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李偉豪 通訊員 王傳金)徐州市公安局觀音分局候機樓派出所查處一起攜帶違禁品案件。旅客史某因非法攜帶子彈欲登機,被機場安檢部門取消乘機資格,並被機場警方予以行政拘留 6 日。
1 月 24 日上午 10 許,旅客史某在觀音機場二樓出發廳安檢現場,準備乘坐徐州飛往昆明的 3u8854 次航班安檢時, X 光機發現史某隨身攜帶的背包內有一枚疑似子彈。隨後,民警將旅客史某口頭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
經瞭解,旅客史某,男,38 歲,徐州市人。之前,史某的兒子在路邊撿到一枚子彈帶回傢,後來把子彈裝進史某的包裡。" 今天我也沒在意,就帶著這個包來機場坐飛機瞭 ", 史某對民警說。經警方有關專業部門鑒定,史某攜帶的子彈屬於手槍子彈,可以正常使用。
經進一步審查,史某對非違攜帶子彈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機場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條款,予以史某拘留 6 日的治安處罰。
機場警方提醒廣大乘客,嚴禁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等違禁品乘坐飛機。
(編輯 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