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 5 年斂財 1 億,拿兩百萬買彩票,結果

07-28

53 歲的許某,打扮洋氣、出手闊綽,一年多就向寺廟捐款 300 多萬元。

而這麼壕的女施主,在 5 年多的時間裡共非法吸收資金 1 億餘元。捐款的款項,都是她集資詐騙得來的。

謊稱投資煙草吸收資金

10 多年前,許某經親戚介紹,跑到瞭大連,她開過快餐店、藥店等,賣過包,也賣過水產,但生意做得並不是很好。

她有個男友周某,已交往多年,周某的親戚在煙草局上班。2010 年,許某想到以做煙草生意為由,向別人借款。許某清楚,這是個騙局,目的就是拿別人的錢為自己所用,隻要資金周轉過來,就能一直騙下去。

許某對外宣稱,其男友親戚在煙草局當領導,投資煙草生意利潤高。為瞭使投資人相信她確實在做煙草生意,許某還直接送香煙給對方。許某說,幾乎所有的投資人,她都送過煙。

單單送煙遠不能吸引投資者,最讓投資者動心的還是高利潤。許某舉例,她給出的利潤,最高的是投資 135 萬元 3 個月賺 60 萬元;最低的是投資 80 萬元 2 個月賺 10 萬多元。

許某的騙局很逼真,她像真做香煙生意一樣,給投資人報每批次的香煙種類、數額、投資金額、投資時間等,並在一開始按時返還本金、支付利潤。

陳某、孫某就是投資人之一。2012 年至 2014 年 11 月,兩人共在許某處投資瞭 2970 萬餘元,得到瞭利潤 2128 萬餘元。利潤是很高,但最終本金肯定是拿不回來的。

兒女也騙,5 年騙瞭 1 個億

對於她詐騙的事,許某說,其男友、妹妹、兒子和女兒都不知道。除瞭妹妹,兒子、女兒也在她這裡有投資。其中,兒子用房子貸瞭 150 萬元,加上兒媳婦的 100 萬嫁妝和孫子的 30 萬壓歲錢,都投在瞭許某這裡。女兒做箱包生意賺的 200 萬元,也投在瞭徐某處。不過,許某並不分給兒子和女兒 " 利潤 "。

明知是騙局,為什麼還要接受兒子、女兒的投資?許某稱自己也不清楚。

除瞭虛構做香煙生意外,許某還虛構瞭做水產生意。不過,謊言遲早會被揭穿的。2015 年 11 月,許某東窗事發。

此時,許某非法吸收資金 1 億餘元,詐騙事實共有 34 起,造成被害人本金損失 4464 萬餘元。

一邊捐錢,一邊買彩票

許某稱,她喜歡往寺廟裡捐錢,捐一次就是好幾萬元,給的都是現金。有的寺廟還主動聯系她,讓她捐錢。此外,她還給貧困山區捐魚貨。許某的兒子結婚,她給兒子買瞭房,加上裝修、婚宴的錢,總共花瞭 500 萬元左右。

之前,她在石塘有 260 萬元的欠債,也是用這些錢還的。許某給投資人送香煙實物,花瞭 270 萬元左右。有些投資人投資超過本金的,共有 600 多萬元。

對於資金缺口越來越大,許某心裡還是急瞭。於是,她有瞭買彩票的習慣,而且一次就買近 2000 元。許某說,她固定買的彩票店有兩傢,從 2012 年到案發,共花瞭 200 萬元左右。不過,許某期待的大獎,一直沒中到。

法院審理後認為,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

日前,溫嶺法院對許某集資詐騙一案作出宣判:許某被判處有期徒刑 14 年,並處罰金 40 萬元,剝奪政治權利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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