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新要求:不得規定訂金不退

11-07

" 雙十一 " 即將到來,不少網民早已將商品塞滿購物車,等待這場購物狂歡。今天 ( 11 月 6 日 ) 上午,由北京市工商局牽頭,聯合市工商局、市食藥監局、市網信辦、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 8 傢網絡市場監管聯系會議成員單位,對京東、天貓、亞馬遜等 13 傢重點網絡交易平臺企業進行行政指導。

市工商局依據法規規章,從五個方面對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提出指導意見。其中,對於消費者在參與網購促銷過程中經常遇到的 " 霸王條款 ",工商部門表示,平臺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不合理規定,包括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此外,網絡交易平臺不得虛假宣傳,通過誇大成交量、成交額等方式誤導欺騙消費者 ; 不得限制排斥經營者參加其他促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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