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首個法律出臺:奇葩收件人姓名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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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24 日,國務院法制辦發佈《快遞暫行條例 ( 征求意見稿 ) 》公開征求意見通知。意見稿針對實名寄件作出瞭有關規定,若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未查驗寄件人身份並登記身份信息,或者發現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實仍予收寄,將根據情況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有業內人士分析,《快遞暫行條例》正式頒發實施後,將是快遞行業誕生以來出臺的首個專題性法律文件。

7 月 19 日,國傢郵政局研究起草的《快遞行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 ( 征求意見稿 ) 》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販賣、非法提供或者泄露用戶個人信息或者使用寄遞服務信息累計 500 條以上的,屬於嚴重失信行為,年度信用評定得分為零分,直接列為失信個人。而企業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單次致使 3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重傷,或者因企業自身原因單次造成快件丟失、損毀 5000 件以上的,本年度信用評定得分為零分,直接列為失信企業。

7 月 12 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已審議的《快遞條例 ( 草案 ) 》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據瞭解,草案規定瞭簡化快遞佈局設點手續、提供車輛通行停靠便利以降低物流成本等措施,明確瞭快遞服務規則和寄遞安全責任,並強調保護消費者和快遞從業者合法權益,對加盟經營、損失賠償、用戶信息安全保障等作瞭規范。

《聯商網》瞭解到,2015 年 11 月 16 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快遞條例 ( 征求意見稿 ) 》公開征求意見公佈征求意見稿具體內容。2017 年,《快遞條例》被列入國務院 2017 年立法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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