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電商異變:是機會還是傳銷的新外衣

08-29

如果說朋友圈簽名代表一個人的志向,那麼 1994 年出生的朱峰算得上是一個正能量創業少年。

在微信朋友圈裡,他的標簽非常吸人眼球:" 脈寶雲店執行董事、聚夢寶團隊創始人、引流裂變導師、成交達人資深顧問、5 年微商實戰經驗、團隊業績穩居第一。"

公開信息顯示,今年剛剛進入市場的脈寶雲店是一款海淘 App,也被宣傳為國內首傢海淘創業平臺。用戶可以在繳納保證金後成為脈寶雲店的店主,轉發商品信息到社交軟件中,若有新人加入脈寶雲店還可以獲得獎勵。

相比於店主,朱峰更願意推薦對脈寶雲店感興趣的人成為代理商,雖然這需要多投入點兒,但 " 賺得更多 "。

" 最重要的是有一個自動賺錢的席位,早‘卡位’(提前站好位置)早賺錢。" 雖然接觸脈寶雲店還不到半年,但朱峰儼然已是老手。在他看來,自己做的是用 " 脈寶雲店帶領你享受財富盛宴,走上人生巔峰 "。

不過,這條 " 走上人生巔峰 " 的路可能並不平坦,甚至還遊走在法治的灰色邊緣。最近,脈寶雲店因其 " 拉人頭 " 發展網絡等特點被質疑涉嫌網絡傳銷。此前,小黑裙等采取類似方法急速發展起來的社交電商平臺被微信封禁,另一社交電商平臺雲集微店則在近期收到市場監管部門的罰單,總額為 958 萬元人民幣。

在相關制度規范尚未出臺的空窗期,社交電商平臺正在經歷一場異變。從 " 野蠻生長 " 到涉嫌傳銷,從快速致富到被指 " 忽悠 "、" 騙局 ",社交電商還能走多遠?

省去囤貨、發貨等環節的社交電商

說起自己做 " 脈寶雲店 " 的起源,朱峰不得不提自己的女朋友兼 " 導師 " 趙星。今年 3 月,原來做微商的趙星,成為 " 脈寶雲店 " 第一批加入的成員。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這兩位 90 後管理的團隊已達 1000 多人。

" 我們團隊散佈在全國各地,我最大的一個市場在遼寧。" 據趙星介紹,她的團隊裡,年紀最小的隻有 19 歲。令人意外的是,他們團隊的主要目標人群不是親戚朋友,而是網上的陌生人。" 有些熟人,他不一定會願意跟你做,但是陌生人的話,他反而會更信任(你)。"

與微商不同," 脈寶雲店 " 平臺上有各類商品,微信用戶隻需繳納 360 元保證金即可成為店主,可享受分享獎、消費獎、推薦獎三項收益,其中成功推薦一名新的店主即可獲 120 元代金券。

在店主之外,另一個 " 更高級 " 的身份是代理商,也稱 " 合夥人 "。《脈寶雲店獎金制度》顯示,成為代理商的門檻更高,一、二、三級代理商所對應的投資金額分別為 59200 元、13200 元、3800 元,其中三級代理商可獲得價值 3800 元的中脈生態產品套餐、10 傢一共價值 3000 元的脈寶雲店鋪,一、二級代理商可獲得更多脈寶雲店產品和店鋪。

身為 " 執行董事 " 的朱峰對脈寶雲店的產品佈局非常清楚。據他觀察,雖然成為代理商的最低門檻比店主的門檻資金高出 10 倍之多,但代理賺得更多。如果說店主賺錢靠的是拉新入夥,那麼代理商靠的則是在一開始就成為店主的上級。" 從你‘卡位’的那天起,比你晚加入的人都會滑落到你下面,以後他們的業績都會和你發生關系。"

此外,朱峰還推薦瞭一種 " 躺著賺錢 " 的模式,他將其命名為 " 黃金三角 ",即 " 三個點都由自己‘卡’,自己出錢 "。朱峰以三級代理為例,頂點 A3800 元,左下角 B3600 元,右下角 C3600 元,總共出資 11000 元,因兩個下角可以對碰出獎,可獲得返利 2100 元。" 如果你有閑錢,並且看好脈寶的趨勢,不妨試試黃金三角。" 朱峰說。

從微商起步的趙星已經有些瞧不上微商瞭。在她看來,現在微商的名聲不好,而且 " 如果自己不去主動賣貨或者招代理的話,(微商)是沒有收入的,但是這個模式(脈寶雲店模式)的話,即使你不動,你還是可以有收入。"

談及脈寶雲店與微商的區別,朱峰說,微商需要自己選貨、發貨,還存在囤貨風險,而脈寶雲店省去瞭囤貨、發貨等環節。" 脈寶雲店是跟廠傢直接掛鉤的,直接是出廠價,而且他把中間的推廣的利潤全部給消費者。" 他對這樣的銷售模式深信不疑。在他們看來,脈寶雲店的模式是把日常的消費支出轉化為一種投資,其產品 " 絕對是正品,價格也比代購優惠 "。

不過,在朱峰提供的 " 代理商套餐表 " 中,記者發現大部分產品存在價格虛高的情況。比如三級代理套餐包中的 " 中脈有樂生命活能飲(4 瓶裝)" 標價為 3390 元,一級代理套餐包中的 " 中脈遠紅磁性保健功能床墊 180cm*200cm" 標價為 23500 元,遠超一般的市場價格。

專傢:" 拉人入夥 "" 三級分銷 " 涉嫌傳銷

如今,朱峰和趙星他們做的事正被人質疑為傳銷。

" 今天早上還有人舉報脈寶雲店的事情。" 當記者就脈寶雲店的經營模式向中國反傳銷協會會長李旭咨詢時,他回應說。他認為,這種變著花樣收取入門費,發展下線的形式是借助互聯網升級換代的傳銷新形式。

不過趙星等人並不認為自己做的事業違規。雖然前段時間雲集微店被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罰款,但在趙星看來,雲集微店之所以被封,是因為它沒有直銷牌照。

" 我們是合法的直銷,因為我們有直銷的牌照,而且我們的牌照是中國 2006 年第一批頒發的直銷牌照。" 話剛說完,朱峰給記者發來瞭一張電子版的 " 直銷經營許可證 ",該電子照片上標註的企業名稱是 " 南京中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據瞭解,南京中脈的確是首批獲得商務部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於 2009 年正式啟動直銷事業。不過,脈寶雲店官網上也並未顯示脈寶雲店是南京中脈旗下的分支機構。

《直銷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明文規定,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發佈宣傳直銷員銷售報酬的廣告,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

" 擁有直銷牌照的企業,也要具體剖析其模式是否超出直銷的范疇。"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律師指出,不同於傳統傳銷采取拘禁等人身限制手段,部分社交電商通過互聯網渠道發展傳銷,往往通過商業利益吸引和說服等形式 " 捆綁 " 下線。

趙占領告訴記者,社交電商是否涉嫌傳銷存在幾個判斷標準:是否需要交納或變相交納入門費;是否分層級,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 ; 是否根據下線獲利,上線從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人員數量或銷售業績中計提報酬或 " 返傭 "。

中國互聯網協會微商工作組秘書長、創奇社交電商研究中心首席專傢於立娟接觸過許多社交電商、直銷企業。根據她的瞭解,業內確實存在一些相對於直銷企業總部非常獨立的經銷商,由於缺乏法律法規的認知,監管和約束不嚴,這些經銷商可能有違法行為,如果不加以管理,其造成的後果比較嚴重。

即使被罰,依然有人很著迷

相比傳統傳銷,社交電商的傳銷模式更具有迷惑性和隱蔽性。李旭說,部分社交電商借助互聯網渠道發展傳銷,實現跨地域性的傳播,涉及人群更廣泛,圈錢的金額更高,同時存在隱蔽性高、查處取證困難等問題。

這些概括性的特征似乎有些抽象,但一些實際的案例給部分涉嫌傳銷的社交電商的危害寫下瞭註腳。

最近,看到雲集微店被處罰的新聞後,王麗和父親一直在發愁,到底怎麼才能把媽媽從雲集微店的事業中勸出來。" 我和我爸一直勸,但是我媽就覺得我們不支持她事業,反而說我們思想不夠先進。" 王麗告訴中國青年報 · 中青在線記者。

一年前,在同事的邀請下,王麗的媽媽繳納瞭 365 元的會員費,正式成為雲集微店的一名店主。" 在上面買的東西很劃算又都是好東西,還比超市的便宜。" 回傢後,她興奮地和傢人分享著 " 賺錢的商機 "。

起初,王麗以為母親隻是三分鐘熱度,很快就會放棄。沒想到媽媽隨後加入瞭各種微信培訓群,每天定點守在群裡聽 " 老師 " 發語音。出於好奇,王麗旁聽瞭 2 次微信語音課," 感覺就是講空話、" 喂雞湯 ",一直都在介紹它們(雲集微店)是先進的。"

" 導師還鼓勵我媽發展業績,我媽就打電話讓她的朋友註冊。" 王麗描述瞭母親發展業績的線路:先是 " 跟不要錢一樣 " 買瞭幾箱護手霜,然後誰來掃碼註冊會員就送誰一瓶。甚至附近一傢按摩店裡的師傅也在她的催促和勸說下,註冊成瞭雲集微店的會員。

面對雲集微店涉嫌傳銷的言論,王麗媽媽的回答十分淡定:" 不就罰點錢嘛!" 但在王麗看來,雲集微店的商品質量還有待檢驗,她並不看好媽媽的這份生意。" 在雲集微店買的很多外國的東西,我都不敢信。有次買的俄羅斯蛋糕,用料還不及小蛋糕店的東西。"

制定行業標準趕不上變化速度

屢屢出現的社交電商涉嫌傳銷事件不僅讓一些消費者及其傢人受到困擾,也給社交電商行業未來的發展蒙上陰影。

中國互聯網協會微商工作組發佈的《2017 中國社交電商和微商行業發展報告》顯示,社交平臺已成為消費者網購的一個渠道。以社交電商的一個代表微商行業為例,2017 年微商行業發展規模預計將達 6835.8 億元,從業人數將達 2018.8 萬人,可望保持超過 85% 的高速增長。社交電商甚至被業內認為可能是電商發展的下一個方向。

《2016 移動社交電商用戶消費行為報告》顯示,移動社交電商用戶流量分佈集中度較高,63.1% 的流量來自朋友圈分享,23.79% 的流量來自於群聊,單聊占比 12.71%。報告認為,這種分佈契合瞭 " 以微信為代表的移動社交產品,帶領電商進入瞭 3.0 時代 " 的行業現狀。

憑借去中心化、多流量入口、特定消費場景精準匹配消費群體等特點,社交電商的營銷成本大大降低。但若處理不好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就可能失去存在和發展的基礎。

事實上,市場監管部門已采取不少措施治理社交電商領域涉嫌傳銷的亂象。除浙江工商部門近期針對雲集微商的巨額罰款外,7 月 28 日,工商總局還印發瞭《關於做好近期打擊網絡傳銷重要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加強對所羅門矩陣、中券資本、摩能國際、中貝蛋業、旅爸爸等涉嫌網絡傳銷案、事件進行摸排,加強監控,適時、視情會同有關部門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與此同時,監管部門也在研究對包括微商在內的社交電商的管理辦法。據媒體報道,8 月 21 日,國傢工商總局網絡商品交易監管司韋犁副司長一行到深圳市考察微商發展與監管工作,考察組一行到騰訊網總部實地瞭解微商發展狀況,就如何促進微商發展與管理等問題,與企業相關負責人進行瞭深入座談和交流。

於立娟表示,最近出現瞭不少問題,監管部門也在研究管理制度。但由於互聯網高速發展,制度建設面臨挑戰。一是網上行為更加私密,發現案件比較難,往往要依靠消費者投訴舉報;二是不少事件通過網絡裂變,發生速度太快,監管跟不上;三是有些違法微商把信息傳播和交易行為切割開。比如在微信上交流,但在其他渠道交易,導致違規行為碎片化,難以舉證;四是工商等管理部門是區域化管理,而很多違規事件通過互聯網跨區域實施,給監管提出更多挑戰。

據於立娟介紹,今年,社交電商行業標準《社交電商經營規范》的起草已經啟動。這部行業標準的制定,將對推動行業健康規范發展、保護消費者和企業合法權益起到重大作用。

她透露,該標準起草工作大概需要 10~12 個月完成,與一般行業標準通常 18 個月的起草周期相比,速度已經很快。但是,社交電商領域的發展和變化太快,她感覺制定行業規范和標準的腳步總是差一截兒,還需要在各方的努力之下盡早完成。

對此,趙占領建議,在專門的行業監管制度規范尚未出臺的情況下,工商部門的行政監管責任重大,應加強對社交電商模式的合法性的監管。

李旭也提到,為規范社交電商,執法部門應早發現早預警早查處,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傳銷組織黑名單等,避免老百姓卷入傳銷組織。

(應采訪對象要求,朱峰、趙星、王麗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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