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處分 11 名研究生,涉婚外情、廁所偷窺等

09-02

文 |AI 財經社 實習生 李鵬程

編 | 嘉辛

9 月 1 日,AI 財經社獲悉,8 月底清華大學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發佈公告,對 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7 月期間,違紀的 11 名研究生進行瞭處分公告。

這些學生中,有 8 名博士生、2 名碩士生和 1 名在職碩士。他們的違紀行為包括:無故離校 5 天(不記法定節假日)、婚外情、毆打戀愛對象、學術不端、偷窺異性入廁、毆打工作人員等等。校方對違紀研究生進行瞭不同程度的處罰,最輕為警告,最重為開除學籍。

其中,軟件學院 2013 級的在職碩士研究生尹某,在 2016 年 2 月到 6 月期間,多次以清華大學計算機系畢業生身份在全國諸多中學進行宣講。事實上,軟件學院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並非同一專業,二者同為清華大學信息科學技術學院下設的系。計算機系研究生是 " 工學碩士 " 文憑,而所有軟件學院畢業生是 " 工程碩士 " 文憑。

此外,尹某還以清華大學校友總會工作人員的身份,給某中學發放 "XX 清華大學校友會 " 的銘牌,並私自購買、使用瞭清華大學旗幟。他在對外宣傳的材料中,自稱 " 清華大學畢業生、清華大學老師、清華大學校友會 IT 分會副會長 "。

校方認為,尹某的行為損壞瞭學校的名譽,造成瞭較大的不良影響,給予他留校察看的處分,察看期為 2016 年 11 月 23 日到 2017 年 11 月 22 日。

法學院 2014 級的碩士研究生韓某,在 2016 年 9 月 28 日盜用瞭學校某辦公室教師的校園網賬號。隨後,他冒用同年級同學的名義,捏造法學院老師違反教學秩序、違規修改學生成績等事實,向校、院領導信箱發送舉報信。韓某還企圖阻止他的室友們進行成績復議,並對室友和同學進行打擊報復。

清華大學根據校方相關規定,開除瞭韓某的學籍。

36 歲的彭某是教育研究院 2014 級的博士研究生。今年 6 月 7 日,他在首都機場丟失瞭手機。隨即,彭某向機場派出所報案,並謊稱自己是清華大學校辦的工作人員,手機裡有國傢機密材料。首都機場派出所按涉密案件對此事進行瞭處理。後來經核查,彭某所言不實。

清華大學認為,彭某的行為損害瞭學校的聲譽,對他進行瞭嚴重警告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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