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農村土地確權的影響,2017 年農村房屋政策變化很大,可以說是近十幾年變化最大的一年,變化有很多,比如建房審批嚴格化瞭,房屋建設規范化瞭等,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農房回收的變化,為解決農村房屋閑置問題,讓農村土地資源得到合理利用,2017 年國傢加大瞭對違法農房的回收力度,那麼哪些是違法農房呢?哪些農房可能將被回收呢?大傢註意瞭。
房主去世且無繼承人的農村房屋
比如村五保戶的農房。
非農村集體成員繼承的農房
這種情況宅基地不可繼承予以回收,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繼承,在不修繕的前提下,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權屬於繼承人。
進城落戶農民的農房
農民進城落戶後除非自願放棄宅基地,否則還擁有農村房屋所有權,但不允許翻修,房屋一經倒塌後予以回收。
建築面積超標的農房
宅基地面積國傢有明確標準,不得超過 300 平米,各地區根據地勢適當調整,超出的面積予以回收。
一戶多宅的農房
農村房屋實行一戶一宅原則,除非合法繼 承以及正常分戶,多餘的住宅予以回收,這主要是針對濫用職權的村幹部。
未在宅基地規劃區內建造的農房
部分農村房屋並未建造在宅基地規劃區內,占用農村耕地坡地等,觸犯瞭國傢守護 18 億畝耕地的紅線規定,此類農村房屋予以回收。
城鎮居民違法購買的農村房屋
目前國傢對農村宅基地流轉監控嚴格,宅基地不可自由買賣,城鎮居民不能購買農房,一經查實予以回收,這也是為瞭保障農民的利益。
長時間閑置導致坍塌的農房
兩年之內沒有修復的就會被回收,部分地區已開始試點。
閑置和荒廢宅基地上翻建的農房
在空閑和荒廢宅基地再翻建農房的,不被國傢允許,一經發現予以回收。
10
已經獲得農房拆遷補償和安置的
例如舊城改造。
以上是 10 種將會被回收的農村房屋類型
總的來說,要明確一個概念:分清農村住房和農村宅基地的閑置。
農村宅基地隻有農村戶口才享有,如果戶口已經遷出來,也就意味著失去瞭農村宅基地,但是房子是建在宅基地上的,隻要房子不倒,戶主還是可以繼續享有使用權的。因此,即使戶口已經遷出且居住在城裡的人,隻要房屋沒有拆除都不會被回收,就會一直享有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如果房屋拆除瞭,那麼對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沒有瞭。
對於戶口已經轉成非農村戶口的人們,建議有空回老傢,一定要把房屋加固好,做好權屬證明,就可以留著將來老時回來享受田園生活瞭。否則,等房子倒瞭,以後你想回農村都回不去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