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去世情人帶孩子爭遺產 親子鑒定讓情人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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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 溫州老板去世,情人帶著雙胞胎女兒趕來搶房子!結果大跌眼鏡

年近 70 歲的老板病逝,留下瞭兩套房產和百萬遺產給妻兒,誰知道,40 多歲的情人竟然帶著兩個 4 歲的雙胞胎私生女(非婚生子女),氣勢洶洶來到溫州爭遺產。一場沒有硝煙的遺產爭奪戰,在情人私生女和原配及兒子之間展開。

最終,一份親子鑒定報告,為這場狗血的遺產爭奪戰劃下瞭句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做生意的老板傢外有傢年過半百生瞭對雙胞胎女兒

上世紀 70 年代,市區人阿明(化名)與阿琳(化)登記結婚,婚後生瞭一個兒子。

後來,阿明常年在外地做生意,妻子留守溫州照顧傢人,兩人做起瞭雙城夫妻。

2006 年,時年 57 歲的阿明在外地認識瞭比他小 22 歲的小雨(化名),兩年後,兩人在外地開始同居生活。

2014 年 6 月 1 日,小雨剖腹產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老來得女,阿明很是高興,他給女兒取瞭很吉祥的名字,一個隨他的姓,另一個隨小雨的姓。

還沒高興幾年,阿明在 2016 年 11 月因病去世瞭,生前,他並沒有立下任何遺囑。

老板去世後情人來勢洶洶攜雙胞胎女兒來溫州搶財產

阿明去世後,他留下的遺產打亂瞭情人和原配之間原本的平衡。

根據小雨調查,阿明名下有三套房子,一套在外地,兩套在溫州市區,另外他還持有一傢公司 40% 的股權,這些遺產共價值 460 萬元。

2017 年 3 月,小雨帶著律師來到溫州,她代兩個雙胞胎女兒向鹿城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女兒跟阿明的原配妻子、兒子共同繼承其名下遺產。

小雨說,她的兩個女兒是兩人同居期間所生育,出生證明上,父親一欄是阿明,所以他們的女兒是合法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小雨認為,她的兩個女兒占上述財產約 16.65% 的份額,約 76.6 萬元。

這突如其來的情人和私生女,讓原配阿琳和兒子猝不及防,丈夫已經去世,她一腔的憤懣疑惑求告無門。

一份親子鑒定報告讓情人自己撤訴

面對來勢洶洶的小三,原配阿琳找瞭律師咨詢,律師告訴她,情人生的孩子要繼承財產,首先得證明這兩個孩子是否真是阿明親生的。

可是,阿明已經去世,如何進行親子鑒定?而這個問題,也讓法官犯瞭難。

就在這時,小雨自己提供瞭一條線索,阿明曾在去世前跟雙胞胎女兒做過親子鑒定,他的血液樣本就保存在浙江大學司法鑒定中心。

當時,阿明告訴小雨,鑒定結果顯示,雙胞胎女兒跟他沒有血緣關系,但是小雨覺得阿明是不想分財產,所以故意在騙自己。

2017 年 12 月 1 日,鹿城法院委托浙江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對阿明和雙胞胎女孩是否存在親子關系進行司法鑒定。

浙江大學直接用阿明的血液樣本與雙胞胎女孩進行親子關系鑒定,依據 DNA 分析結果,排除阿明與這對雙胞胎之間存在親生血緣關系。

這不可能!面對這一結果,小雨說怎麼也不肯相信。

1 月 29 日,鹿城法院本要開庭審理這起遺產爭奪財產糾紛案。就在開庭前,小雨的代理律師主動聯系法官,稱小雨接受 DNA 鑒定結果,願意撤訴。

如果情人的孩子是親生他們能如願分到財產嗎?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在繼承開始後,被繼承人的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而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繼承法》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其中,該條款規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因此,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繼承權。

本案中,如果雙胞胎是被繼承人的親生女兒,則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應當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平等享有繼承權。

來源:錢江晚報記者 汪子芳 通訊員 張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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