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電寶的這幾個難題必須解決

07-26

編者按:本文作者劉遠舉,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專欄作傢。

充電寶項目,業界還有諸多質疑。作為一個長久思考這個項目,擁有設備、方法、商業模式專利,正在尋求合作的人,我的問答是肯定的。

質疑主要源於兩個方面。

首先是電池的發展使得充電寶項目沒有必要。

實際上,幾乎每周都有電池技術突破的報道,但從實驗室到商業化,還有成本、安全等多重困難。從 1995 年人類發明鋰電池,30 過去,並沒有發生飛躍性的突破。這是因為包含快充在內的電池技術,都是基於古老的化學,而越古老的原理就越難突破。至於無線充電,目前對距離、位置的要求還很嚴格,必須手機保持在一個固定位置。離隨意走動、舒服的躺著就能充電的預期還很遠。

電池技術的另一面,則是無盡的移動能源需求。需要強調的是,並不是現在電池剛好處於瓶頸才有續航問題,而是基於現在的電池性能,手機功能才被折中設計成現在的樣子,剛好馬馬虎虎用一天。電量是因,手機功能是果。電池發展,手機功耗也會隨之提升。VR、4K、手機投影、激光虛擬鍵盤、AI、手機電腦化、折疊屏,會在未來蠶食掉電池發展的每一滴增量。

另一個方面的質疑源於商業角度:充電寶人人都可帶一個,不是剛需。

實際上,新市場的產生,從來不是看是否已有解決方案,而是新方案帶來的效用增量與成本增量之比。解決最後一公裡的已有方案很多,但共享單車的效用 / 成本提升很大。外出喝水,以前的方案是出門帶水壺,但現在卻是買水喝。共享充電寶帶來的效用的確不如共享單車,但隻要在方便性與成本上降到足夠低,效用與成本之比越過有效需求的門檻,仍可是一個有效需求的新市場。這就如同人都會帶錢包,錢包也不重,但無現金化足夠方便、低價,模式就可以成立。

更何況,充電寶項目的遠景絕非充電寶本身。當充電寶網絡遍佈城市,就會反過來影響手機、筆記本、可穿戴設備、還有玩具、飛行器、相機等的設計,進而演變成為一種兼容同類各種電器的標準化電池。谷歌眼鏡曾設想用 5 號幹電池作為能源,正是因為幹電池隨處可得。三星放棄瞭可換電池設計,但如果有標準化電池網絡作為支撐呢?標準化電池網絡,正是我提出的一個全新概念。對手機廠而言,這不僅意味著續航,也意味著更多的功能。更重要的是,意味著更多的新硬件、新應用有瞭可能,如可加熱的奶瓶。所以,充電寶項目可能成為獨角獸。

目前市面上的項目,可以分為小場景的桌面充電寶模式、駐店小機櫃模式,大場景的公共場所大機櫃,這三種模式。但這些模式存在嚴重問題,未來甚至會使得新行業無法發展,這裡先談談那些可以被解決的問題。

第一,桌面式充電寶、駐店小機櫃模式與渠道利益沖突。餐飲是小場景的最常見渠道。餐飲業在點單時決定消費額,延長在店時間很難引發新消費。所以,餐飲店並不期待客人留得越久越好,而是希望客人點得多,吃得快,提高翻臺率。充電寶的引入卻很可能損害翻臺率,客人邊吃邊玩手機,吃得慢,甚至吃完瞭還在玩手機。一桌客人,多延誤 10-20 分鐘,積累起來,會損害翻臺率,很可能導致排隊的客人離開。其實道理很簡單,麥當勞、星巴克這樣的高度專業連鎖餐飲不提供插座,就證明充電並非好事。餐飲老板遲早會發現這個問題並要求充電寶補償損失。根據騰訊的報道,這是已經發生的事情。但這個補償,充電寶項目是補不起的,一線城市,一桌利潤算 200 元,一個月哪怕耽誤一桌,一個城市佈點 1 萬,一個月就是 200 萬。所以很多項目幹脆就無視這一塊,從而得到一個 " 理想的 " 快速回收財務模型。那麼,大場景是不是更好一些呢?

第二,跛足的大場景。整個行業的發展,在於培養消費者不帶充電寶的習慣。但僅僅占據餐館、咖啡廳,是無法達成這個目標的,谷歌眼鏡曾設想用幹電池,就是因為幹電池隨處可得。所以,一定要有大場景。大場景中人流量更大,且在移動,很難有替代方案。根據媒體報道,幾種模式中,大機櫃的數據相對更好就證明瞭這一點。

但是,撇開還得買線這些容易解決的問題,大機櫃模式缺乏切入小場景的辦法,仍是跛足的。其實,人還未進入餐館、咖啡館這些小場景之前,是處於大場景之中的,如果有充電需求,就會被攔截。從這個角度,大場景有 " 居高臨下 " 的優勢。但大場景如何把優勢變現,切入小場景,甚至切入街邊雜貨店、報攤等微場景?這個問題,實際上是有辦法可以解決的。

第三,冒煙的大機櫃。大場景還有一個無法避免的問題——燃燒。如同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也會被濫用,震動、掉落、高低溫、潮濕、進水、發黴、異物等,工況非常糟糕,這會加大充電時的燃燒風險。如果按一個城市每天 30 萬次,一年一億次充電計算,燃燒、冒煙就必然是經常性事件。對於小機櫃,有人值守還好一些,但公共場所的大機櫃冒煙,對監管、輿論而言,是不可接受的。

說完瞭各個模式的問題,再來說說共同問題。

第四,昂貴的佈點與分發。賣幹電池、賣可樂、賣香煙,有硬件成本嗎?沒有。但桌面充電寶,一個店佈置 5 個,每個 300 元,就需要 1500 元的硬件成本。小機櫃一個點需要 2000 元的機櫃成本。按 1 萬個點計算,就是 1500 萬到 2000 萬的硬件。這還僅僅考慮硬件。按前面一個點 200 元的場地方補償計,一個月就是 200 萬,一年 2400 萬。

再來看大場景。一臺大櫃機 40 個機位,4 小時充滿一次,從早 7 點到晚 10 點,可以提供的充電寶最多為 160 臺,考慮不可能剛充滿就被拿走,實際提供數量打個八折,120 次左右。如果一天提供 30 萬次,需 2500 臺機櫃,一臺 3 萬,就是 7500 萬。場地租金參照自動售貨機保守每臺 1000 元,一個月就是 250 萬,一年 3000 萬。顯然,較低的存儲密度,導致瞭佈點成本太高。其實,在物聯網的支持下,完全可以有更低成本的玩法。

第五,流量變現。公認充電寶項目是一個引流項目,但現在卻遭遇困難。桌面充電寶的廣告對於坐下來的人而言,占據瞭桌面,是一個侵入式的存在。小機櫃在收銀臺處,幾乎在視線之外,而現有大機櫃屏幕太小。更重要的是,廣告明顯,則場地方會索要更高的場地費。相對而言,充電寶屬於消費者的私密空間,與場地方無關,但在現有的幾個模式下,充電寶本身無法完成廣告作用。

第六,無法區別定價。對於一個充電寶網絡而言,量由 10 萬增加到 30 萬、50 萬,收益增加 3 倍、5 倍,但成本增漲並不是很多。所以,把剩餘 20-50% 的電量的用戶納入進來是非常重要的。但不同的電量意味著不同的需求剛性。手機剩餘 50% 的電,願意充一下,以防萬一,但未必願意付費。手機僅有 5% 的電的人,急需充電,甚至願意付 2 塊、3 塊。所以,隻有做到區別定價,才能同時獲得兩類用戶,兩份收入。實際上,區別定價是典型的價格歧視,可獲得更多的消費者剩餘,簡單的說,可以向價格不敏感者、剛需者收高價,而對價格敏感者、需求不強烈者收低價,甚至采取流量換取免費的方式。所以,區別定價,既可以增加收益,又可以增加用戶量。但是,目前所有的項目均無法做到區別定價。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區別定價,很可能是大場景強勢切入小場景的一個有效辦法,但顯然,再也不能是一個點 2000 塊的硬件成本瞭。

第七,潮汐與體驗。根據騰訊的報道,目前的故障率已非常高瞭,這是由於充電寶處於 " 放出去無法管 " 的失控狀態。不僅如此,這還導致充電寶存在信息安全隱患,影響體驗,以及更嚴重的充電寶潮汐現象。充電寶潮汐,整體上會是市區、CBD 借,郊區、居民區還。放出去不管,是無法應對這些問題的。

充電寶項目,必須之重很難避免。先做得重一些,反而會發現變輕瞭。從這個角度,以上問題,有一個一攬子辦法可以完美解決。

互聯網的下半場的玩法已經在變瞭,跡象已很明顯。百團大戰時代,純軟件,任何玩法,一夜之間就可以模仿,沒有專利糾紛。滴滴時代,雖已研發專用硬件,但仍沒有專利糾紛。到瞭共享單車時代,專利之爭出現在行業發展之後,但已有叫停 IPO 的威力。而到瞭充電寶項目,項目未熱專利先動。專利糾紛的出現,是因為重資產、重設備,不再是純軟件。這個現象的另外一個意味是:船大難調頭,在專利的支持下,好的模式,可以有後發優勢,收割市場培育消費者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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