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通過 " 百度招聘 " 找工作,面試時被騙 800 元,身份證被扣、人身自由被限制,付先生以侵權為由將百度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百度公司返還被騙的錢和相關費用。日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瞭此案。
原告付先生訴稱,2017 年 10 月 16 日,其通過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 " 百度招聘 " 平臺找工作,在平臺搜索界面輸入 " 華為招聘 " 後找到 " 華為長途跟單 " 招聘廣告,該廣告顯示招聘公司為 " 蘇州華為投資有限公司 ",招聘職位為跟單員,底薪 12000 元、出車補貼 200 元 / 天等信息,此外,該廣告還被平臺 " 加保 " 並註明 " 該職位已加保,信息更真實,假騙有賠付 " 字樣。基於對百度平臺的信任,付先生撥打該招聘廣告商的電話,並按照 " 招聘企業 " 的引導到蘇州進行面試。付先生稱在面試期間被誘騙收取 800 元辦理押運證,身份證被強制扣押還被限制人身自由。
付先生認為,百度招聘平臺提供虛假的招聘信息,其行為已構成侵權。現起訴請求判令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返還 800 元及其往返蘇州的交通費、住宿費共計 1060 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海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