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碰瓷天團落網 : 砸斷同伴手腳 日賺千元

01-30

封面新聞記者 汪仁洪 謝傑

三四年前,重慶人田某等人在福建省廈門市,以掙大錢為誘餌,招募涉世不深的青年入夥並將其手或腳砸斷,然後帶著傷者專門找“摩的”“碰瓷”。團夥成員詐騙技術“爐火純青”後,即“分傢”到轉戰到其他地方“另立山頭”,“分區作戰”。他們還建立微信群,用“行話”相互交流,結果該碰瓷團夥業務很快擴展到廣東、江西、重慶、四川等省(市)。10 月初,一夥人到四川閬中片區“開發市場”,沒想到在該片區才做 4 筆業務就折戟沉沙。1 月中旬,閬中市公安局在兄弟省市警方協助下,成功將涉嫌“碰瓷”詐騙的 31 名頭目和骨幹成員抓獲,初步查明作案百餘件,作案區域跨福建、四川、廣東、江西、重慶等 5 省市。據悉,該“碰瓷”詐騙案,組織之嚴密、涉案人員之多、作案區域之廣、詐騙次數之多,完全堪稱“中國第一碰瓷詐騙案”。

一個網帖 引來同病相憐摩的司機

10 月 30 日,閬中人席軍在閬中本地某網站上看見一個帖子:我叫何某,開摩托車的,前不久我搭兩個年輕人經過精神病院附近時,摩托車無故搖晃,車上一男子順勢倒地並稱手部疼痛,經醫院檢查為手尺骨骨折。兩名年輕人欲索賠 3 萬元,經討價還價之後,賠償對方 12000 元。回到傢後感覺不對,遂發貼提醒其他摩托車駕駛員註意。

被砸斷的骨頭

“我爸爸偶爾也跑摩托車,前不久他給我講過也遇上這種事情,並且場景同這個幾乎一模一樣。”席軍趕緊把帖子上的內容講給爸爸聽,席軍的父親斷言:糟瞭,遇上碰瓷瞭。

原來 10 月 21 日下午 3 時,席軍的父親搭載 2 人(一人為本地口音,一人為外地口音)。途中摩托車搖晃幾下,外地口音的乘客被摔倒在地,疼得嗷嗷直叫。席軍的父親馬上打滴滴將傷者送到醫院檢查。在醫院,傷者自稱叫冉某。掛號、診斷、照片,發現冉某左手骨折。醫生稱:要住院 3 個月,醫療費至少兩萬元。聽到這消息,席軍的父親腦殼都大瞭。

一會,又來瞭兩個人,其中一人自稱冉某的姐夫。噓寒問暖後,“姐夫”開始做席父的工作:“冉某在閬中住院,傢人照顧不方便,你還要多花錢,冉某在老傢有醫保,回傢住院,可以少花些錢 …… 不如你給筆錢作一次性瞭斷。”席父覺得“姐夫”說得在理,就開始討價還價。最後,席父以 1.2 萬元瞭斷此事。“冉某確實從我車上摔下地,從照的片上看確實是骨折,他回傢治療可以報銷一些,冉某要 1.2 萬元也算合理。”當時席父慶幸遇上通情達理的人,不然損失就更大瞭。

經過網上聯系,席軍很快聯系到有相同經歷的 3 名摩托車司機。10 月 31 日,4 名摩托車司機碰頭,交流各自遇上的事情後向警方報案。4 人向警方稱:同一夥人以在搭乘摩托車途中故意摔倒受傷為由共騙走他們 3 萬餘元。

順車摸瓜 31 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

閬中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周拿雲指令:“立即成立專案開展偵查,務必打深打透。”

閬中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偵查員到醫院調取瞭相關記錄以及 DR 片。醫院記錄顯示受傷人員均自稱為冉某或丁某。但是均無法核實冉某、丁某準確身份。偵查員通過對“冉某”的篩查,發現“冉某”等人曾經在遂寧、達川等地也有報警記錄。經核實後,案件情況與閬中市類似,但因冉某等人要價過高,摩托車司機報案後,冉某等人便放棄索賠,並銷聲匿跡。

偵查員追蹤發現,“姐夫”等人開川 RSB9** 小型轎車尾隨被碰瓷的摩托車。川 RSB9** 小型轎車是南部縣一租車公司的車輛,租車人叫王某(福建人),但該王當時根本沒在四川,不可能參與作案。警方通過對王某關系人的順藤摸瓜,以劉某、敬某偉的為首的在四川作案的團夥逐步浮出水面。在相關部門的協助下,通過 2 個月排查和研判,逐步弄清瞭該流竄全國的“碰瓷”犯罪集團手法和基本情況。

1 月 6 日、7 日,閬中市公安局組織 30 餘名偵查員奔赴廈門、內江等地成功將李某華、田某、江某、王某梓為首的碰瓷詐騙團夥主要成員抓獲歸案。到 1 月中旬,已抓獲碰瓷詐騙犯罪嫌疑人 31 人。

分區作戰 6 個團夥瓜分市場

經過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以福建省廈門市為據點,輻射廣東、重慶、江西、四川等地,作案百餘件。

該團夥稱“碰瓷”為“搬車”,犯罪成員主要為缺少必要管教的務工民工子女。作案一般 4 至 6 人為一作案團夥,角色清晰、分工明確、手法嫻熟,作案前通過同夥用石頭或 U 型鐵鎖故意砸手或腳致骨折,受傷者一般為新入夥的未成年人。

作案時由“傷者”和一名成員兩人出面租乘摩托車至偏僻路段,故意搖晃至摩托車傾斜或倒地,造成“傷者”受傷的假象,後經醫院拍片檢查出骨折,其他成員有的扮演“傷者”的“哥哥”或“姐夫”出面談判解決,有的跟隨、看守摩托車駕駛員,有的紮場子助威,指揮者一般在租來的車內觀察和指揮,如遇不願出錢私瞭的便會遭到眾人的威脅和恐嚇,如拒不出錢的甚至會遭到團夥成員的毆打,達到駕駛員被迫出資數千元至 3 萬元私瞭的目的。

警方還查明:該詐騙集團有 40 餘人,共分 6 個“團隊”在 6 個片區開發“市場”:田某為首數人主要在廈門市及周邊作案;江某為首數人主要在廣東、重慶等地作案;李某華為首數人主要在川南內江市一帶作案;敬某偉為首等人主要在閬中及周邊作案(包括綿陽、鹽亭);劉某為首等人主要在南充周邊作案(包括重慶、廣安周邊);王某梓等人主要在福建、江西等地作案。

警方介紹,因一個“傷者”最多隻能使用 15 天(超過瞭醫院就能發現系舊傷),因此“傷者”一般在 15 天內都會瘋狂作案。同時,“傷者”要定期輪換,因此有專人聯系未成年人陸續為每個團夥制造、輸送新的“傷者”。

據悉,仍有少量犯罪嫌疑人在逃,抓捕工作仍在繼續,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目前,很多受害人還不知道已上當受騙。閬中市公安局正通過多種渠道呼籲:上述區域摩的司機有相同遭遇者,立即同閬中市公安局蔣警官聯系。電話:15983795380。

對話“傷者”:

勤快點一天可賺兩千元錢

貴州人冉某剛滿 18 歲,原來在廈門包帶廠打工,每月可以掙 3000 多元錢。在這起碰瓷案中,冉某扮演傷者。

記者:手是怎麼受傷的?

冉某:一個人用 U 型鎖固定我左手,然後用石頭砸斷我的骨頭。

記者:明知要砸斷手,為何參加?

冉某:他們說一天可以賺 1000 元,勤快點一天還可以賺 2000 元錢。

記者:你到過那些地方作案。

冉某:在四川周圍,具體位置帶頭的才知道。

記者:你參加團夥好久瞭?

冉某:3 個月。

記者:掙到多少錢。

冉某:2.6 萬元左右。

冉某雖然掙到瞭一些錢,但顯然沒有實現“日賺千元”的好事。並且還是認為這風險大,所以團夥成員希望他再當一次“傷者”時,冉某跑回廈門找瞭一份工作。但 10 多天後,警察就找上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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