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被查一傢三口毆打交警 父子被判刑

09-08

記者從合肥市蜀山區法院瞭解到,該院近三年來共受理妨害公務案件 34 件。法官提醒,對國傢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滿或認為不當,可提出行政復議,遭遇執法人員暴力執法或不法行為,向執法人員所在機關投訴,切勿因逞一時之勇,而受到法律的嚴懲。

妨害公務案頻發

蜀山區法院受理的 " 襲警 " 案件中,被告人年齡最大 61 歲,最小的 23 歲,其中 70 — 80 後占多數,被告人均文化水平較低。

該院 3 年來共受理妨害公務案件 34 起,涉案 42 人,女性犯罪嫌疑人為 13 人,占據整體人數的 4 成,她們的犯罪行為主要體現為采取抓、踢執法人員身體或撕扯其衣服等暴力手段阻撓執法。

據經辦法官分析,妨礙公務案件表現出發案率高、易發群體性事件等特點。此類犯罪行為的嫌疑人大多事前沒有預謀,在管理與被管理、處罰與被處罰中矛盾對立激化,多數為逃避處罰或不滿執法手段,采取的暴力手段多為辱罵、推攘和拳打腳踢,動用工具少,暴力程度較輕,且危害後果較小。

需要註意的是,該類案件中酒後滋事比重較大,因公安執法人員 ( 包括民警、交警和協警 ) 是具有特殊身份群體,經常需要處理緊急事務,在嚴格依法文明執行公務時,被執行對象一旦醉酒,易引發抗拒執行行為,乃至辱罵毆打執法人員造成身體損害。

醉駕男耍酒瘋獲刑 6 個月

2015 年 5 月初凌晨,被告人王某酒後駕駛摩托車與出租車碰撞發生事故,遂追打出租車司機,當交警趕赴現場後,王某對交警進行毆打。公安民警出警趕至現場後,王某拒不配合,在警車內將協警咬傷,並在公安機關毆打民警。經檢驗,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 252.8mg/100ml,屬醉駕。案發後,王某近親屬代為賠償瞭受害者經濟損失並取得瞭諒解。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王某構成危險駕駛罪和妨害公務罪,因其自願認罪構成坦白且其近親屬代為賠償部分人員相關經濟損失,故從輕暨數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 6 個月,並處罰金 5000 元。

一傢三口毆打交警同受罰

2016 年 2 月初上午 11 點許,何某違章停車被交警處理過程中,拉拽交警李某阻止其離開,並先後打落執法記錄儀和協警劉某手機,阻撓攝錄及辱罵、威脅。李某和劉某控制住何某並請求支援後,聞訊先後趕至的何某兒子和妻子,均對李某及劉某進行毆打、威脅,被趕至現場的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歸案後,三被告如實供述瞭上述事實。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三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屬於共同犯罪,但何某妻子所起作用較小,可酌情從輕處罰。因三被告暴力襲擊正在執行公務的警察,依法應予從重處罰,因構成坦白,可從輕處罰,故依法判處何某及其兒子有期徒刑 1 年,緩刑 1 年零 2 個月 ; 判處何某妻子有期徒刑 9 個月,緩刑 1 年。

記者 周勇 通訊員 程磊 張昭

■法官提醒

遇粗暴執法可投訴,勿逞一時之勇

"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公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少數群眾在個人利益遭遇執法活動影響時,往往通過私力救濟,通過暴力抗法企圖蒙混過關,未能從保護他人合法權益和維護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的角度考慮,從而在產生矛盾時容易走極端。" 安徽龍國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穆鴻表示,公安民警作為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國傢力量,隻有他們自身的安全得到保障,才能完成維護社會穩定、群眾安全的重任。

法官提醒,如對國傢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滿或認為不當,可提出行政復議,對於執法人員暴力執法或不法行為,向執法人員所在機關投訴,當對投訴不予受理或者對處理結果不服的,向同級人民政府或上一級行政機關投訴,也可選擇向紀委投訴,並提供相關證據或證明,切勿因逞一時之勇,而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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