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下一代艦載機是選擇殲 20 還是殲 31 的問題,網絡上已爭執瞭多年。但最近似乎風向突變,連續多個號稱有渠道的人士稱,我國下一代艦載機選型已有結果,沈飛的殲 31 獲得瞭最終的勝利。這個結果讓很多人大感意外。
如果單從性能角度考慮,殲 -20 無疑占據著明顯的優勢。一些人糾結於數量問題和美國的選擇問題,但根據實際測算,在同一平臺上,殲 31 能夠多裝的比例並不大,甚至比較小。至於美國的選擇問題,美國是因為蘇聯的解體而缺乏對手瞭,然後退役瞭 F-14 重型艦載機,同時又重新設計大大增加瞭 F/A-18E/F 的尺寸;在新一代艦載機選型上下馬瞭原本重型的 NATF 艦載機,選擇瞭 F-35。
NATF 才是美國海軍原本選擇的艦載機
而對於中國來說,由於面臨巨大的防空壓力,選擇一款具有強大制空能力的戰機才是正確的選擇,這包括強大的探測能力、更多的武器掛載數量、更快的飛行速度、更大的作戰半徑,已經更強的機動性能。而這些方面,相對於殲 31,殲 -20 無疑具有絕對的優勢。
而且,相對於殲 20 所面臨的數量問題,殲 31 實際上面臨著兩大重要弱點:一個是格鬥彈的問題,由於沒有側彈倉,殲 31 面臨著無格鬥彈或者必須外掛的窘境。如果外掛,必然大大破壞隱身性能;如果不掛,一旦被近身,則十分的危險。即使最終解決瞭腹部彈倉的掛載問題,則一方面會顯著降低中遠程導彈的掛載數量,一方面在反應速度、可用發射條件方面也與側彈倉有一定的差距。
殲 20 進行格鬥彈掛載測試
另一個問題是,殲 31 在彈倉的寬度、深度方面小於殲 20;同時在長度方面,殲 31 已接近極限,而殲 20 還可以繼續增大。為什麼要如此在意彈倉的大小?因為它是艦載機。一款艦載機,不能隻具有空戰能力,還要具有強大對地、對海攻擊能力,這就需要掛載更多的攻擊彈藥,以及更大尺寸的攻擊武器,特別是遠程反艦導彈。
由於我國在彈藥小型化方面與美國有一定的差距(美新一代的 LRASM 導彈長約 4 米,而我國的一般為 6-8 米),所以在可預見的一定時期內,殲 -31 將不具有內彈倉掛載反艦導彈的能力。一款不能內掛反艦導彈的艦載機,實在不是一個好消息。而本身彈倉更大,又具有更大潛力的殲 20 改型,無疑對未來一定小型化後的新一代反艦導彈具有更大的容忍度。
殲 20 具有這麼多優點,但為什麼目前殲 31 呼聲這麼高呢?這裡面恐怕就不隻是性能對比的問題瞭。從海軍戰鬥力的角度看,殲 20 無疑是更好的選擇;但從中航的利益角度看,就未必瞭。由於殲 31 開始隻是中航內部的一個 " 為瞭讓沈飛所保持新一代戰機設計能力 " 的項目,前面並未獲得軍隊立項,也就是說,基本沒有獲得軍隊的項目撥款。而一款隱形戰機的研發是需要耗費大量的資金的,為此中航內部可謂多方籌措。如果殲 -31 項目最終沒被軍隊采購,大量投資無法回報,那勢必會造成不少的虧損。單純指望外銷是很困難的,因為一款本國都不裝備的昂貴戰機,很難打開他國市場。
前面一些人宣稱殲 31 的研制經費比殲 20 更低,所以適合生產一些作為補充——這顯然是一種變相欺騙,因為對於軍隊來說,由於研發投入已經基本結束,新增訂單的殲 20 研制成本可謂為 "0"。但對於中航則是另一種情況,如果繼續生產殲 20,中航所獲得的研發撥款基本為 0;而如果生產殲 31,則軍隊首先要付一大筆研發經費——誰讓你前面沒投入呢。如果中航獲得瞭多個殲 31 改型的項目,則會增加多筆項目的研發撥款,這無疑是一筆巨大的財富。
所以,艦載機這個問題,也許並不隻是簡單的性能對比。如果從軍隊、中航不同的角度出發,可能會有不同的分析和結論;所謂從大局出發,要看從誰的大局出發瞭。至於我國航母戰鬥群的戰鬥力問題、國防安全問題,那是另外的問題,不是嗎?
作者:利刃 / 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