研內容多是瞭解企業的發展歷程和所掌握的核心科技技術,以及企業融資訴求,為下一步推出的一系列以發行上市制度改革為核心的監管新政奠定基礎。
在申萬宏源證券看來,2018 年是資本市場強國的首推年,對資本市場的定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建設資本市場強國。與境外市場相比,資本市場強國主要表現為服務國傢戰略、中國特色和國際競爭力三方面。
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可能成為資本市場服務國傢戰略的有效突破口,對於新技術新產業等服務能力的提升主要體現在發行體制的包容性和適應性上,今年港交所在積極探索同股不同權,A 股市場有望借助某些特殊機制安排留住 BATJ 一類的新產業公司,同時為吸引獨角獸級企業及優質境外紅籌企業回歸國內創造有利條件。
資本市場雙向開放進程有序推進,以開放促發展,以開放來提升資本市場國際化程度是大勢所趨。2018 年滬港通及深港通每日限額有望放開,債券 " 南向通 " 有望推出,滬倫通取得實質進展,H 股逐步試點全流通。
對此,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更是直言不諱:在支持新經濟方面,將會考慮一系列制度創新。例如,可能會對盈利要求進行調整,綜合看公司發展的 " 技術參數 " 是否跟產業未來發展一致。對於同股不同權的境外上市企業回歸 A 股,也可能會作出制度安排。新經濟企業的認定標準還需要各部門研究確定。
對於海外新經濟企業回歸適合發行 A 股 IPO 還是采用 CDR 的方式,閻慶民回應稱,CDR 的方式更合適,這也是國際慣例。
此外,王建軍還建議,修改公司法完善雙重股權結構制度供給。在他看來,從資本市場建設層面看,完善雙重股權結構制度供給有助於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提高 A 股市場的國際競爭力與吸引力,使境內資本市場成為中國新經濟的主場,使投資者能有更多機會參與我國新興產業,進而真正形成 " 融資功能完備、基礎制度紮實、市場監管有效、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護 " 的多層次市場體系。
對此,王建軍建議修改公司法第 103 條關於一股一權的規定,改為 " 所持每一相同種類股份有相同表決權 ",同時修改第 131 條,授權國務院制定細化性配套制度。
加大違規處罰力度
違法違規成本低一直被認為是資本市場違規行為屢禁不止的主要原因,這次兩會代表委員們更是對此高度關註。
在談到如何加大對欺詐發行行為的處罰力度時,閻慶民表示,現在對金融業進行嚴監管, ( 有欺詐發行 ) 問題的企業要求強制退市,加重欺詐發行刑罰還在研究之中。
同時,今年要繼續按照年初證監會系統工作會議的部署,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護投資者權益,另外還要敦促市場主體,讓保薦機構等發揮更大作用。
市場分析人士認為,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的前提導向下,2018 年資本市場發展將向本源回歸。首先則是依法治市,推進法治建設的回歸本源,因此加大違規處罰力度就成為重中之重的大事。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律師協會會長、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主任肖勝方也表示,不僅僅是證券領域,整個社會的違法成本都偏低,核心是因為我們國傢在法律制定過程中缺乏一種 " 懲罰性賠償 ",立法的價值取向需要轉變。
具體到證券市場,違法違規成本過低,而上市和並購成功之後可以獲得的利益巨大,這正是欺詐發行、虛假披露、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亂象的根本原因。
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證監會主席肖鋼直言:因為《證券法》繼上一次修訂以後,市場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法律應該要跟上。在未來的證券法修訂中應該提高處罰金額,但要根據不同的性質與不同的違規違法程度而有所區別。比如說欺詐行為,因為資本市場核心是信息透明,對於市場欺詐行為要狠狠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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