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抽梯”事件當事人:跟城管說瞭好多遍別拿走

01-30

原標題 : 鄭州抽梯事件當事人:跟城管說瞭好多遍不要拿走 | 獨傢

1 月 23 日,兩名工人在樓頂安裝廣告牌時,因屬違規施工,鄭州航空港區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要求拆除,並將施工現場使用的三輪車和梯子暫扣帶走。隨後,一名施工人員從三樓頂部順著繩子向下滑時不慎墜落,經搶救無效死亡。

目前,幾位執法人員被免職、停職處理,同時涉嫌玩忽職守移送紀檢監察機關。鄭州市公安局表示,已將違規設置廣告牌並涉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企業負責人刑拘。經確認,被刑拘人員系圖文廣告店負責人劉某。

我說瞭好多遍不要拿走梯子,對方也沒聽。死者歐某的徒弟、20 歲的周坤(化名)告訴重案組 37 號,事發當天,二人一起在樓頂安裝廣告牌。城管要求拆除後,老板劉某去購買切割機的砂輪片。這期間,城管將梯子收走,因為天太冷,師傅想休息一會兒,就手拉安全繩下樓。

城管說不拆完別下來

重案組 37 號:你們當天的工作是什麼?在樓頂呆瞭多久?

周坤:要安裝 10 個廣告字,每個 100 厘米 X90 厘米,在三樓樓頂安裝鐵架子,再把字固定住。

當天早上 10 點,我們把所有的材料裝上三輪車運到樓下,然後身上綁著安全繩,用升降鋁制梯子爬到樓頂,幹瞭幾個小時。那裡離店就 50 多米,中午兩個人回店裡去吃飯,下午 2 點又去安裝瞭。

▲安裝工人通過梯子登上建築物安裝、拆除廣告牌。 新京報動新聞模擬圖

重案組 37 號:城管是什麼時候來的?

周坤:大概下午 4 點半,他們來瞭說我們是違規操作。當時我和師傅在樓頂,就給老板打電話,他幾分鐘就過來瞭,在樓下和城管說瞭幾句話,就讓我們先拆著,他給戶主打電話。

重案組 37 號:事先知道安裝廣告牌是違規操作嗎?

周坤:不知道,我們是工人,老板讓去就去瞭。以為戶主都已經辦理好手續瞭,以前從來沒出現被城管攔下來的情況。

重案組 37 號:城管什麼時候將梯子拿走的?

周坤:城管從過來到拿著梯子走,不到一個小時。他們當時聲音很大,讓我們馬上拆,三輪車和梯子也要扣掉。有個城管工作人員說瞭一句:你們不拆完就別想下來。

我們馬上開始拆,當時十個鐵架子都安裝好瞭,固定瞭 4 個字。剛拆一會,切割機的砂輪片壞瞭,老板就開車去買。城管等瞭一會,就要把三輪車和梯子都拿走,說我們在故意拖延時間。我說瞭好多遍請他們再等一等,不要拿走(梯子),對方也沒聽,態度很強硬,然後拿著就走瞭。

▲城管收走三輪車和梯子。新京報動新聞模擬圖

師傅說想下去休息一會兒

重案組 37 號:梯子被拿走之後發生瞭什麼?

周坤:老板讓我們接著拆,他聯系戶主,然後去城管那裡把梯子拿回來。下午 6 點左右,因為樓下也在裝修,裝修工人要休息,就停工斷電瞭。我們沒有電用不瞭切割機,老板就說等著他打電話讓對方別斷電。

重案組 37 號:歐某為什麼執意下樓?

周坤:當時氣溫很低,我們穿著三件衣服,比較厚,但全身也都僵瞭。師傅(歐某)要用安全繩下去,我讓他別下去,老板也勸說等他把梯子要回來。這個梯子是特制的,附近商店都沒有,需要到很遠的地方買。

但是天氣太冷瞭,師傅堅決要先下去休息一會兒,說是沒問題,他在戶外工作的經驗比較多,我也就相信瞭。

▲據監控視頻及目擊者稱,安裝工人用繩索從樓上滑下時墜亡。新京報動新聞模擬圖

重案組 37 號:他是怎麼掉下去的?

周坤:師傅把一端安全繩綁在鐵架上。怕系不緊,他還讓我拉著旁邊的繩頭別松手,他拉著繩子另一端往下走,是很粗的麻花繩。

他往下剛走到二樓的窗戶上沿,我突然聽到啊一聲,探頭看,他已經躺在地面上,有很多血,還哀叫瞭幾聲,看起來非常痛苦。老板當時正在旁邊打電話,跑過來抱著他,然後趕緊打 120 叫救護車。

▲安裝工人墜樓後身亡。新京報我們視頻截圖

重案組 37 號:你當時在做什麼?

周坤:看到他倒在地上我嚇傻瞭,就開始哭,還大叫師傅的名字,希望他別昏迷,就怕他挺不過去。後來救護車來瞭,他已經不行瞭。

我就在樓頂,特別想下去看師傅但又不敢,一直到晚上 9 點鐘被消防人員拉下來,當時腿還一直在抖。一下來,我就被帶到派出所問話瞭。

他主要負責制作和安裝

重案組 37 號:你們經常在一起安裝廣告嗎?

周坤:2017 年 8 月中旬,我來湘鑫圖文廣告店打工。當時不會做廣告牌實物,歐某教我,我就認他當師傅。

他動手能力強,主要做戶外安裝和廣告牌制作,不太會電腦操作,我負責設計,他就負責制作和安裝。

重案組 37 號:平常你們的工作狀態是什麼樣的?

周坤:外出不是很多。多的時候一個月四五次,也不完全是在樓頂,也有在一樓作業的。有時一個月也不會外出,平常就在店裡制作廣告牌、寫真、海報。

重案組 37 號:在文印店工作情況如何?

周坤:我們兩個員工加上老板三個人看這個店,老板人很好相處,對我們也不苛刻。老板和我師傅是同鄉,平常關系不錯。我一個月工資 3000 多,師傅應該多一點。

重案組 37 號:歐某是個什麼樣的人?

周坤:不算內向,但話也不多,做廣告牌非常熟練,是個老工人瞭。他教我的時候很有耐心,都是一項項教,不兇,是個非常好的人,我到現在還像做夢一樣,不敢相信是真的。

追訪

涉事城管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今日,重案組 37 號從鄭州市委宣傳部瞭解到,鄭州航空港區抽梯事件涉事城管執法人員因涉嫌玩忽職守,被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抽梯事件發生後,鄭州航空港區綜合執法局回應稱,對幾位執法人員免職、停職處理,同時配合警方調查。鄭州市公安局表示,已將違規設置廣告牌並涉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企業負責人刑拘。經確認,被刑拘人員系圖文廣告店負責人劉某。

今日上午,鄭州市委宣傳部工作人員稱,鄭州航空港區多部門進行初步調查後,免去相關涉事城管執法人員的職務,並以涉嫌玩忽職守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目前,紀檢監察機關已全面介入調查,將嚴格依法依規查清事實,嚴肅處理。

同時,上述工作人員稱,從警方獲悉,文印店老板劉某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予以刑拘,依據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關於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鄭州航空港區將依法依規嚴格處理,並妥善做好死者善後工作。

隨後,探員嘗試撥打鄭州市公安局宣傳處工作人員電話瞭解情況,截至發稿無人接聽。

傢屬已收到 80 萬賠償款

死者歐某為湖南新化縣爐觀鎮青山鄉口前村人。今日,該村村長楊生數告訴探員,事發後他帶著幾個死者傢屬往鄭州趕。29 日凌晨,歐某已經火化。

他稱,經協商,鄭州市航空港區綜合執法局賠償死者傢屬 50 萬元,同時考慮到死者傢庭貧困,補貼 20 萬元;安裝廣告牌的公司(鑫港校車服務有限公司)賠償 10 萬元,承接廣告牌的文印店(湘鑫圖文廣告)賠償 43 萬元。

今晚,歐某的哥哥告訴探員,傢屬已收到 80 萬元款項,湘鑫圖文廣告店還需時間籌款。

我們和店主都是老鄉,他沒那麼多錢需要籌款,可以理解。楊生數說,死者傢屬表示願意給店主劉某出具諒解書。一兩天後,他和傢屬將帶著歐某的骨灰回傢安葬。

楊生數還說,歐某今年 30 歲出頭,至今未婚。他是當地的貧困戶,父親早年患癌癥,治療多年,於 2012 年去世,母親體弱多病。兄弟 4 人中,大哥身患殘疾,二哥體弱多病,傢中隻有三哥及小弟歐某外出打工,遇上這個事,傢裡人都不知道該怎麼辦瞭。

京報記者張彤實習生歐夢雪

編輯 李驍晉校對郭利琴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