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買傢莫名被拉黑,防差評插件或損害公平交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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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鯨 TMT 記者 劉敏娟

日前,淘寶買傢李曉(化名)向藍鯨 TMT 記者反映稱,其在淘寶某店鋪購物時遇到無法付款、被商傢拒絕發貨的問題;在詢問店鋪客服後,她才得知自己的賬號竟上瞭淘寶的 " 雲黑名單買傢 ",導致訂單將被攔截。此後數日,李曉在淘寶的其他店鋪下單購物,也偶爾會遇到相同的狀況。

對於賬號被 " 拉黑 ",作為淘寶 "88 超級會員 " 的李曉感到十分不解。店鋪客服表示," 雲黑名單 " 是賣傢之間共享的名單,並指出李曉 " 大概是得罪瞭多位賣傢 "。據其回憶和猜測,這應該是由於她曾在淘寶購買商品後,給幾個店鋪差評所導致的。

對此,阿裡集團公關部人士向藍鯨 TMT 記者回應稱:這一問題經查確認是第三方的 ISV 所為,並非淘寶網官方工具。淘寶網官方沒有上述商傢和消費者提及的的 " 黑名單攔截 " 功能,對於市場上的類似工具,淘寶也一直在跟進處理。

北京達曉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林蔚律師對藍鯨 TMT 記者表示,這種情況需要依據淘寶平臺和用戶之間的協議約定有沒有對違規行為進行界定、提示相應的處罰,並根據用戶的行為是否違約來判斷。如果用戶沒有違約,隻是正常評價卻有此遭遇,那麼用戶可以找淘寶或其他投訴平臺投訴進行維權。

防差評插件攔截 " 低好評 " 買傢

據李曉反映,2018 年 1 月 15 日凌晨,她在淘寶某經營食品類的店鋪選好商品並下單後,當跳轉至付款界面時網頁彈出 " 店傢修改價格無法付款 " 的提示,導致交易關閉。李曉當即與該店鋪客服取得聯系,想瞭解交易關閉的原因,對方解釋稱 " 插件攔截、無權更改 "。

9 小時後,李曉再次在同一傢店鋪拍下同款商品,這次成功付款,但直到 1 月 19 日賣傢始終沒有發貨。李曉便於 19 日再次與該店鋪客服聯系詢問具體的發貨時間,結果她才被客服告知,這個訂單已被系統攔截,目前無法操作發貨,買傢隻能申請退款。

至於訂單為何被系統攔截,該店鋪客服起初表示 " 不清楚 "。經過她的再三追問,該店鋪客服才解釋稱,李曉的賬戶上瞭淘寶的 " 雲黑名單買傢 ",這份名單是賣傢之間共享的名單,並表示 " 賬號有問題的客人,不管系統有沒有攔截一律不發貨。"

隨後,李曉向淘寶客服進行投訴;淘寶客服表示,淘寶不會攔截訂單,如果賣傢一直不發貨建議買傢先申請退款,然後發起投訴。李曉收到的淘寶網短信提示則稱,上述情況為商傢設置問題,建議買傢更換店鋪購買。

" 這件事我很生氣,就因為我之前給瞭某些店鋪差評導致我無法在其他店鋪消費,這種行為完全是對消費者的一種歧視,甚至可以說淘寶平臺發明一個插件把消費者分成三六九等 !" 李曉稱,從目前的情況看,淘寶是默認這種插件存在;這種插件的初衷是攔截那些 " 以惡意差評為手段牟取暴利 " 的專業差評師,但是它現在把普通消費者都攔截在外。

藍鯨 TMT 記者瞭解到,早在 2013 年 6 月,時任淘寶網總裁的張宇曾就買傢 " 黑名單 " 一事通過微博對外征求意見。2014 年初,淘寶網就正式上線瞭買傢 " 黑名單 " 功能,賣傢可以憑借該功能將部分顧客加入黑名單,禁制這部分顧客在該賣傢的店鋪中進行交易。

當時,這被認為是淘寶打擊專業差評師的舉措。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稱,任何規則都有漏洞和不完美的地方,從上述消費者的遭遇來看,淘寶 " 黑名單 " 功能也會讓正常的淘寶買傢 " 躺槍 ",甚至給部分不良賣傢降低差評率、刷好評提供瞭便捷。

消費者公平交易權或受損

" 要是不能給差評就不要出現這些評價機制,搞得我以後遇到不好的商品也不敢給差評瞭。" 經歷過這場風波後,李曉如是稱," 淘寶默認這種攔截插件,無疑是剝奪瞭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購買評價的權利。"

針對上述事件,藍鯨 TMT 記者向阿裡集團公關部相關負責人發送瞭采訪提綱,提出瞭淘寶是否有 " 買傢黑名單 "、該名單設置的初衷和指標是什麼、誰有權限將買傢拉黑、買傢是否有被通知和恢復正常的途徑等問題。

對方僅回應稱,這一問題經查確認是第三方的 ISV 所為,並非淘寶網官方工具。淘寶網官方沒有上述商傢和消費者提及的的 " 黑名單攔截 " 功能,對於市場上的類似工具,淘寶也一直在跟進處理。而對於上述細節問題,截至發稿時,阿裡方面仍未作答復。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對商品或服務做出評價,上述案例中的 " 防差評 " 插件有可能損害部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 這要結合比較多的事實來判斷,第一步要先看淘寶和用戶之間的協議是怎麼約定的,我相信應該有相關條款;比如有沒有刷單、惡意差評等不誠信的行為,淘寶的用戶協議應該是會禁止這些行為。" 林蔚律師對記者表示," 第二,就是判斷用戶的行為是否違約。"

他指出,如果用戶確實有違規行為,淘寶是能根據協議來處理,而此時淘寶是否有告知的義務,這個還需要根據用戶協議來定;從法律角度來看,一方違約,另一方不見得一定要告知對方,如果覺得權益受到傷害可以主動去交涉。但如果用戶沒有違約,隻是正常使用服務的評價卻有此遭遇,那麼用戶可以找淘寶甚至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和維權。

" 如果用戶向淘寶進行瞭申訴,但沒有得到任何回復和處理,淘寶方也是有責任的。" 林蔚律師補充道。

根據《淘寶平臺服務協議》,該協議對商品、服務的購買與評價,以及用戶違約的認定和處理措施都做出瞭規定,但對於系統誤判後如何處理、用戶的申訴途徑等未做詳細說明。

獨立 IT 分析師付亮認為,淘寶作為促成交易的電商平臺,有權制定相關規則保證平臺上的公平交易,不管是賣傢刷單還是買傢惡意差評等行為,都應該受到制約。不過,對於買傢賬號的處理,至少要向買傢提供告知和可申訴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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