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商務部公佈瞭最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從 7 月 1 號開始,任何汽車 4S 店在售車的時候,搭售和提價都將受到處罰。
在政策實施一個月後,4S 店的銷售情況又如何呢?記者在上海進行瞭調查。
記者以購車者的身份來到一傢進口車 4S 店,在談到車價時,除瞭購置稅外,還多出許多服務費。
某品牌 4S 店工作人員:上牌費 3000, 雜費 2000,我自己上海牌照也要上牌費 3000。
記者:我自己上不可以嗎?
某品牌 4S 店工作人員:不可以不賣的。
記者:不光是我們店, 所有店都是一樣的。
果然,記者跑瞭幾傢車企的 4S 店,銷售無一例外提到瞭服務費。
某品牌 4S 店工作人員:服務費要收的呀, 就靠服務費賺錢,車價本來就是指導價,服務費、上牌費沒打折扣的。
而根據 7 月 1 日執行的新規,汽車經銷商如搭售或者隨意加價,商務主管部門將責令其改正,並可給予警告或 3 萬元以下的處罰。
不過,一些經銷商已在研究對策,把服務費寫進合同,讓消費者吃啞巴虧。一旦有消費者拒絕搭售,很可能會買不到車,或被延時交車。
某品牌 4S 店銷售:我們可以規避風險的,以合同為準,上面我都寫清楚瞭,哪些什麼費用,自願接受什麼樣的價格,有骨氣就不要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