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彭駸駸 吳雨儉)監管當局決定關閉中國境內虛擬貨幣的交易所,這涉及 " 幣行 "、" 火幣網 " 和 " 比特幣中國 " 等為代表的所有虛擬貨幣與法幣之間的交易所,財新記者從接近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人士處確認瞭這個消息,並瞭解到目前該決議已經部署到地方。
9 月 8 日,第三方交易平臺國交網發佈公告,宣佈根據 9 月 5 日和 9 月 8 日北京市金融工作會議的精神和要求,自當日 17:30 開始暫停所有幣種的交易。
這是繼 9 月 4 日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公告(下稱公告)後的進一步監管行動。前述公告將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公開售幣)定位為 " 非法金融活動 ",並限令在公告發佈之日起,禁止 ICO 新上項目,存量項目要限時清退。所有 ICO 代幣交易平臺都需要清理關閉交易。
監管的目的並不限於現在 60 多傢 ICO 代幣交易平臺,也將未從事 ICO 的若幹傢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納入清理范圍內,限時關閉。
" 也就是說,未來在中國境內不能有所謂的虛擬貨幣和法幣之間的交易平臺。" 該接近領導小組人士表示:" 這樣,就不存在所謂代幣、虛擬貨幣和人民幣兩兩之間能不能交易的問題瞭。"
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交易場所的調查並非突然來襲,而是在今年年初就已開始進行研究。目前,領導小組已對此做出瞭判斷和周密部署。
中央七部委在 9 月 4 日聯合發出的公告中,已對此發出信號:公告第三條 "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臺的管理 " 指出,自公告發佈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 虛擬貨幣 " 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 " 虛擬貨幣 ",不得為代幣或 " 虛擬貨幣 " 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需要註意的是,這次決定關閉的是虛擬貨幣與法幣之間的交易平臺,即隻是禁止在中國境內的虛擬貨幣場內交易,並非禁止所有虛擬貨幣與法幣在中國境內的交易。" 要關閉的就是比特幣交易所,不是針對比特幣。" 前述接近領導小組人士強調,取締和比特幣交易所相關的活動並不影響區塊鏈技術的發展。
據該位接近領導小組人士透露,從防風險的角度,讓虛擬貨幣與法幣的場內交易活動退出中國,主要有市場風險、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三個層面的考慮。
二級市場的扭曲效應
自 2013 年以來,監管當局就對虛擬貨幣的二級市場的扭曲效應感到風險巨大。當時比特幣在中國境內的交易量,超過瞭全球交易量的九成,並把比特幣推向瞭 8000 元的歷史高點。個別交易所做莊、放杠桿甚至監守自盜的做法有所暴露。五部門聯合發佈瞭 289 號文,比特幣價格應聲而落。
沒想到,進入 2017 年後,比特幣卷土重來,不但重新登上 8000 元歷史高點,更一再刷新紀錄,在 2017 年 7 月最高達到每枚 3 萬元,一時號稱目標 5 萬元。據財新記者瞭解,監管當局對此深感風險巨大,早在今年上半年已醞釀相關監管措施。沒想到隨後 ICO 來得這麼猛,比比特幣漲幅更兇的是對標比特幣、以太坊的各類代幣,這首先觸發瞭針對代幣發行和交易的強監管。
據國傢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傢委員會發佈的《7 月份國內比特幣交易情況監測報告》,2017 年 7 月,國內比特幣交易成交額為 301.7 億元,環比下降 11.6%。從全球范圍來看,占全球總交易量的 30%。自交易所開始收取交易手續費以來,2-4 月份國內比特幣成交額有所下降。隨著交易價格快速上漲,4 月份以來比特幣成交額呈持續攀升態勢。
從市場風險的角度來看,監管部門經過研究認為,虛擬貨幣的交易場所,包括其二級市場的風險相當大。" 看不清楚這些價值基礎是什麼,所謂的價值是對技術的想象空間,沒有任何合格的投資性標準。" 這種 " 價值 " 跟實體經濟沒有任何關系,因此在價格迅速攀升的二級市場,一旦價格下跌,普通投資人承受的損失非常大。今年上半年,監管當局曾發聲提醒這一市場風險。
涉嫌違法證券活動
監管部門認為虛擬貨幣的投資活動為非法集資等各類非法金融活動提供瞭溫床,易造成更大的金融風險。因為普通投資者無法辨別比特幣和萊特幣的異同,更無法辨識其與各類偽虛擬貨幣的區別。而大量關於 " 幣 " 的非法集資活動都來自於對比特幣的狂熱,包括對比特幣交易場所的狂熱。" 整個比特幣市場的火熱是所有的瘋狂的‘幣’的市場以及違法活動亂象的根源之一,ICO 的瘋狂也源自比特幣的瘋狂。比特幣交易場所的亂象和比特幣的火爆,引發瞭以比特幣為支持的非法金融活動,包括傳銷、詐騙等問題。"
前述接近領導小組人士透露,在今年上半年監管部門組織瞭對部分交易所的進場檢查,隨後國內的交易量便下降瞭 90%。 " 其實是因為存在非常多的虛假交易,有些既做交易平臺又是交易方,這樣的場所如何保證投資者利益?" 該人士表示,盡管監管在今年年初進場檢查時,對交易所做出瞭實名制、反洗錢等要求,但目前大量的交易所都未能落實。
" 有些平臺為瞭使市場看著很紅火,開展融資融幣、杠桿交易、開辦類期貨、還有拆分買賣虛擬貨幣的行為。現在花 100 塊買比特幣,買到的隻是一枚比特幣的極小一部分,其實就是對幣的權益做瞭拆分,也就意味著這種拆分的情況下已經構成類證券。而拆分其實就是方便炒作,本質上屬於違法證券活動。"
該接近領導小組人士指出,需要劃清三個概念,即區塊鏈、比特幣和比特幣交易所。" 比特幣不能和區塊鏈劃等號;比特幣不能和比特幣交易場所劃等號;比特幣交易場所和區塊鏈技術也沒有半點關系。" 他表示,虛擬貨幣交易場,本質上隻是個提供撮合交易的場所,有些虛擬貨幣交易所甚至有融資融幣功能," 跟一般金融交易所沒有不同 "。
警惕社會風險
除此之外,監管部門認為,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日益成為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 " 幫兇 ",為洗錢、恐怖融資等活動提供便利,在金融體系之外還容易造成很大的社會風險。例如,比特幣已經成為暗網交易的重要基石,犯罪分子通過比特幣在暗網售賣毒品和違禁品,每年可獲利約 1 億美元。
監管部門發現,近年來全國多份重點可以交易報告涉及虛擬貨幣交易,虛擬貨幣已經成為不法分子實施詐騙、非法集資、網絡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標的物和非法資金流轉載體。而比特幣發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監管,其匿名性和全球性的特征使其納入監管體系極為困難,如果任由其發展,就會對打擊地下經濟等違法犯罪問題造成困難,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存在極大地方便瞭不法分子獲得及轉移虛擬貨幣。
上述接近領導小組人士表示,虛擬貨幣交易場所並沒有對技術發展有任何益處,與此同時其存在還有利於不法分子獲得虛擬貨幣並利用虛擬貨幣難以追蹤的特征開展非法金融活動和違法犯罪活動,因此,監管部門決定將其關閉。
" 現在調子是嚴控金融風險,但比特幣交易所的存在對實體經濟有什麼好處呢?我們看不到。" 該接近領導小組人士表示。
此前市場曾討論是否應該對虛擬貨幣場內交易 " 開正門 ",包括設置投資者門檻或進行 " 沙盒監管 "。上述接近領導小組人士表示,設置投資者門檻可能會減少市場風險,但無法避免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如果一旦認可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就不可避免為之背書。" 比特幣的市場風險、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都是不可控的。
目前,國內交易量最大的三大虛擬貨幣交平臺為 OKCoin(占比 22.5%)、比特幣中國(占比 19.7%)和火幣網(占比 18.2%),三者合計占比達 60%。由於中國監管當局一直在帳戶實名制、禁止加杠桿、反洗錢等角度落實對相關交易所的限制,目前比特幣在中國境內交易量占全球的占比,已經從 2013 年的九成下降到目前不到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