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聯網實驗室發佈瞭一份題為《中國電商平臺與壟斷的研究報告》的電商行業報告,通過對阿裡巴巴17年來的發展分析,指出其發展中的不規范競爭,及壟斷行為給行業造成的一系列影響,嚴重破壞互聯網秩序。
01
阿裡巴巴的全球領先地位
互聯網經過20多年的商業化發展,正迎來全新的超級網絡平臺時代。在全球,市值前五的位置已經悉數被蘋果、谷歌、微軟、亞馬遜和臉書等超級網絡平臺把持;在中國,阿裡巴巴(以下簡稱阿裡)和騰訊的市值相繼突破4000億美元,加上市值已突破500億美元的百度、京東、滴滴等平臺,中國也將全面邁入超級網絡平臺主導的新階段。
經過18年的持續創新與發展,阿裡巴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已經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超級網絡平臺,引領瞭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奇跡,解決瞭千萬人的就業問題、改變瞭億萬人的消費方式,讓商品的流通不再受地域限制、促使無數並不相識的賣傢與買傢之間達成交易,踐行"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的使命。
表22014-2017年全球20大互聯網公司市值變化
數據來源:基於KPCB《互聯網趨勢報告》和公開數據整理測算,2017.06
1、阿裡躋身市值4000億美元俱樂部。
2017年5月2日,阿裡市值就已突破3000億美元。隨後,其股價不斷上升,帶動市值突破瞭4000億美元,與臉書和亞馬遜的差距進一步縮小,成為第七位全球市值超過4000億美元的上市公司。
2、阿裡投資打通線上線下全覆蓋。
隨著阿裡競爭力不斷提升、資源日益豐富,其對外投資也越來越多,業務版圖迅速擴張,對包括互聯網行業在內的多個領域都產生著重大影響力。馬雲曾明確表示:阿裡想要活102年,就需要不斷地有新業務作為支撐。
所以阿裡在未來的很長時間內將繼續采取擴張戰略,從B2B到B2C業務,到大數據、到金融、物流,再到文娛、健康產業等,任何領域中有價值的公司都將成為阿裡投資的目標,從而建立阿裡的全版圖影響力。
阿裡帝國的業務版圖
數據來源:IT桔子
阿裡喊出瞭"全球買,全球賣"戰略口號,開始發力全球市場。對於未來阿裡的身份定位,馬雲曾明確表示:"我們認為未來阿裡巴巴提供的服務會是企業繼水、電、土地以外的第四種不可缺失的商務基礎設施資源。"
綜上,阿裡在實力、用戶規模、超強吸引力和影響力以及可持續發展等屬性方面表現強勁,已然成為國內名副其實的超級網絡平臺。
由此,阿裡通過在物流、支付、金融、電子商務及雲計算領域的戰略佈局,基本實現瞭資金內循環、流量閉環及內生化,並影響和逐步主導人們的生活、工作、娛樂和商業。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承接原本應由國傢承擔的網絡社會的公共服務和公共政策,開始參與傳統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
02
阿裡巴巴不規范競爭
阿裡已經成長為中國電子商務領域的超級網絡平臺,並且正在朝著綜合型超級網絡平臺發展。回顧阿裡18年的發展歷史,根據不同時期的發展目標不同,我們可以將其劃分為四個發展階段:分別為"謀求生存"階段(1999年-2007年)、"鞏固地位"階段(2008年-2010年)、"追逐利益"階段(2011年-2014年)和"掌控資源"階段(2015年至今)。
在每個發展階段,阿裡都表現出一定的競爭策略,在為其帶來更多收益和資源的同時,也伴隨著一定的不規范競爭行為。因而,對應著阿裡發展的不同階段,其不規范競爭行為也在實施范圍和力度上發生著潛移默化的演變。
阿裡主要不規范競爭或壟斷事件梳理
1、"謀求生存"階段不規范競爭行為沉寂。
1999年-2007年,阿裡剛創建瞭淘寶和支付寶,事業尚處於初創期,主要以積累用戶、謀求生存為戰略目標。同時,由於阿裡開創的C2C電商及第三方支付對於中國來說屬於新事物,市場尚處於發掘階段,參與者很少,競爭性不強。
因此,這一時期阿裡的不規范競爭行為很少,處於"沉默期"。主要涉及以下三類:
一是營銷創新帶來的涉嫌不規范競爭行為。2003年12月發生的"巨獎事件"最為典型。據悉,淘寶網為"支付寶"活動助陣,設置瞭最高獎品為一輛POLO1.4型的轎車,被資深網民舉報涉嫌不規范競爭,而被工商局立案審查。
二是版權問題引發的侵權等不正當競爭行為。2007年3月,因歌曲版權問題,EMI、索尼、華納、環球唱片等11傢唱片公司起訴阿裡旗下雅虎侵權,被判賠償21萬餘元並刪除相關歌曲搜索鏈接。同年11月,因阿裡網站中使用已被註冊的"易搜"中文名稱,被昌柏公司狀告構成不正當競爭。
三是旗下公司刪除他人軟件的不正當競爭行為。2007年8月,因阿裡旗下雅虎惡意刪除奇虎360軟件涉嫌不正當競爭而被罰款八萬元。據悉,雅虎助手在無任何提示的情況下,屏蔽用戶電腦上的奇虎360軟件,並詆毀360、恐嚇360用戶,甚至違背用戶意志刪除360,被判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謀求生存"階段,阿裡的不規范競爭處於"沉默期"。電商作為阿裡的主戰場並沒有出現過激的不規范競爭行為,更多的是由於營銷創新和模式創新所引發的版權問題。
2、"鞏固地位"階段不規范競爭行為凸顯
2008年-2010年,阿裡在電商領域獲得瞭先發優勢,占據瞭較高的市場份額。然而,競爭對手開始集中出現,為瞭保住市場份額,阿裡開始用技術屏蔽、輿論誘導等不規范競爭行為阻擊競爭對手,發展戰略從謀求生存轉為鞏固地位,正式進入瞭"鞏固地位"的發展階段。
2008年,百度推出瞭百度有啊購物平臺,成為淘寶的直接競爭對手,很快就遭到瞭阿裡的一系列阻擊。2008年9月,淘寶宣佈屏蔽百度蜘蛛,禁止百度抓取淘寶數據。同時,阿裡利用旗下資源,重新對"百度收取300萬替三鹿屏蔽負面信息"的有關謠言進行大面積傳播。
此外,阿裡當時還停止瞭在百度的廣告投放,並稱原因是百度無法為淘寶帶來有效流量。由此,引發瞭2008年10月百度向媒體發佈聲明呼籲阿裡停止惡意競爭的事件。
3、 "追逐利益"階段不規范競爭集中爆發
2011年-2014年,隨著行業地位的進一步穩固,阿裡的戰略方針從鞏固市場地位轉為獲取利益,整體發展邁入瞭"追逐利益"階段。由此,引發瞭不規范競爭行為也集中爆發,進入瞭"爆發期"。
(1)不斷提高商傢服務收費。
2011年10月,淘寶商城技術服務年費上漲5倍到10倍,商鋪的違約保證金數額全線提高,最高漲幅高達150%,引發中小賣傢對大商傢的惡性攻擊。從2003年淘寶設立之初的免費開店,到2007年淘寶商城收費,再到2011年費用的成倍增長,阿裡的逐利性不斷增強。
在2006年,淘寶就曾推出過"招財進寶"收費項目,但因遭到商傢強烈反對而最終夭折。如今,淘寶平臺借助於遠超50%的市場份額、商傢的高依賴度以及商傢退場的巨額沉沒成本等優勢,實現瞭服務費的不斷上調。有觀點認為,服務費用如此高的增幅很可能超出合理區間,淘寶有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進行壟斷的嫌疑。
資料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不斷增加的服務費令中小商傢成本高企,令淘寶商傢流量費占成本的比重從原來的2%猛增至20%,導致商傢無利可圖,甚至面臨虧損。據媒體報道,阿裡2016財年的凈盈利為427億元,但淘寶、天貓店鋪中80%處於負盈利狀態,隻有10%的店鋪實現瞭盈利,剩下的10%則處於不虧損或微盈利狀態。
(2)變相阻礙競爭對手發展。
剔除返利網站
2012年5月,因擔心進入淘寶、天貓的"入口"被導購網站"把持",馬雲發表內部講話稱"不扶持上遊導購網站繼續做大"。隨後淘寶調整瞭對商品端口的調用規則,並與2012年底調整淘寶客傭金模式,開始剔除返利網站。
此外,淘寶不再支持針對淘寶站內購物返現金給會員/買傢的淘寶客模式,隻支持返積分、實物、優惠券、購物券等非現金方式返利的淘寶客。通過種種引導及刺激措施,淘寶開始將成熟用戶直接引流到淘寶購物,從而繞開導購網站。
商傢"二選一"行為不斷升級
"二選一"行為持續時間從時點性變為常年性。2012年"雙11"前夕,天貓被指存在針對於"雙11"購物狂歡節要求商傢"二選一"的行為。近年來,"二選一"行為不斷升級,從"雙11"蔓延到瞭"618",並進一步發酵升級為常年性行為。
2013年6月,媒體報道天貓平臺要求商傢進行"二選一"抉擇,標志著該政策從"雙11"延伸到"618"。2015年8月,天貓宣佈與迪卡儂、Timberland和Lafuma等20餘傢國際品牌簽署獨傢合作協議,產品隻能在天貓平臺獨傢銷售。這意味著"二選一"行為不僅限於"雙11"、"618"等短暫性的節日時點,而是成瞭年度常態。
此外,阿裡大有將這種"獨傢合作"模式做大做強的趨勢。2017年7月,多傢服飾類大商稱,天貓以"獨傢合作"為名,要求其關閉包括在京東等其他電商平臺的品牌店鋪,否則將被削減活動資源、搜索降權、屏蔽等。
"二選一"政策隱蔽性日益增強。較以往的"通知"而言,天貓的"二選一"行為為瞭規避法律風險,方式變得更加隱蔽。
一是傳達方式更加隱蔽。2013年6月,多位鞋服賣傢表示,已於近期接到瞭天貓的電話"通知",如參加京東"618"促銷,將無法獲得下半年天貓所有活動的資源,包括"雙11"促銷。
二是從"明示"變為"暗示"。以往天貓的"二選一"政策以削減資源相要挾,而2017年以來變為瞭直接降權和屏蔽,對於如何恢復的問題讓商傢自行"思考"。
屏蔽騰訊網絡營銷
伴隨著微信在網絡營銷地位的進一步提升,阿裡開始針對微信采取屏蔽措施。2013年8月,淘寶宣佈屏蔽微信接口,表示為瞭保障淘寶消費者的用戶感受和控制交易風險,暫時停止與微信相關的應用在服務市場的訂購。同年11月,在屏蔽接口服務外,淘寶還屏蔽瞭微信鏈接。
此外,為瞭進一步攔截用戶流量,防止買傢被引流到微信平臺。2014年2月,支付寶停止受理微信場景下的支付接口申請,即用戶在使用微信購物時不能使用支付寶。直到2015年,阿裡依然持續屏蔽,淘寶禁止寶貝留任何微信、QQ號等信息。
(1)無視法律法規與政府權威。
伴隨著規模的不斷壯大和話語權的進一步加強,阿裡出現瞭藐視國傢法律權威的現象。
一是"叫板"工商總局。2015年1月,工商總局監測稱,淘寶網正品率僅為37.25%,引發淘寶店小二強烈反擊,並質疑工商局網監司司長劉紅亮吹"黑哨"。隨後工商局發佈《關於對阿裡巴巴集團進行行政指導工作情況的白皮書》,指稱阿裡系平臺存在五大問題,更是遭到淘寶程序失當、情緒執法的質疑,並進行瞭實名舉報。最終,雙方達成和解,白皮書被撤回,阿裡表示將配合政府部門加強打假。
二是違反國傢相關法律規定。2016年10月,阿裡旗下"盒馬鮮生"實體店拒絕現金和銀行卡支付,違反瞭《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無獨有偶,2017年6月,為瞭狙擊京東的大促,阿裡方面又施行"二選一"策略,違反瞭工商總局有關《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中嚴禁"二選一"政策的規定。
三是投訴、訴訟案件高居不下。截至2017年6月30日,聚投訴平臺阿裡涉假投訴量達1530件,解決率僅20.4%。同時,在剛上線的杭州互聯網法院訴訟平臺的1031條訴訟中,阿裡更是占據"被告席位"超七成之多。
(2)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長期以來,由於阿裡不規范競爭短期來看對於消費者的影響很小,導致消費者對這些行為的感知力很弱,尤其是虛假宣傳。但不可否認,這種行為事實存在,而且在近年來頻繁出現,成為打擊競爭對手的有效武器,引發多起訴訟案。
2015年11月,京東告天貓虛假宣傳,稱天貓投放廣告宣稱"當日達當日用"、"輕松購物當日達"等系片面宣傳,屬誤導消費者以獲得不正當競爭優勢。
(3)不規范競爭行為隱蔽性增強。
找好借口再下手——師出有名
2008年中國《反壟斷法》頒佈實施以後,阿裡涉不規范競爭行為變得更具隱蔽性。2017年6月,阿裡旗下菜鳥以合作破裂之名封殺順豐,淘寶以數據安全之名進行雲服務"捆綁",後同樣以數據安全為由禁止其他軟件向商傢提供數據分析功能。
這不僅對淘寶商傢帶來很多不便,也給不少第三方服務商表示會帶來較大的用戶流失。因為很多第三方服務平臺均以淘寶數據為基礎提供相關服務,且數據並未區分是否為淘寶系,而淘寶商傢又對阿裡平臺存在很大的依賴性。但阿裡則表示"這是平臺內部合規整治,意在保證商傢及消費者的數據安全",使得相關查處行為無法展開。
自己動口不動手——不留線索
阿裡"二選一"行為三度升級
這種手段上的變化,一方面使案件取證難度加大,讓阿裡不規范競爭行為更肆無忌憚,另一方面也會給對手帶來更大的傷害,打壓效果更加明顯。
(4)"數據壟斷"形態顯現
"數據壟斷"從線上向線下延伸。
近年來,阿裡開始通過O2O模式獲取線下數據資源。2016年10月,阿裡旗下盒馬鮮生拒絕現金和銀行卡支付,意在佈局線下數據搜集網絡。目前來看,阿裡線下數據收集方式除瞭這種通過投資並購等方式從第三方獲得的方式,還通過自建終端進行佈局,如建立無人超市"淘咖啡"等。
從自有數據擴張到覬覦他方數據。
在線上數據向線下數據延伸的同時,阿裡也沒有停止對於線上數據范圍的拓展,試圖獲得合作方非阿裡系的數據。
最後是禁用其他軟件。
6月5日,登陸生e經後臺看到以下通知:淘寶近期發佈新政,禁止所有軟件提供行業分析功能(生意參謀除外)。這一規定進一步鞏固瞭數據提取與存儲"捆綁"的政策,從而令商傢所有數據都向阿裡匯聚。
03
不規范競爭帶來的危害
阿裡作為中國電子商務領域市場優勢地位明顯的互聯網企業,它的不規范競爭和壟斷行為都會帶來負面影響,有些影響顯而易見,有些影響則更為深遠。
1、 有損行業生態健康
阿裡曾推動瞭中國電子商務的發展,但近年來的一些不規范競爭行為已經對行業生態健康造成損害。
(1)"二選一"消耗同行,拖累商傢。
每年的"雙11"和"6·18"已經成為中國網民的"購物節",本是取信商傢、回饋消費者的活動卻因頻繁的"二選一"要求使得商傢疲於應付。
阿裡作為中國有影響力的電商平臺,擁有天貓和淘寶兩個大平臺。近年來,隨著京東、唯品會、聚美優品等垂直類、聚合類電商平臺的快速發展,也逐漸獲得消費者的認可,並由此聚合瞭眾多一線品牌的商傢入駐。
但是,商傢分散性的入駐尤其是重點商傢多平臺選擇分流瞭阿裡的部分流量,使得阿裡開始要求商傢進行"二選一"。這種針對競爭對手的不正當競爭手段嚴重影響電商領域的健康發展,對同行的正常經營帶來消耗,也切實損害瞭商傢的實際利益。
(2)利用平臺數據限定商傢選擇服務。
阿裡的強大在於其掌握瞭所有商傢積累多年的經營數據,包括商品、客戶、物流和資金等。對商傢而言,這些數據隻有在阿裡平臺才能發揮價值,而一旦選擇離開即無法獲得數據帶來的價值,商傢幾乎別無他選。所以,阿裡利用日益豐富的數據資源形成瞭對平臺的絕對管理和話語權。
(3)降低消費者購物體驗,損害用戶合法權益。
阿裡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看似影響的是行業內的競爭者和平臺企業,但最終影響的是生態中的每一個角色,沒有誰能獨善其身。
中國網民對"二選一"已經並不陌生,2012年騰訊與奇虎360的"二選一"讓很多網民用戶感受到瞭不正當競爭帶來的傷害體驗。目前,對普通消費者用戶而言,電商領域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帶來的傷害體驗還比較隱蔽,不如通訊類和安全類軟件競爭帶來的傷害明顯。
但這隻是表象,從長遠看阿裡的不規范競爭行為必定會降低消費者的購物體驗;讓商傢的內耗競爭,也必定會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4)內耗中國電商領域實力,弱化國際競爭力。
中國互聯網行業的快速發展已經取得瞭顯著成就,並獲得瞭世界影響力。但行業內的不正當競爭也成為瞭中國互聯網的現象級事件,尤其是前幾年屢次發生的關於不正當競爭、壟斷方面的訴訟案例,對行業發展帶來瞭較大的影響,逐步規范瞭互聯網領域的競爭秩序。
但電商領域的平靜可能會被阿裡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打破。阿裡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會消耗自身和行業內其他企業的人力、財力和物力。根據以往常態,平臺競爭也會捆綁商傢加入。如此日常化的內耗必將對我國電商領域的長遠發展帶來負面影響,損害國際競爭力。
2、阻礙中小企業創新
中小企業是社會創新的主體,是中國產業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推動中小企業創新對提升國傢技術創新能力和增強我國經濟競爭力具有重要價值。
阿裡平臺承載瞭數量龐大的企業和個人賣傢,若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遭到破壞,會損害中小企業的利益,也傷害企業的創新動力,阻礙社會創新力量的成長。
阿裡的淘寶和天貓平臺直接拉近瞭廠商與消費者的距離,減少瞭中間商的成本,給消費者帶來瞭實惠。
但是隨著阿裡平臺的商傢越來越多,同品類的競爭也日趨激烈,阿裡對商傢越來越高的收費和對用戶的低價策略迫使商傢不得不通過惡性競爭的方式獲取用戶,進而帶來仿貨、假貨、刷單等行為盛行。依靠壓縮商傢利益的方式看似帶動瞭電子商務的繁榮,但最終隻會造成對商傢的傷害,影響商傢的再投入,讓企業陷入創新窪地。
3、固化新經濟的福利
阿裡創造瞭經濟發展的新模式,直接或間接推動瞭我國新經濟的多樣化發展。肯定阿裡對新經濟的貢獻,不是否定其他企業的成績,但更不應否認阿裡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帶來的危害。
(1)贏者通吃的投資行為,左右創業者選邊站
互聯網行業的"鯰魚效應"讓強者恒強,阿裡正是利用瞭平臺的網絡效應在資本市場形成瞭"贏者通吃"的局面。
2017年5月,阿裡的市值突破3000億美元,2017年7月,阿裡的市值突破4000億美元。這無疑是國外資本對中國互聯網企業的認可,也是中國互聯網企業成功的典型。
坐擁千億市值的阿裡的市場核心即是它能夠輕松獲得廉價的資本,它的實力能夠入股中國內地幾乎所有初創企業。
中國互聯網最不缺乏資本,但資本的力量已經過大。贏者通吃的文化已經讓創業者必須選邊站,要麼被並購、要麼被擠出市場。阿裡曾經是中國創新的化身,但現在變成瞭創新的阻礙,這對中國互聯網的長遠而言並非好事。
(2)投資並購形成新壟斷,影響著每一個消費者。
阿裡的投資觸角已經深入到人們衣食住行的每一個領域,建立瞭龐大的投資版圖,形成瞭足以影響人們生活的能力。可以不誇張的形容為"阿裡吼一吼,人民抖三抖"。
阿裡依靠沉淀的強大技術與基礎設施實現瞭無孔不入的佈局,其中必然有為新經濟助力的價值,但也具有明顯對標、平衡和阻擊甚至抑制競爭的用心。作為基礎設施,就應該承擔基礎設施的公共屬性,而不應該在透支社會資源的同時追求無限的商業利益。
(3)"政商合一"化的合作,綁架地方經濟發展。
阿裡很有影響力,大到政府、國企,小到個體、個人,都希望能與阿裡形成聯系,分享新經濟發展的紅利。其中以地方政府表現最為積極,紛紛與阿裡簽訂戰略合作,視其為重要的政績形象。
某些地方政府為瞭響應新經濟行動的號召,樂於好大喜功進行"強強聯手",制造轟動效應。為瞭吸引互聯網巨頭"落戶"當地,為它們提供各種優惠資源。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與阿裡集團簽署戰略合作的省級行政單位有25個,其中部分省市多次簽訂,還有地級市分別與阿裡簽訂瞭合作協議。
阿裡已經具有瞭重要市場影響力,政府的背書和優惠無疑會加強這種影響力在市場的二次釋放,容易造成"我花開時百花殺"的負面作用,最終綁架地方經濟。發展經濟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職責,被阿裡綁架瞭經濟的地方政府也會反受其制。
4、影響國傢政經安全
網絡安全事關國傢安全,資本安全則是網絡安全的重要體現。阿裡作為中國互聯網領域市值最高的企業,發揮瞭重要的基礎設施作用,承載瞭海量用戶的信息資源。但包括它身份、投資和數據在內的多種風險仍然沒有得到解決,對國傢政治經濟安全存在威脅。
(1)阿裡身份風險:VIE結構、外資控股、美國上市。
阿裡是典型VIE結構式的中國互聯網企業。通過在海外註冊空殼公司作為上市主體,在國內設立運營實體來獲取ICP牌照。海外空殼在境內設立子公司,通過簽訂一系列協議而非股權收購的方式控制國內運營實體。
2014年9月,阿裡在紐交所上市。根據2017年財報顯示,日本軟銀公司持有阿裡股權為29.2%、雅虎公司持有阿裡股權為15%、馬雲持有公司股權為7%、蔡崇信持有股份為2.5%。
雖然馬雲通過合夥人制度實現瞭對阿裡的控制權,讓軟銀和雅虎隻能獲得分紅的權益,但是本質上外資仍處於控股地位。當下馬雲依靠個人智慧和影響力實現瞭對阿裡的絕對話語權,卻並沒有徹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帶來的風險。
資料來源:阿裡巴巴2017年財報
阿裡作為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互聯網企業,需要遵循美國交易所的規章制度。根據要求,上市企業需要向管理機構和投資者公開企業經營發展年報,而管理機構則有權要求企業披露更加詳細的信息。
(2)阿裡話語風險:投資控制傳媒平臺,掌控話語體系權力。
阿裡的投資領域已經非常廣泛,涵蓋瞭衣食住行的每一個方面。投資固然可以壯大自身體量,但也面臨一些潛在的風險。對國傢而言,需要警惕的是社會力量對媒體資源的壟斷帶來的安全威脅。
互聯網企業大多自帶有媒體屬性,但這並不能阻止它們對更多專業媒體的覬覦。在阿裡的一系列投資中,不乏對媒體資源投資的闊綽舉動。與騰訊和百度自身濃厚的媒介性質不同,阿裡依靠電子商務實現瞭資本積累,但在媒體領域卻鮮有重磅力量。
僅2013年阿裡涉足的傳統媒體名單中就有第一財經傳媒、《北青社區報》《商業評論》和《南華早報》旗下的媒體業務等。而阿裡入股新浪微博則更似一次重磅舉動,占據瞭新媒體流量的絕對入口。截止目前,已投資數十傢重要媒體。這一系列行為將造成中國傳媒市場面臨僅存"國傢隊"與阿裡系的局面。
(3)阿裡數據風險:擁有大數據資源,威脅國傢網絡安全。
阿裡平臺具有很多的價值屬性,包括品牌、管理、人才等,但最具價值的是其積累的海量數據,這是一座價值巨大的礦產。
數據的重要性已經越來越被人們關註。如前文提到的阿裡平臺建立的以電商和支付為基礎的交易體系,獲得瞭用戶的海量數據,隻要對這些數據進行基礎性分析,便可以對每個用戶畫像;對數據進行深度加工,可以獲得某個行業、產業的發展數據,甚至阿裡掌握的國民經濟數據比國傢政府部門的統計更加準確。
無論是國民個人的屬性數據,還是國傢產業經濟的運行數據,從更高的角度考慮均為事關國計民生和國傢安全。這些數據掌握在一個在海外上市、由外資控股的私營企業手中,無疑是必定具有較高安全風險。
當下阿裡在著力發展雲服務,平臺服務的數據都優先支撐雲業務的發展。雲服務具有存儲和計算分析的功能,手握數據礦產的阿裡不會放棄對數據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但面對商業利益和國傢網絡安全需要阿裡有清晰的認知,不要為瞭商業利益而損害到國傢安全利益,因為這種損害一旦發生幾乎是不可挽回。
(4)阿裡國際風險:出海綜合性風險增加,易反噬國民經濟安全。
阿裡是國內走向國際較早的互聯網企業,雖然在整體上取得瞭積極意義,但是仍面臨著一些不確定的風險,這種風險可能會反噬阿裡現有的成就,進而影響我國經濟的發展。
2016年阿裡的交易額突破3萬億,若按照國內各省經濟總量排名,阿裡能成為排名第十的省級"經濟體",甚至超過瞭許多國傢一年的GDP總量。為瞭能夠把阿裡的電商生意鋪到全球,馬雲也多次深入到國外一線推銷阿裡經驗。
但是,阿裡的出海風險也在不斷增大。
首先,阿裡不能回避的假貨問題,一直也被國外消費者和資本市場詬病,包括美國證券監管部門多次質疑;
其次,國外的政商環境和法律政策環境與國內有著顯著的區別,阿裡繼續推行其不正當競爭行為必定會面臨被起訴風險;
第三,對於國外本土企業而言,阿裡是外資企業,在全球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綜合環境下本土化競爭面臨的風險也在提升。
所以,當阿裡的海外佈局因這些風險還出現事實性障礙後,資本市場、國外政府、海外用戶等都會對阿裡用腳投票,這對大體量的阿裡而言則可能會帶來反噬的力量。這種反噬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也會對我國的電商經濟、國民經濟帶來沖擊,影響整體政治和經濟環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