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 BAT 跟風的頭條模式,依然有很多坑要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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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5 年下半年起,國內綜合資訊領域開始瞭一場以今日頭條為樣板的產品迭代風潮。巨頭們有樣學樣—— BAT 與五大門戶各自的內容管理系統、內容資源引入范疇、內容補貼手段、內容分發模式與今日頭條越來越相似,百度甚至明確將今日頭條作為戰略級競爭對手進行佈防,把 " 將信息流作為未來的增長點 " 寫進瞭財報,綜合資訊行業的競爭已徹底同質化。

與 PC 時代的博客與專欄相比,頭條模式確實有其先進之處,主要表現在:

1、擁有標準化的內容管理後臺,推送量、閱讀量、點擊率、閱讀完成率等數據的可視化程度高;

2、提供瞭指數化的內容源評價體系,如原創度、垂直度、傳播度、健康度、關註度等,為運營作者提供瞭參考維度;

3、確立瞭以機器算法為主、人工幹預為輔的內容分發體系,產品的大盤點擊率有據可依,且更靈活;

4、流量池以信息流產品為主,單位時間內可呈現的內容量大,且用戶的操作成本低(拇指上下滑動即可),閱讀習慣易培養;

5、擁有基於流量廣告分潤的收益模式,可以給予用戶高頻次的短期激勵;

正是依托於上述能力,今日頭條公司在 2016 年好 2017 年將主要精力都轉移到瞭問答、名人動態,以及新品牌抖音 APP、火山小視頻上,對固有的頭條號生態並沒有做更多革新,基礎的圖文與短視頻內容生產仍延續著老路線循環往復。

但是穩定不等於完美,即便經過其他巨頭多次的模仿與改良," 頭條模式 " 仍顯現出不少缺陷。

一、作為重要的內容提供者,媒體無法在頭條模式下與平臺獲得共贏

作為能夠持續產出原創優質內容的合作方,媒體機構對於內容平臺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從 UC 與手機百度的抽樣來看,媒體帳號在綜合資訊產品的信息流中產出的內容量起碼占到瞭 50%。但提供瞭如此多的水準之上的內容,大部分媒體的實際收益卻並不樂觀。

媒體機構與平臺合作的訴求主要體現在三方面:流量、版權收益與廣告分潤收益。

流量:導流曾是早期今日頭條與網絡媒體的主要合作方式,但隨著頭條影響力與話語權的加大,大部分媒體機構都已被正式引入頭條號體系,成為平臺的原生內容提供者。而伴隨著各類超級 APP 的流量入口地位的穩固,導流這種無益於平臺生態的合作方式,已無法獲得強勢平臺的認可,基本已退出歷史舞臺。

版權收入:除瞭新京報、澎湃新聞這種可以同時做到高頻、優質、獨傢的頂尖媒體,大部分媒體機構的內容都很難與平臺簽訂平等的版權采購協議。事實上,被平臺引入賬號體系就意味著媒體願意參與廣告分潤,所以大部分媒體在入駐平臺後,都放棄瞭追究版權收益。

廣告分潤:目前信息流廣告的整體 CPM 並不高,某平臺的千人展示成本大概在 2 元左右,但是作者能分到的錢可能隻有十分之一。也就是說,一則廣告被上千個用戶看到,作者隻能分到幾毛錢。極低的分成根本無法抵消媒體龐大的內容生產支出。

沒有導流合作、少有版權收入、特別低的廣告分潤,大部分媒體(包括網媒)其實根本無法真正融入采用瞭頭條號模式的內容生態,他們隻能把綜合資訊 app 當成純粹分發渠道,唯一能獲得的好處就是流量數據,以此來給自身影響力背書。至於內容的生產與盈利環節,媒體機構還是靠傳統的方式來完成。所以,在頭條模式下,媒體與平臺的合作都是無奈之舉,積極性自然不高。

二、頭條模式的內容評價標準單一,且主要服務於長尾內容源,而對頭部與腰部很不友善

頭部、腰部與長尾內容大概可按以下標準來劃分:

1、頭部作者有足夠粉絲號召力,或是自帶流量的 IP,不需要平臺扶持;

2、腰部作者有能力產出原創爆款內容,但粉絲基礎較弱,影響力不足,需要平臺扶持;

3、長尾作者(多為 UGC)欠缺原創爆款能力,但有一定的話題運作水平,能緊跟熱點、優化標題、吸取流量,但洗稿、標題黨現象嚴重;

在目前所有綜合資訊 APP 的內容源評價體系中,頭部、腰部與長尾共用著一套價值標準:傳播度、活躍度、垂直度、關註度等。但頭條設立這套標準的初衷隻是為瞭激勵普通作者能持續提供高點擊率內容,使內容中夾帶的廣告能達到比較好的展示效果,這套標準與內容質量並沒有關系。

頭部與腰部作者普遍擁有的獨特風格與價值觀,在頭條模式的評價體系根本無法衡量其價值 ,導致很多優質作者很難在算法的自然下發中獲得高權重,譬如 " 嚴肅八卦 " 此前在某平臺的日均流量還不到其微信公眾號日常閱讀量的十分之一,實在讓人咂舌。

這其實引出瞭頭條模式的另外一個問題——無法賦予內容權威性,更無法給予作者足夠的行業影響力,它隻是一套用來激勵泛眾產出高點擊率內容的流量池而已。

三、頭條模式沒有提供更先進的內容原創方法

為什麼抖音裡的長尾內容(UGC)普遍很有趣,而綜合資訊 APP 裡的 UGC 圖文創作普遍很低質?

因為互聯網內容產品的進化過程,就是內容原創門檻不斷降低的過程,降低的標志就是產品自身能實現的功能越來越多,需要用戶自己做的越來越少。

舉個例子,2015 年時的直播 APP 的原創門檻就很高,因為當時的直播軟件隻提供瞭直播一種功能,用戶想讓直播更好看,就必須要依賴於自身的才氣與靈感去填充冗長的直播時長,難度很大;而誕生於同年的小咖秀的原創門檻就很低,因為它提供瞭大量聲音素材,用戶隻要跟著歌曲或影視片段對口型就可以。所以直播 APP 最後都垂直化或者幹脆死掉瞭,以小咖秀為代表的工具型娛樂社區卻火瞭。

頭條模式也是這個道理。頭條號隻給用戶提供瞭標準化的生產工具,並沒有實際降低內容生產的門檻。UGC 作者並不會因為從博客遷移到瞭頭條上就能寫出更好的文章,內容的可讀性之前很低,現在依舊很低。更可悲的是,很多 PGC 作者為瞭適應所謂新傳播生態、為瞭迎合泛眾的口味而自降格調,刻意出產瞭很多低信息量的閹割版內容。這當然不是正常的玩法。

四、基於算法的信息流必然導致標題黨

早期的個性化推薦算法存在很多問題,譬如興趣命中越精準,算法可推薦的內容就越少,最後推薦內容的狹隘化與低俗化。為瞭避免這個問題,近些年平臺方做瞭很多努力來加強內容池的可讀性,像基於人際關系的 " 泛人群推薦 ",用戶有較高概率看到有共同興趣點的人閱讀過的內容;再比如基於話題集群的 " 泛標簽推薦 ",讓用戶可以看到一個較寬泛話題下的各種內容。所以,我們目前看到的所謂 " 個性化推薦 ",實際已經發展到瞭 " 共性化推薦 "。(其實有點類似於傳統網媒的大專題)。

但算法推薦畢竟是基於後驗邏輯的,它隻能判斷內容是否受歡迎,卻無法判斷內容的重要性,這導致信息流排序的邏輯性很差,而且所有 banner 大小一致,導致能影響點擊率的隻剩下瞭標題,這必然導致標題黨現象。

我對這個問題的解法是:在共性化推薦的基礎上,平臺可以嘗試用人工定制的 metro 界面來分發內容(類似於 Windows 10 的開始菜單)。編輯可以根據內容的重要程度、時效性、信息量與作者的權威度來給不同的內容呈現以不同大小的動態貼片。大貼片上的優質內容,哪怕標題隻有簡單幾個字,也會比小貼片的標題黨內容更吸引用戶的眼球。這種玩法可以最大程度發揮人工編輯的作用,更符合 " 智能專題 " 的初衷。

五、廣告分潤對優質作者與內容的激勵作用太小

基於流量廣告的分潤,本身是互聯網廣告行業的商業合作模式,不應該直接作用於內容平臺與作者個體的合作中來。平臺真想采買內容的話,辦法多得是,獎勵、稿費、補貼,何必用廣告分潤這種看上去公平、實際上黑箱的模式去引起頭部與腰部作者的抵觸呢?最後隻會搞得劣幣驅逐良幣。

綜上,頭條模式的存在,是近三年來全網流量集中化的趨勢使然,它相對於博客 + 專欄 + 論壇時代自有其進步意義。但是究其本質,這仍是一種未能降低創作門檻的 UGC 內容生產與變現體系,天生對頭部、腰部作者與媒體機構不友善。這種形態當然不會是終結。

TOMsInsight 在《底層用戶生態:深度分層化變現》中提到一種觀點:

" 在內容角度的匹配,算法已經被媒體過度誇張瞭,信息流產品給用戶帶來的粘度的原因,從用戶角度來說是一種消費慣性而非消費強需求,甚至是用娛樂化信息代替價值化信息後,外表的一層包裝而已。"

長遠維持這種消費慣性確實並不容易,隨著用戶的成長,用戶對產品體驗會有更高要求, 我猜測在 2-3 年內,垂直化、風格化且擁有更多元互動模式的垂直類內容產品會再度崛起,畢竟合久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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