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退庭,保姆縱火案原辯護律師被停業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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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司法局 2 月 3 日晚間發佈消息稱,杭州保姆縱火案原辯護律師黨琳山被行政處罰,停止執業六個月。去年 12 月 21 日此案首次開庭時,黨琳山曾因管轄權異議退庭抗議,導致案件審判拖延,隨後,莫煥晶更換瞭辯護律師。

" 廣州司法 " 微信公號 2 月 3 日消息,杭州保姆縱火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中,犯罪嫌疑人莫煥晶的辯護人—廣東增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黨琳山未經法庭許可擅自退庭一事引起社會廣泛關註。

我局依法予以立案調查,根據省司法廳《案件轉辦通知書》、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建議書》等材料並經調查,查明黨琳山律師的行為違反《律師法》、司法部《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的規定,鑒於黨琳山律師有認錯表現,配合行政處罰工作,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黨琳山律師停止執業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黨琳山

在去年 12 月 21 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莫煥晶一案的過程中,作為辯護律師的黨琳山以調查過程存疑為由,當庭提出管轄權異議,要求停止審理,等待最高法的回復。在和審判長 4 次交涉未能達成一致後,黨琳山退庭抗議。

據微信號 " 剝洋蔥 " 透露,在主審法官接下來的發言過程中,黨琳山四次表示 " 我抗議 "。最後一次打斷時,他說請杭州市中院尊重全國人民的智商,對於這樣一個違法審理,本律師退出庭審。

此後,杭州市中院發出聲明,認為黨琳山此舉為拒絕為莫煥晶辯護,自休庭之日起至第 15 日止,由莫煥晶另行委托的辯護人或者法院依法為其指定的辯護人準備辯護。廣東省律協和廣州市律協針對黨琳山退庭一事也開始展開調查。

2 月 1 日,兩名法律援助律師被指派給此案不足一月之時,案件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重新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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