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鄭州市城管局與交運委再次約談 3 傢共享單車企業,要求在市政府出臺相關指導意見之前,各運營企業暫停鄭州市域車輛的投放。
鄭州並非獨傢,兩日前,廣州市交委稱目前該市共享單車投放數量已超過 70 萬輛,投放過剩,要求各平臺企業不得再新增投放。上個月,福州和杭州就提出瞭暫停投放,理由都是亂停亂放、嚴重影響市容及交通秩序。而早在今年 3 月份,上海就要求共享單車停止在中心城區的投放,當時,上海的投放量約為 45 萬輛。
除瞭廣州和上海是以車輛飽和、投放過剩為由暫停新增投放外,其他城市的理由都不外乎與亂停亂放有關。對於共享單車這個新事物,如何衡量何為投放飽和?在共享單車之前,這是一種非常小眾的出行需求,而如今,幾乎沒有一個中國大都市的人可以忽略這一種出行方式。對於共享單車的需求,原本就是被創造出來的,如果從需求量來看,還可以創造出多少需求、還需多少供給都可以說是未知之數。所以,廣州和上海提出的飽和與過剩,更多是以城市公共空間的角度提出的,而公共空間的占用就和停放息息相關瞭。也就是說,無論是出於何種理由,投放問題實質都是由停放問題引起的。
共享單車會火,最根本就在於取消瞭停車樁,隨停隨取,大大降低瞭用車門檻,這是共享單車的 "1",而導航與預約極大地增加瞭用車便利性、信用系統的建立讓互相監督變為可能、騎行數據沾瞭綠色出行和健身潮流的光,都是這個 "1" 後面的 "0",沒瞭 "1" 就毫無用處。可以說,取消停車樁是共享單車的成功之本,但也成瞭它的煩惱之源,因為沒瞭停車樁就意味著可以理論上無限量投放,也因此會加劇亂停放問題。
共享單車本身是一種創新的出行方式,為人們的生活帶來瞭更多的可能。然而,共享單車興起不到一年,各種平臺的單車堆積如山、攔在路中間或是七倒八歪的狀況,在任何一個大城市都隨處可見。如果共享單車要發展下去,停放問題是必須解決的一大挑戰,與公共空間和交通資源的關系如果沒有處理好,這個服務於市民的出行方式最終可能會導致社會整體福利的下降。
有觀點將亂停放歸結於素質問題,這並不全面。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原本的公共空間設計裡沒有考慮過共享單車,並沒有為其預留空間。尤其在人流密集的高鐵站、汽車站前,加之早晚高峰期,空間的有限和時間的集中,導致停放量嚴重超負荷,而在疏導和監管措施雙雙缺位的情況下,亂停放就成瞭必然的結果。
8 月 3 日,交通運輸部聯合國傢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 10 部門正式出臺瞭《關於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提出城市應在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如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盲道;而在城市重要商業區域、公共交通站點、交通樞紐、居住區、旅遊景區周邊等人流量大的場所,應當施劃配套的自行車停車點位或者通過電子圍欄等設定停車位,亦即正面清單。
各城紛紛叫停共享單車投放的考量可以理解,可是直接叫停無異於將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況且,即使不再新增投放,存量共享單車也還是存在停放問題。既然《指導意見》都已明確提出電子圍欄等可能的解決方向,各城市如果還是抱著事態不再擴大隻將問題限定在原本的數量上就可以的態度,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懶政。企業平臺在作出努力與改變,摩拜目前在嘗試停在規定停車點發一元紅包的新服務,而小鳴單車若停在電子圍欄外將實行多收半小時費用的差異化計費。但政府的角色是不可替代的,若涉及公共空間與交通資源的問題,需要與城市主管部門的深度參與,譬如,對城市空間利用的資源再整合、路權的分配甚至公共資源的規劃,都是可能的未來。
共享單車的停放是必須解決的問題,無論是電子圍欄還是智能停車點,或再發明新的解決方式,都需要進一步的摸索。共享單車未來將如何發展,與公共資源的關系如何理順,政府在其中不能缺位,但直接叫停卻無濟於事。在智能時代,這個問題的解決應該有更開放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