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女老板幫員工買車 結果自己攤上大事

02-25

本來做好事,應該是一件超正能量的事情對不對?但是!

" 做好事 " 做到戰戰兢兢,這是一種什麼情況???

身為福州一傢外貿企業老總的 1007 車友張女士,說自己還是第一次遇到。

她口中的做好事,就是在半年前,將自己的身份證借給手下買車,如今,這位已經要稱作前員工的人把車開回傢,還失聯瞭!

這下,張女士著急瞭:這車不僅背著貸款,還在自己名下,萬一發生什麼意外,自己難脫關系。

抹不開面子,她把身份證借手下買車

張女士說,這位員工姓李,老傢在四川,去年初到公司當業務員,平時工作還算認真,業績也不錯,所以張女士對他的印象不錯。

大約半年前,在開會的時候,這名員工說,自己想買輛車,等過年瞭可以自駕回老傢,但自己還沒辦理居住證,在福州沒法買,當時張女士隨口說瞭句:那我身份證借你用吧。

原以為隻是一句玩笑話,但這位員工很快表示已經看好一輛車,就等張女士的身份證簽約瞭。" 由於是公開場合答應的,不好抹面子。" 張女士說,自己覺得,員工想買車也是一種積極向上的態度,所以也想支持一下。

就這樣,這輛總價 7 萬多元錢的轎車,以貸款的方式,落在瞭張女士名下,之後,月供由員工負責,對方還承諾,等居住證辦下來並滿半年後,再把車子過戶到自己名下。

員工失聯後,她慌瞭

原本一切相安無事。

但從春節開始,張女士發現情況有些不對:這位回到老傢的員工,從除夕開始,手機就始終處於關機狀態,直到今天,1007 記者試圖聯系葉先生,但電話始終沒法接通。

" 如果他不還錢,這 5 萬多元錢貸款,估計是要我背瞭。" 張女士說,和錢相比,自己更擔心的是,這輛車萬一發生違章、交通事故,甚至肇事逃逸,自己都有可能要背負一定責任," 萬一把車拿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我不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張女士說,自己已經把這名員工開除瞭,但這輛目前不知道具體停放位置、還在自己名下的車,卻始終像一顆定時炸彈綁在自己身上。

警方和律師提醒:千萬別亂借身份證

帶著張女士的疑惑,1007 記者咨詢瞭福州交警支隊相關工作人員。對方表示,解除隱患的唯一辦法,就是車子過戶,但過戶又必須要雙方在場," 我們通過很多途徑提醒,千萬別亂借身份證,就是擔心發生這樣的事。" 這位工作人員還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上海經緯(福州)律師事務所卓文彬律師表示,張女士的擔心完全有可能發生,如果這名員工不還錢瞭,債務就要先由張女士承擔,該輛車產生的違章、肇事等責任,也要由她負責,目前除瞭過戶,確實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不過卓律師建議,張女士可以公開刊登一個聲明,說明事情來龍去脈,但聲明的法律效力非常有限," 所以還是要想辦法找到這名員工,無論如何把車子過戶給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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