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館 | ID:guoguan5000
01
" 媽媽,求你別打死我。"
6 號,在江蘇泰興,
9 歲小男孩喬喬因為玩雪,
把手機弄丟瞭,
被媽媽活活打死瞭。
醫護人員屍檢發現,
" 孩子從臀部到背部,
青紫連成瞭一大片,
受外力嚴重擊打休克而死亡。"
他們當即就報警瞭。
沒錯,就是喬喬的媽媽陳某打死的。
前一天,因為外面大雪,
喬喬便下樓玩雪,
在堆雪人的時候,
把手機弄丟瞭。
喬喬當即就慌瞭,
在雪地裡來來回回找瞭好久,
沒有找到,怕媽媽打,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第二天早上,小區裡的人就都知道瞭,
喬喬被打死瞭。
" 可是沒有聽到孩子哭喊啊?"
保安錢師傅驚愕地問道。
是的,沒有聽到,
因為陳某用膠佈把孩子嘴封上瞭。
那天晚上,喬喬被媽媽捆住手腳,
用膠帶封住嘴巴,
揮著木棍,從晚上 6 點打到晚上 11 點。
喬喬最後被打趴在沙發上,
說:" 媽媽我想喝水。"
陳某端水來喂他,
結果水從孩子嘴邊流瞭出來,
灑在衣服上。
陳某覺得喬喬在裝死,怒從心起,
操起木棍又狠狠往死裡打瞭一頓。
打累瞭,把孩子抱到床上,
喬喬最後說瞭一句:" 媽媽我不想看到你。"
暈死過去,再未醒來,
這是喬喬留在人間最後的一句話。
小區鄰居說:" 總算解脫瞭。"
監控顯示:喬喬沿著路邊找手機
02
佳佳生命的最後時期,
是在車棚裡度過的。
佳佳是一個 11 歲的女孩,
還在讀小學。
5 月 19 日那晚,
因為抄作業被父親知道瞭,
父親一個大嘴巴子抽來,
抽得佳佳眼冒金星。
她立刻跪下求饒,
被父親拖到車棚裡,
五花大綁綁著,雙手反扣,
吊在車棚的懸梁上。
一個 11 歲的小女孩啊,
被麻繩吊在半空中。
父親找來拇指大的辮子,
一頓狠抽,邊抽邊罵,邊罵邊來氣,
來氣就抽得更狠。
哭喊聲撕心裂肺。
不知道打瞭多久,大概是打累瞭,
父親扔下還吊在梁上的女兒,
徑直走瞭出去,
半個小時候再回來,
發現女兒身體冰涼,快不行瞭。
這位父親急忙把孩子送到瞭醫院,
但已經沒有生還希望瞭,
" 經過診斷,發現女孩的頸部有明顯的淤痕,
窒息時間長達五分鐘,
這五分鐘的窒息對她的心肺功能造成嚴重損害。
此外,還在女孩的背部發現瞭傷痕。"
從醫院監控視頻中看到,
這位父親悔恨至極,跪在地上,抱頭痛哭。
" 我打她也是為瞭她好啊,
為瞭不讓她抄作業啊。"
我很想問他一句:
" 早幹嘛去瞭。"
但我知道,你叫不醒裝睡的人。
抱頭痛哭的父親
03
這樣的事情,很多很多,
潸然淚下,觸目驚心,
我整理瞭一些,你們看:
很多人覺得,將親生孩子打死,
這是個例,是極端例子吧,
列舉出這些例子,
我是想說:這不是個例,
這是一種現象。
這不是簡簡單單地因為某個人心理變態,
而導致孩子被打致死;
這種現象背後,有一種深層次因素。
正是因為這種因素,
才會哪怕再《反傢暴法》出臺之後,
還會再出現喬喬被親媽毆打致死這種慘劇。
04
這個因素是什麼呢?
講個簡單點的故事,
有一次吃麻辣燙,
對面坐著一對母子,
小男孩瘦瘦的,十二三歲,
媽媽坐在對面。吃麻辣燙時,
小男孩夾起一個肉丸子,
沒有夾穩,掉進碗裡,
濺起湯汁灑在自己衣服上。
媽媽看到,隨手就是 " 啪 " 地一下拍在小男孩腦袋上,
小男孩下巴磕在碗沿,
頓時,整碗麻辣燙都倒瞭,
湯汁灑瞭小男孩一身。
媽媽火冒三丈,
操起旁邊的鐵夾子對著小男孩的腦袋,
" 啪 " 地狠狠敲下去,一下兩下三下。
邊敲邊罵:" 你怎麼這麼蠢,
蠢死瞭你,這點小事都做不好,
下次死也別吃瞭。"
小男孩小聲啜泣著,不敢說話,
低著頭,滿臉委屈站在一邊,任媽媽打罵,
任那個鐵夾子在自己腦袋上敲來敲去。
店裡所有人都盯著他們看。女人還在打罵。
我實在忍不住走過去攔下那個女人:
" 你能不能不要打瞭,孩子才這麼小。"
女人啐我道:" 他是我兒子,我打是應該的,
關你什麼事兒,打死也不關你的事。"
就是這種鐵夾子
05
我想起瞭第一個故事中的喬喬,
喬喬也經常被打,哭天喊地,
小區裡的鄰居都勸陳某:
" 別打瞭,他還是個孩子,你怎麼忍心啊!"
陳某理直氣壯地說:" 這是我孩子,
我打關你什麼事兒。"
這句話是不是經常聽到?
這是我女兒,我教訓關你什麼事兒!
這是我兒子,我打關你什麼事兒!
反駁得理直氣壯。
教育學傢孫燕說:
" 在中國父母眼中,孩子就像是他們的私人物品一樣,
是沒有個體權利的。"
在我看來,這就是導致毆打致死慘劇的第一原因,
中國父母壓根不把孩子當個體,
而是當自己的私人物品。
既然是私人物品,
自己就有處理的權利,
打死也好,打殘也好,
都是我自己的事兒,和你們無關。
第二個原因:棍棒底下出孝子
這句話流傳千年,不知道害瞭多少孩子,
何謂孝子?簡單理解就是聽話的孩子。
孩子不聽話怎麼辦?
打,打到聽話為止。
而打之前,父母們往往還會說一句話:
" 我都是為瞭你好。"
所以,這句話不知道給瞭多少父母打孩子的理由。
圖片來源:《爸媽不在傢》
06
兩個因素結合起來,
同時流淌在中國父母的心裡時,
慘劇就很容易發生。
孩子是你的私人物品,
大眾就無法幹預你對孩子的暴力行為;
你覺得棍棒底下出孝子,
就把自己的暴力合理化。
社會不能管你,你又覺得自己沒做錯,
於是,打吧,打得鬼哭狼嚎,
撕心裂肺;
打得孩子遍體鱗傷,慘不忍睹。
站在孩子的角度,
社會保護不瞭,父母依靠不住。
他們就隻有一條路:
熬過去,或者被打死。
想起作傢大涵的一段話:
" 我被媽媽一腳踢在肚子上,
滾落到角落,蜷縮著。
我看見媽媽兇神惡煞地過來;
我看見圍觀的人群同情地看著我,
我知道,沒有人會幫我,
我是媽媽的,我一輩子都是媽媽的。
我閉上瞭眼睛,真希望我沒有出生啊。"
你覺得孩子是自己的私人物品,
你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
或許你沒有到很恐怖的地步,
但你和孩子之間的關系一定是扭曲的,
這兩種因素結合,一定會讓親子關系扭曲。
07
扭曲之一:孩子從未被你當成獨立個體對待
孫嘉嘉說,他從小就不懂得什麼叫尊重。
有一次傢長會,
爸爸起床晚瞭,遲到瞭,
面對老師的責問,
爸爸伸手朝孫嘉嘉打瞭一個耳光:
" 叫你賴床,傢長會都遲到瞭,
向老師道歉。"
孫嘉嘉低著頭,低聲啜泣著說:
" 老師,對不起。"
他沒有反抗,
他知道爸爸拿自己當替罪羊,
是護住瞭他自己的面子,
嘉嘉經習慣瞭。
上次同學爸爸來傢裡,
說自己的兒子考瞭第一名,
爸爸頓時火冒三丈,責罵之後,
煽瞭好幾個耳光。
孫嘉嘉沒有告訴爸爸,
自己考瞭第二名,
隻比第一名查瞭 1 分。
他真的習慣瞭,
習慣瞭隨時被父母打來打去,
想動手就動手,
不分場合、不分時間、不分情況,
他習慣瞭成為父母的替罪羊,
成為父母的出氣筒,
成為父母嘲笑的對象。
獨立個體是有權利的,
即使是未成年人。
陷於扭曲親子關系中的孩子,
沒有任何權利。
最基本人身安全權都沒有。
有些父母喜歡看孩子日記和書信,
並且看得振振有詞。
其實也一樣,
在心裡,不拿孩子當獨立個體,
" 你是我孩子,
也配在我面前談人身權隱私權?"
08
扭曲之二:適當體罰變成濫用暴力
韓國和歐美有些國傢,
允許體罰學生。
並且對體罰方式和程度都有明確規定。
這是賦予老師權力,
讓孩子們遵守社會的基本規矩和法律,
我認為是必要而應該的。
很多中國父母也會體罰孩子,
但會明確和孩子說明,
犯瞭什麼樣的錯,
就接受什麼樣的懲罰,
不一定使用暴力,
看犯錯程度而定;
陷入扭曲關系中的父母,
就不是適度體罰瞭,
完全是濫用暴力,
這種暴力行為,
和孩子有沒有犯錯,
沒有關系,
和父母心情有關。
心情好,但被孩子影響瞭,打;
心情不好,和孩子沒有任何關系,打;
孩子不小心說錯瞭話,打;
自己做錯瞭事,拿孩子當出氣筒,打。
本質上,這種父母,
絲毫不是想讓孩子不犯錯,
遵守法律和基本規矩。
而是訓練孩子成為他們的奴隸,
小心翼翼地活著,
別惹他們 " 龍顏大怒 "。
09
扭曲之三:認為暴力是對孩子好。
大涵是在暴力中長大的作傢,
媽媽總是對她說:
" 打你是為瞭你好。"
記憶中,有一次自己撿瞭 10 塊錢,
帶弟弟去吃麥當勞,
買瞭份薯條,
被媽媽看見,
媽媽劈頭蓋臉地打來,
打完還說:
" 打你是為瞭你好,
不然你小小年紀就偷錢。"
有些父母自己不忍心動手,
把孩子送去受虐,
接受楊永信的電擊,
接受豫章書院的虐待,
接受慘無人道的苦難。
喜歡打人的父母常說:
讓孩子去受虐的父母說:
" 讓你經受一些苦難,對你好。"
他們堅信,讓孩子經歷暴力和苦難,
能讓孩子變得更好,真是可笑。
作傢涼炘說:
人們以為苦難會讓人更為強大。
但實際上,大部分人被苦難折磨得不成樣子,
懦弱,保守,渾身充滿奴性。
像狗群遷徙一樣走在街上,發出快樂的笑聲。
真正因苦難而變強大的人,
從不認為自己經歷過苦難。
那些聲稱從苦難中走出來的人,
是脫瞭人皮穿上囚服走出來的。"
10
扭曲之四:父母是孩子一輩子的債權人
看過作傢靜流寫的一篇文章,
從小,爸爸就不斷地對她灌輸:
" 你的命是我給的,
你這一輩子都是我給的。"
爸爸嗜賭,而且酗酒,
傢裡的錢財要麼輸光,
要麼喝酒喝光。
媽媽已經離開瞭他。
靜流讀書撐到初中畢業,
然後去廣州打工。
爸爸每個月從她這裡拿走四分之三的工資,
爸爸說:" 以前是我養你,
現在到瞭你報恩的時候瞭。"
爸爸賭性越來越大,
要的錢越來越多,
靜流沒這麼多錢。
爸爸打電話給她:
" 出去賣啊!怕什麼。
你這輩子欠我的債,
你就應該還給我啊。"
她一把把手機摔瞭。
大多數父母未必如此絕情,
但他們在內心覺得:
我生瞭你,給瞭你生命,
我是你一輩子的恩人。
換句話說,
孩子一出生下來,
就是欠著父母的。
給瞭你生命,多大的恩德呀,
你得用一輩子來償還,
否則就是不孝。
以孝之名,行綁架之事。
11
電影《刮痧》中,
5 歲的丹尼斯是華裔小孩,
有一次生病總是不好。
爺爺便用傳統的中醫療法刮痧給丹尼斯治病,
刮完痧之後,丹尼斯全身紅彤彤的,
在學校被老師發現,
以為身上紅色地方是被打的,
當即報警,控告其父許大同虐待孩子,
法院判撤銷許大同的監護權。
你不得不佩服美國人在保護兒童方面下的功夫,
美國法律明確規定:
" 發現或疑似懷疑兒童有被虐待的情況,
任何人都有義務向警察報告。"
2014 年 6 月,
徐州市銅山區民政局向法院起訴,
起訴對象是一位 10 歲女孩的父母。
和上文小女孩的遭遇一樣,
這位 10 歲的女孩從小受到虐待。
法院判決的結果是,
撤銷女孩父母的監護權,
將女孩的監護權歸於銅山區民政局。
這是我國首例申請撤銷監護權資格案件。
這意味著,如果你發現兒童被虐待,
你也可以報警,
並申請撤銷其父母的監護權。
我知道我們還做不到美國那樣的全面保護,
但這是一個很好的開頭。
它向所有中國父母明白無誤地傳遞一個信息:
第一,絕對不支持棍棒底下出孝子,
對孩子使用暴力行為;
第二,你的孩子並不是你的,
當你的做法超過社會的容忍程度,
社會有權撤銷你的監護權,
斷絕你和孩子的聯系。
唯有當所有人都意識到,
你的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而不是你私人物品,
扭曲的親子關系,才能緩和。
詩人紀伯倫說:你的兒女,
其實不是你的兒女。
他們是生命對於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
他們借助你來到這世界,
卻非因你而來,
他們在你身旁,卻並不屬於你。
12
一個 4 歲的孩子,因吃不下飯,
被父親打死。
鄰居稱孩子幾乎天天遭毆打,
每次持續最少一小時。
那個孩子有多乖,乖到不像四歲。
他常說:爸爸最好,爸爸最喜歡的是我,
我是自己摔的,爸爸和我鬧著玩之類。
每天他爸回來,他一定會主動去拿東西,
給他爸倒酒,拿著笤帚掃地,洗碗……
他還沒有笤帚高、沒有水池高。
死的那天,他吃不下東西,
但害怕還被打,就死勁咽死勁咽,
用手扶著脖子說:我咽下去瞭,我咽下去瞭,
可還是全吐瞭出來,後來就不行瞭……
這是看到的最紮心的一個故事,
記得《無問西東》裡有句話:
如果你知道你的人生將如此世俗而艱難,
你還會選擇出生嗎?
也許你也可以試著問問你的孩子:
如果你知道你將要出生在現在這個傢庭,
善待你的孩子吧。
作者簡介:國館:最中國的文化微刊。用文化修煉心靈,以智慧對話世界,在這裡,重新發現文化的魅力。國館 2017 重磅新書《與世同流,但不合污》正火熱銷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