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為規范共享單車管理,深圳市交委此前印發的《深圳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范管理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明確要求自 2017 年 8 月 23 日起,暫停深圳市共享單車新增投放。然而 3 月 17 日凌晨,滴滴在深圳違規投放青桔單車的相關情況被舉報。記者從深圳市交委獲悉,目前消息已被證實,滴滴出行已被多部門約談,要求立即回收違規投放車輛。
據媒體公開報道顯示,青桔單車於今年 1 月 25 日正式在成都上線。隨後,滴滴自有品牌青桔單車逐步在成都、東莞、佛山、南昌、合肥五個城市上線。而在深圳 " 突然 " 出現的青桔單車,據說是在 3 月 17 日凌晨投放的,投放地點包括福田、寶安、龍華等地區,數量達到約 2 萬輛。
值得註意的是,其實在 2018 年 1 月 9 日就曾有媒體報道稱,滴滴出行宣佈將於近期在滴滴 APP 內推出共享單車平臺,該平臺將匯集 ofo 小黃車、小藍單車和即將上線的自有品牌,未來還會接入更多單車品牌。而在同一時間,滴滴今天正式與小藍單車達成單車業務托管合作。根據托管安排,小藍單車的品牌、押金和欠款等各項事務仍歸屬於小藍公司。1 月 17 日,滴滴出行宣佈其共享單車平臺將陸續登陸北京、深圳,包括其托管的小藍單車將重新上路。
對此,深圳市交委官方微信 1 月 19 日晚發表聲明稱,在小藍單車押金、運維不到位等問題相應處理結果明確前,不得以小藍單車的名義在深圳運營和投放。
此前滴滴以小藍單車的名義在深圳運營和投放共享單車被叫停,那麼此次青桔單車的投放是否符合規定呢?答案是否定的。記者從深圳市交委獲悉,市交委已於 3 月 17 日 22 時 37 分發佈聲明表態稱:青桔單車屬違規投放。
目前,深圳市交委經過調查和瞭解後,已經聯合市城管局、交通局約談瞭滴滴出行,責令該企業整改,立即收回違規投放車輛。同時已通知各有關單位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如拒不整改,將會同有關單位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置,並記入信用記錄。
下附深圳市交委關於滴滴違規投放青桔單車的官方聲明:
一、青桔單車屬違規投放。根據我市於 2017 年 9 月 15 日印發的《深圳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范管理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要求,整治階段結束後企業可以書面方式提交新增車輛投放計劃,由我委組織召開聯席會議,達成共識和確認後,方可進行投放和停放管理。近期滴滴出行和哈羅單車分別向我委提交瞭投放車輛計劃,2018 年 3 月 8 日,我委組織市城管局、交警局及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召開聯席會議,會議結合我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總量規模評估初步成果,經充分討論和逐一表決,一致認為我市現階段主要區域車輛投放基本飽和,熱點地區均存在車輛過度投放且規模超過瞭環境設施承載能力,在此情況下暫不應新增投放。為此,會議明確要繼續加大整治力度和加強規范管理,並決定暫不同意滴滴出行和哈羅單車新增投放計劃。上述情況,我委在聯席會議結束後第一時間向滴滴和哈羅單車通報瞭有關情況。
二、我委已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置。經調查和瞭解,滴滴出行本次違規投放青桔單車約 2 萬輛,在福田、羅湖、寶安、龍華等區域均發現有違規投放青桔單車。針對這一違規行為,我委聯合市城管局、交警局於 3 月 17 日下午約談瞭滴滴出行,責令該企業整改,立即收回違規投放車輛。同時我委已通知各有關單位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如拒不整改,將會同有關單位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置,並記入信用記錄。
三、我委將聯合相關部門繼續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范管理。近期,我委將會同市、區有關部門加大整治力度,同時開展互聯租賃自行車服務質量考核(整治階段),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淘汰老舊車輛,加強運營管理,保障服務質量。
四、我委將聯合相關部門加快建立長效機制。我委目前正在積極推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立法和智能監管體系建設工作。《深圳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將著重建立優勝劣汰的市場化機制,並合理調控規模,引導企業有序進入和退出 , 合理利用公共資源。智能監管體系試點工作也在積極推進。
五、我委提醒廣大市民:目前滴滴如有在深圳投放車輛均屬違規投放,請慎重選擇,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原題為《滴滴投放青桔單車僅一天就被叫停 原因還是 " 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