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起訴摩拜:給 100 元撤訴,摩拜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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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之傢 8 月 11 日消息 日前,北京海淀一小區的物業把摩拜單車訴至法院,因為摩拜單車在停車場亂停亂放,讓小區的面貌面目全非。

根據海淀法院的通報,原告物業公司稱,其自 2016 年 8 月 10 日開始負責相關停車場委托服務業務,期間物業管理井然有序。而隨著近年來摩拜單車的推廣,使用量陡然大增,每天上百輛單車不規則地停放,讓區內的面貌面目全非。

該物業認為,亂停放現象雖是使用者所為,但單車隸屬於被告所有,且被告對於使用者的使用行為缺乏提示和監管,導致亂停放現象的肆意發生,對此被告應承擔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因此,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單車隨意停放至私人車位、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停車位、綠化帶等管理費用 100 元。

而摩拜方面則表示,物業公司沒有訴的利益,不是提起無因管理之訴的適格原告。其次,物業公司也沒有證據證明其實施瞭對摩拜單車的管理行為,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並且,摩拜已經采取瞭相關措施治理共享單車的違停問題,對單車使用者缺乏提示和監管的指控與事實不符。因此,摩拜不同意物業公司的全部訴請。

休庭前經法官詢問,原告表示同意調解,方案為被告支付 100 元即撤回起訴,被告表示可以改進管理措施,但不同意原告方案。法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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