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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某大學畢業後到深圳一傢銀行工作。但不滿足於有車有房的他隨即辭職,另起爐灶做起瞭過橋業務。為開展業務,他一方面找熟人借錢,一方面許諾高額利益回報,並通過私刻銀行公章,偽造銀行承諾函,制造銀行為其借款 " 背書 " 的假象。最高時他的欠款竟高達 5.9 億元,其中他的一位小師妹更是前後借給他 1.61 億元。而為瞭還款,他竟開始購買起彩票,期望能中上大獎還清借款,而光彩票的花費就高達 1.3 億元之多。最終,錢某因構成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深圳新聞)
(編輯 李蔚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