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網上買瞭假發和假胸,在與他網絡聊天一小時左右在我住的地方見瞭面 ……"1 月 30 日,被控涉嫌盜竊罪的王某東站在通州法院被告人席上。
檢方指控,2016 年 10 月 14 日,被告人王某東(男,1989 年出生)通過 QQ 聊天結識於某(男),後男扮女裝並自稱王某霞,與於某合租在北京市通州區某小區某室。2016 年 10 月 26 日 17 時許,被告人王某東在其合租房內,趁於某睡覺之機,盜走於某手機 SIM 卡一張、海爾牌筆記本一臺,並通過修改密碼登陸於某支付寶、QQ 錢包,先後將於某支付寶及綁定銀行卡內餘額轉賬、消費,共計人民幣 15538.52。2017 年 11 月 27 日,被告人王某東在北京市通州區某公寓被民警抓獲。
2018 年 1 月 30 日下午,被告人王某東被帶入法庭,其身形消瘦、聲音柔弱。被告人自述其由於先天沒有喉結,在日常生活中均以女性身份來與外界溝通交流。2016 年 10 月的某天,在與餘某 QQ 聊天相識後,二人迅速的陷入 " 熱戀 ",隨即同居。於某一直都沒有發現被告人王某其真實性別是 " 男性 ",直到某日於某醉酒回傢,第二日發現 " 女友 " 不見蹤影,後發現財物被盜,於某詢問 " 女友 " 歸期," 女友 " 卻再不見蹤影,於某方覺不妙,遂報警,後被告人王某東被民警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應予懲處。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東犯盜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東到案後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東無犯罪記錄,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上,被告人王某東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宣判後,被告人王某東表示服從法院判決,說自己因為一時鬼迷心竅起瞭歹意,現在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