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多次侵權,已向法院提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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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網易雲音樂再度因為版權問題讓一部分歌曲變成灰色不可用,歌曲被下架成為事實。8 月 10 日晚間,網易雲音樂公開發佈《關於版權,我有一些話想跟大傢說 》一文對此事進行回應,承認部分歌曲下架,原因是因為此前簽署的版權協議到期,正在與騰訊音樂進行新的版權轉授的洽談。

根據第一財經報道,8 月 11 日晚間騰訊音樂集團表示,因為網易雲音樂存在多次侵權行為,因此暫停與網易雲音樂部分內容轉授權合作,同時,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已向深圳法院提起訴訟,直至對方盜版問題肅清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關於歌曲版權,騰訊音樂集團回復稱:" 自 2015 年開始,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旗下 QQ 音樂就與網易雲音樂達成版權戰略合作,例如環球音樂、索尼音樂和華納唱片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環球詞曲等全球四大詞曲版權公司,以及傑威爾音樂等公司旗下的大量優質音樂版權內容,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均已經轉授給網易雲音樂。"

騰訊方面進一步表示," 近期,因網易雲音樂有多次侵權行為,嚴重破壞市場秩序,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已向深圳法院提起訴訟,同時暫停與網易雲音樂部分內容轉授權合作,直至對方盜版問題肅清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涉及的音樂作品包括由騰訊音樂獨傢享有的包括吳亦凡付費專輯《6》在內的歌曲,騰訊音樂向深圳法院提起訴訟,責令被告立即停止在網易雲音樂網站、PC 客戶端、手機客戶端、IPAD 客戶端等終端播放、提供下載涉案錄音制品,連帶賠償經濟損失,並發佈聲明向原告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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