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新政出臺,對 ofo 們有什麼影響 ?

08-04

現在看來,共享單車正逐步復制當年網約車從草莽競爭到規范化管理的老路,但相同的過程結局卻可能大相徑庭。

1、共享單車為什麼不會重蹈網約車的覆轍

《關於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著眼點在於消滅惡性競爭和野蠻生長,將業態納入有效監管,但從結果來看,對共享單車的影響很可能遠不如網約車那樣顯著。

這一點從相關企業的表態上可見一斑,網約車新政征詢意見稿發佈時,滴滴的答復是 " 此舉將導致車輛供給驟減,司機減少,車費翻倍,並且使出行效率降低 ",甚至表示 " 大量的網約車司機將面對失業打擊,成為社會閑散人員,重新尋找工作 "。神州專車和首汽約車選擇沉默,隻有深陷危機的易到給出瞭婉轉依人的乖巧回答。

而這次共享單新政則不同,摩拜和 ofo 都不約而同的高調響應,之所以如此,當然是因為行業態勢不同,那些影響網約車的因素在共享單車中並不存在。

(1)人車矛盾對頭部企業擴張的制約

網約車新政的準入門檻扼住瞭底層資源入口,一方面加速剝離不規范運力,另一方面也遏止瞭用戶規模連年增長的勢頭,由於市場剔除瞭偽需求,滴滴不得不放棄補貼等競爭手段,重新制訂價格策略,轉向大數據、無人駕駛等領域拓展。

(2)成本因素制約產品策略(快車和短途需求)

滴滴最初發展出一套應對新政的戰略,即力爭用低端的快車業務保持訂單,並用小巴等業務截留短途接駁式需求,但現實是快車的成本結構越來越無法承載滴滴賦予它的使命,而短途需求又面臨共享單車的威脅,滴滴這才推出 " 優享 " 業務和專車五星計劃來轉攻高端商務市場。

(3)市場分層,差異化明顯

新政將網約車與巡遊式出租車完全切割,定義為個性化出行需求,不再是公共交通的范疇,這使得所有玩傢都要在規模和體驗之間保持平衡,而類似的制約在客單價更低的網約車市場則完全不存在。

2、解決瞭行業發展中的幾個關鍵問題

(1)明確定位

指導意見意味深長地回避瞭共享單車這個提法,表述為 " 分時租賃運營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 ",明確指出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算是給行業正名,雖然這份文件也消滅瞭另一個可能的風口:" 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

(2)嚴格管理

旨在根據城市的承載能力,有序投放,避免惡性競爭,同時將 12 歲設定為用戶門檻,強化實名、免押等互聯網信用和支付手段的應用;

(3)資金監管

明確押金和預付金賬戶分離,接受監管,支付和結算業務應通過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完成," 即租即押、即還即退 "。

(4)信息安全

對共享單車服務器設置以及數據采集和使用做瞭限制。

3、對行業格局的深遠影響

具體來說,那些隨著風口起飛的,幾乎把顏色用完、連摩拜和 ofo 都無暇顧及的創業公司們,這次可能真的要被政策消滅瞭。

(1)行業凈化,小企業加速退出

指導意見如果實施,共享單車市場將標準化和規范化,在這個過程中,受益的將是頭部企業,因為這種低客單車的業務模式,決定瞭小企業無法進行有效的差異化競爭。

(2)不能全流程管控的企業,將推高運營成本

由於共享單車在人和車的準入環節不存在網約車那樣的準入門檻,所以指導意見更多關註的運營流程中的管控,比如電子圍欄,信用記錄,車輛技術狀況、使用狀態和改裝情況等的監控等,有可能推高的運營成本隻有規模化企業才能消化。

那種用私房錢買幾百輛自行車扔到馬路上,然後再找外包開發個 APP 或小程序,之後坐等風投上門的創業公司機會不多瞭。

(3)摩拜和 ofo 之爭有可能出現異變

此前兩傢企業各有戰略,ofo 是平臺化戰略,沒有明顯的城市化差異,全力沖量運營,在熱門城市的熱點地段保持冗餘數量壓制,同時對 B 端和 C 端的接入持開放態度,也關註與 700Bike 之類合作方的深度協同。

摩拜是技術化路線,在保持智能鎖優勢的同時,加速用太陽能自持的智能停車點的建設,這種停車點的無線信號搭配定位算法,可與摩拜的 " 魔方 " 系統實時交換數據,顯示出摩拜早期做藍牙通信模塊預埋的先見之明。

指導意見促使共享單車從沖量模式進入服務運營時代,這可能更有利於摩拜,但 ofo 也在強調 " 奇點 " 大數據,以及整合電子圍欄技術和負面清單整合的能力。

終於駛上同一條賽道的摩拜和 ofo,這一次決鬥的勝負才更有說服力。

(4)野蠻擴張期終結,行業進入生態運營階段

指導意見在放生共享單車的同時,也固化瞭它的運營場景,並提前封死瞭電單車的風口,因此共享單車下階段的競爭很可能學小米,推進生態鏈建設,核心是找到合適而又相對高頻的產品場景。

4、市場和消費端的影響

目前共享單車的負面聲音主要是過快增長帶來的矛盾,比如亂停亂放等,指導意見的出臺一定程度上反映瞭這一呼聲,但從市場和消費者的角度來說,情況又有不同。

(1)粗放運營的代價將提高

共享單車企業在運營中所受的非正常幹擾,如車輛過分占據公共空間,公車私用,蓄意毀損等,都是創新跑在用戶習慣和政策法律之前的產物。

指導意見給行業的兩端都提供瞭一個契機,狂奔的企業可以停下來稍事喘息,而技術手段和信用體系的建立也會讓某些肆無忌憚的用戶規范自己的行為。

(2)管理難度

指導意見在兩個方面強化瞭企業的責任,一是線上技術手段的運用,二是線下運營、調度和監控能力。舉個最簡單的例子,雖然線上的實名制賬號體系可以封堵未成年人用車,但線下場景很容易破解這個限制,另外電子圍欄在網約車領域早有應用,但共享單車對定位的準確性有更高要求。

(3)用戶使用習慣的重塑

落實指導意見在產品層面需要一系列引導,這實際上是一個用戶習慣重塑的過程,既考驗摩拜和 ofo 的產品技術團隊,也在檢驗用戶。

古希臘諺語說: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這話對所有共享單車行業的局中人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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