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老顧客很重要,不過這兩天互聯網廠商 " 大數據殺熟 " 的新聞,卻引來網友的一片熱議 ……
近日,
有網友發現,
同一段路程,
打車軟件對兩部手機的報價卻不一樣:
這是真的嗎?
於是,很多人走上瞭驗證的道路:
所謂 " 大數據殺熟 ",有人將其定義為互聯網廠商利用自己所擁有的用戶數據,對老用戶實行價格歧視的行為。
也就是說: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項服務,互聯網廠商顯示給老用戶的價格要高於新用戶。
精準殺熟?
此前,媒體調查就曾發現,在機票、酒店、電影、電商、出行等多個價格有波動的平臺都存在類似情況,且在在線旅遊平臺較為普遍,而國外一些網站早已有過類似情況。
這些情況,你是否也遇到過?
情況一
據媒體報道,有網友稱,自己在某電影票訂票平臺上體驗到瞭被 " 殺熟 "。
她表示,用新註冊的小白賬號、普通會員賬號和高級別的會員賬號同時選購同場次電影,最便宜的是小白賬號,其次是普通會員賬號,而高級別的賬號一張票要比小白賬號貴出 5 元以上。另外,自己下半年開始,電影票平臺價格顯示均價 30-40 元,而一年前均價為 20 元。
情況二
據媒體報道,目前,大傢的手機大多分為兩個陣營,分別是蘋果 iOS 系統和安卓系統。然而,一位網友發現,用蘋果手機打車比安卓手機打車貴。這位網友認為是蘋果收取手續費導致的。
此外,某些視頻網站也會根據手機不同型號給出不同的收費待遇。以騰訊視頻為例,開通 VIP 會員,安卓用戶 1 個月、3 個月和 6 個月的價格分別 20 元、58 元、108 元,年費是 198 元,而蘋果用戶購買則要貴出 5-35 元不等。對於存在價格差異的原因,客服表示,是由於其中包含蘋果收取的手續費。
情況三
媒體報道,在線旅遊平臺被批評存在 " 大數據殺熟現象 " 最多。一位網友表示,自己在某在線旅遊平臺訂機票,選好的那班每次看時都會上浮;而當自己選好該機票後取消,再選那個機票時,價格立刻上漲甚至翻倍,在自己覺得 " 不買會更貴 " 而匆忙下單後,發現該航班價格又恢復到最初的低價。
情況四
默認捆綁上次服務?
此外,還有一種根據用戶的 " 上一次行為 " 而默認捆綁相應服務,例如剛剛註冊會員的用戶,他在購買機票時,系統僅默認顯示一張機票的價格;而一旦他在這一次同時勾選瞭貴賓休息室、接送機服務或酒店優惠券等附加服務,那麼在下一次下單時,系統會默認幫他勾選同樣的服務。
同時,還存在同一位用戶在不同網站之間數據被共享這一問題,許多用戶遇到過在一個網站搜索或瀏覽的內容立刻被另一網站進行廣告推薦的情況。
是價格 " 歧視 " 還是價格 " 機制 "?
不少網友看到 " 大數據歧視 " 後表示自己也曾遇到過這樣的情況:
但也有網友表示,還是應該以實際情況出發,打車出現誤差在所難免:
對於這種現象,專傢也有不同觀點。
有專傢認為,大數據把經濟學中的 " 一級價格歧視 " 實現瞭,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組織與人力資源研究所教授劉昕表示:
過去經濟學裡講一級價格歧視,聽上去像是天方夜譚,現在有瞭所謂的大數據,倒是堂而皇之地實現瞭。
一級價格歧視又稱完全價格歧視,每一單位產品都有不同的價格,它假定壟斷者知道每位消費者對任何數量的產品要支付的最大貨幣量,並以此決定價格,因而能夠獲得每位消費者的全部消費剩餘。
也有專傢認為,這其實是給價格敏感的人提供瞭更多優惠,知名大數據專傢、電子科技大學大數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導周濤表示:
讓不同的消費者看到不同的價格,大傢往往一聽到這個就覺得是價格歧視。
其實可以反過來想,有些消費者看到的是原價,有的消費者可能會看到優惠券、返現券後的價格。在這種意義上講,我們可以不把它理解為價格歧視,而是給價格更敏感的人更多優惠。"
" 大數據殺熟 " 是否違法
大數據技術本身是中性的,關鍵在於使用者用來做什麼。
有媒體認為,從福利經濟學的視角,針對不同消費能力群體差別定價並非一定是壞事。然而,同一時刻對同一產品的差別定價,尤其是將消費者蒙在鼓裡隨意加價的情形,並不在其列。為瞭獲得灰色超額利潤,它損害瞭消費者權益,已經構成違背消費者知情權的價格欺詐,不為價格法所允許。
也有媒體指出,商傢的溢價行為本身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這種溢價是否透明。如果老客戶普遍要支付高於 " 正常價格 " 的金額,甚至越是老客戶價格越貴,這顯然背離瞭一種樸素的誠信原則,也是對老客戶信賴的一種直接辜負。
根據國傢發改委《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三條,價格欺詐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按照這一定義," 大數據殺熟 " 顯然違反瞭《規定》,是一種典型的價格欺詐。
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價款的三倍。
" 殺熟 " 是新表現,卻是老問題
大數據 " 殺熟 " 雖是新表現,但 " 殺熟 " 本身卻是老問題。事實上,大數據 " 殺熟 " 與傳統經濟中的 " 殺熟 " 並無本質區別,都體現瞭一種滯後的商業文明。
解決這個問題,很難畢其功於一役。
監管部門必須高度重視,真正做好常抓細抓長抓的大文章;消費者也要擦亮眼睛,學會 " 有態度地消費 ";新經濟行業也應增強行業自律,維護行業形象。
需要註意的是,不能因大數據 " 殺熟 " 而殺死大數據,輿論要有理性態度,大數據本身更要有清醒態度——行業發展離不開輿論支持,損人最後必然損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