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歲女兒被親媽打死:我殺我女兒,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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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館   |   ID:guoguan5000

01

" 媽媽,求你別打死我。"

6 號,在江蘇泰興,

9 歲小男孩喬喬因為玩雪,

把手機弄丟瞭,

被媽媽活活打死瞭。

醫護人員屍檢發現,

" 孩子從臀部到背部,

青紫連成瞭一大片,

受外力嚴重擊打休克而死亡。"

他們當即就報警瞭。

沒錯,就是喬喬的媽媽陳某打死的。

前一天,因為外面大雪,

喬喬便下樓玩雪,

在堆雪人的時候,

把手機弄丟瞭。

喬喬當即就慌瞭,

在雪地裡來來回回找瞭好久,

沒有找到,怕媽媽打,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第二天早上,小區裡的人就都知道瞭,

喬喬被打死瞭。

" 可是沒有聽到孩子哭喊啊?"

保安錢師傅驚愕地問道。

是的,沒有聽到,

因為陳某用膠佈把孩子嘴封上瞭。

那天晚上,喬喬被媽媽捆住手腳,

用膠帶封住嘴巴,

揮著木棍,從晚上 6 點打到晚上 11 點。

喬喬最後被打趴在沙發上,

說:" 媽媽我想喝水。"

陳某端水來喂他,

結果水從孩子嘴邊流瞭出來,

灑在衣服上。

陳某覺得喬喬在裝死,怒從心起,

操起木棍又狠狠往死裡打瞭一頓。

打累瞭,把孩子抱到床上,

喬喬最後說瞭一句:" 媽媽我不想看到你。"

暈死過去,再未醒來,

這是喬喬留在人間最後的一句話。

小區鄰居說:" 總算解脫瞭。"

監控顯示:喬喬沿著路邊找手機

02

佳佳生命的最後時期,

是在車棚裡度過的。

佳佳是一個 11 歲的女孩,

還在讀小學。

5 月 19 日那晚,

因為抄作業被父親知道瞭,

父親一個大嘴巴子抽來,

抽得佳佳眼冒金星。

她立刻跪下求饒,

被父親拖到車棚裡,

五花大綁綁著,雙手反扣,

吊在車棚的懸梁上。

一個 11 歲的小女孩啊,

被麻繩吊在半空中。

父親找來拇指大的辮子,

一頓狠抽,邊抽邊罵,邊罵邊來氣,

來氣就抽得更狠。

哭喊聲撕心裂肺。

不知道打瞭多久,大概是打累瞭,

父親扔下還吊在梁上的女兒,

徑直走瞭出去,

半個小時候再回來,

發現女兒身體冰涼,快不行瞭。

這位父親急忙把孩子送到瞭醫院,

但已經沒有生還希望瞭,

" 經過診斷,發現女孩的頸部有明顯的淤痕,

窒息時間長達五分鐘,

這五分鐘的窒息對她的心肺功能造成嚴重損害。

此外,還在女孩的背部發現瞭傷痕。"

從醫院監控視頻中看到,

這位父親悔恨至極,跪在地上,抱頭痛哭。

" 我打她也是為瞭她好啊,

為瞭不讓她抄作業啊。"

我很想問他一句:

" 早幹嘛去瞭。"

但我知道,你叫不醒裝睡的人。

抱頭痛哭的父親

03

這樣的事情,很多很多,

潸然淚下,觸目驚心,

我整理瞭一些,你們看:

很多人覺得,將親生孩子打死,

這是個例,是極端例子吧,

列舉出這些例子,

我是想說:這不是個例,

這是一種現象。

這不是簡簡單單地因為某個人心理變態,

而導致孩子被打致死;

這種現象背後,有一種深層次因素。

正是因為這種因素,

才會哪怕再《反傢暴法》出臺之後,

還會再出現喬喬被親媽毆打致死這種慘劇。

04

這個因素是什麼呢?

講個簡單點的故事,

有一次吃麻辣燙,

對面坐著一對母子,

小男孩瘦瘦的,十二三歲,

媽媽坐在對面。吃麻辣燙時,

小男孩夾起一個肉丸子,

沒有夾穩,掉進碗裡,

濺起湯汁灑在自己衣服上。

媽媽看到,隨手就是 " 啪 " 地一下拍在小男孩腦袋上,

小男孩下巴磕在碗沿,

頓時,整碗麻辣燙都倒瞭,

湯汁灑瞭小男孩一身。

媽媽火冒三丈,

操起旁邊的鐵夾子對著小男孩的腦袋,

" 啪 " 地狠狠敲下去,一下兩下三下。

邊敲邊罵:" 你怎麼這麼蠢,

蠢死瞭你,這點小事都做不好,

下次死也別吃瞭。"

小男孩小聲啜泣著,不敢說話,

低著頭,滿臉委屈站在一邊,任媽媽打罵,

任那個鐵夾子在自己腦袋上敲來敲去。

店裡所有人都盯著他們看。女人還在打罵。

我實在忍不住走過去攔下那個女人:

" 你能不能不要打瞭,孩子才這麼小。"

女人啐我道:" 他是我兒子,我打是應該的,

關你什麼事兒,打死也不關你的事。"

就是這種鐵夾子

05

我想起瞭第一個故事中的喬喬,

喬喬也經常被打,哭天喊地,

小區裡的鄰居都勸陳某:

" 別打瞭,他還是個孩子,你怎麼忍心啊!"

陳某理直氣壯地說:" 這是我孩子,

我打關你什麼事兒。"

這句話是不是經常聽到?

這是我女兒,我教訓關你什麼事兒!

這是我兒子,我打關你什麼事兒!

反駁得理直氣壯。

教育學傢孫燕說:

" 在中國父母眼中,孩子就像是他們的私人物品一樣,

是沒有個體權利的。"

在我看來,這就是導致毆打致死慘劇的第一原因,

中國父母壓根不把孩子當個體,

而是當自己的私人物品。

既然是私人物品,

自己就有處理的權利,

打死也好,打殘也好,

都是我自己的事兒,和你們無關。

第二個原因:棍棒底下出孝子

這句話流傳千年,不知道害瞭多少孩子,

何謂孝子?簡單理解就是聽話的孩子。

孩子不聽話怎麼辦?

打,打到聽話為止。

而打之前,父母們往往還會說一句話:

" 我都是為瞭你好。"

所以,這句話不知道給瞭多少父母打孩子的理由。

圖片來源:《爸媽不在傢》

06

兩個因素結合起來,

同時流淌在中國父母的心裡時,

慘劇就很容易發生。

孩子是你的私人物品,

大眾就無法幹預你對孩子的暴力行為;

你覺得棍棒底下出孝子,

就把自己的暴力合理化。

社會不能管你,你又覺得自己沒做錯,

於是,打吧,打得鬼哭狼嚎,

撕心裂肺;

打得孩子遍體鱗傷,慘不忍睹。

站在孩子的角度,

社會保護不瞭,父母依靠不住。

他們就隻有一條路:

熬過去,或者被打死。

想起作傢大涵的一段話:

" 我被媽媽一腳踢在肚子上,

滾落到角落,蜷縮著。

我看見媽媽兇神惡煞地過來;

我看見圍觀的人群同情地看著我,

我知道,沒有人會幫我,

我是媽媽的,我一輩子都是媽媽的。

我閉上瞭眼睛,真希望我沒有出生啊。"

你覺得孩子是自己的私人物品,

你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

或許你沒有到很恐怖的地步,

但你和孩子之間的關系一定是扭曲的,

這兩種因素結合,一定會讓親子關系扭曲。

07

扭曲之一:孩子從未被你當成獨立個體對待

孫嘉嘉說,他從小就不懂得什麼叫尊重。

有一次傢長會,

爸爸起床晚瞭,遲到瞭,

面對老師的責問,

爸爸伸手朝孫嘉嘉打瞭一個耳光:

" 叫你賴床,傢長會都遲到瞭,

向老師道歉。"

孫嘉嘉低著頭,低聲啜泣著說:

" 老師,對不起。"

他沒有反抗,

他知道爸爸拿自己當替罪羊,

是護住瞭他自己的面子,

嘉嘉經習慣瞭。

上次同學爸爸來傢裡,

說自己的兒子考瞭第一名,

爸爸頓時火冒三丈,責罵之後,

煽瞭好幾個耳光。

孫嘉嘉沒有告訴爸爸,

自己考瞭第二名,

隻比第一名查瞭 1 分。

他真的習慣瞭,

習慣瞭隨時被父母打來打去,

想動手就動手,

不分場合、不分時間、不分情況,

他習慣瞭成為父母的替罪羊,

成為父母的出氣筒,

成為父母嘲笑的對象。

獨立個體是有權利的,

即使是未成年人。

陷於扭曲親子關系中的孩子,

沒有任何權利。

最基本人身安全權都沒有。

有些父母喜歡看孩子日記和書信,

並且看得振振有詞。

其實也一樣,

在心裡,不拿孩子當獨立個體,

" 你是我孩子,

也配在我面前談人身權隱私權?"

08

扭曲之二:適當體罰變成濫用暴力

韓國和歐美有些國傢,

允許體罰學生。

並且對體罰方式和程度都有明確規定。

這是賦予老師權力,

讓孩子們遵守社會的基本規矩和法律,

我認為是必要而應該的。

很多中國父母也會體罰孩子,

但會明確和孩子說明,

犯瞭什麼樣的錯,

就接受什麼樣的懲罰,

不一定使用暴力,

看犯錯程度而定;

陷入扭曲關系中的父母,

就不是適度體罰瞭,

完全是濫用暴力,

這種暴力行為,

和孩子有沒有犯錯,

沒有關系,

和父母心情有關。

心情好,但被孩子影響瞭,打;

心情不好,和孩子沒有任何關系,打;

孩子不小心說錯瞭話,打;

自己做錯瞭事,拿孩子當出氣筒,打。

本質上,這種父母,

絲毫不是想讓孩子不犯錯,

遵守法律和基本規矩。

而是訓練孩子成為他們的奴隸,

小心翼翼地活著,

別惹他們 " 龍顏大怒 "。

09

扭曲之三:認為暴力是對孩子好。

大涵是在暴力中長大的作傢,

媽媽總是對她說:

" 打你是為瞭你好。"

記憶中,有一次自己撿瞭 10 塊錢,

帶弟弟去吃麥當勞,

買瞭份薯條,

被媽媽看見,

媽媽劈頭蓋臉地打來,

打完還說:

" 打你是為瞭你好,

不然你小小年紀就偷錢。"

有些父母自己不忍心動手,

把孩子送去受虐,

接受楊永信的電擊,

接受豫章書院的虐待,

接受慘無人道的苦難。

喜歡打人的父母常說:

讓孩子去受虐的父母說:

" 讓你經受一些苦難,對你好。"

他們堅信,讓孩子經歷暴力和苦難,

能讓孩子變得更好,真是可笑。

作傢涼炘說:

人們以為苦難會讓人更為強大。

但實際上,大部分人被苦難折磨得不成樣子,

懦弱,保守,渾身充滿奴性。

像狗群遷徙一樣走在街上,發出快樂的笑聲。

真正因苦難而變強大的人,

從不認為自己經歷過苦難。

那些聲稱從苦難中走出來的人,

是脫瞭人皮穿上囚服走出來的。"

10

扭曲之四:父母是孩子一輩子的債權人

看過作傢靜流寫的一篇文章,

從小,爸爸就不斷地對她灌輸:

" 你的命是我給的,

你這一輩子都是我給的。"

爸爸嗜賭,而且酗酒,

傢裡的錢財要麼輸光,

要麼喝酒喝光。

媽媽已經離開瞭他。

靜流讀書撐到初中畢業,

然後去廣州打工。

爸爸每個月從她這裡拿走四分之三的工資,

爸爸說:" 以前是我養你,

現在到瞭你報恩的時候瞭。"

爸爸賭性越來越大,

要的錢越來越多,

靜流沒這麼多錢。

爸爸打電話給她:

" 出去賣啊!怕什麼。

你這輩子欠我的債,

你就應該還給我啊。"

她一把把手機摔瞭。

大多數父母未必如此絕情,

但他們在內心覺得:

我生瞭你,給瞭你生命,

我是你一輩子的恩人。

換句話說,

孩子一出生下來,

就是欠著父母的。

給瞭你生命,多大的恩德呀,

你得用一輩子來償還,

否則就是不孝。

以孝之名,行綁架之事。

11

電影《刮痧》中,

5 歲的丹尼斯是華裔小孩,

有一次生病總是不好。

爺爺便用傳統的中醫療法刮痧給丹尼斯治病,

刮完痧之後,丹尼斯全身紅彤彤的,

在學校被老師發現,

以為身上紅色地方是被打的,

當即報警,控告其父許大同虐待孩子,

法院判撤銷許大同的監護權。

你不得不佩服美國人在保護兒童方面下的功夫,

美國法律明確規定:

" 發現或疑似懷疑兒童有被虐待的情況,

任何人都有義務向警察報告。"

2014 年 6 月,

徐州市銅山區民政局向法院起訴,

起訴對象是一位 10 歲女孩的父母。

和上文小女孩的遭遇一樣,

這位 10 歲的女孩從小受到虐待。

法院判決的結果是,

撤銷女孩父母的監護權,

將女孩的監護權歸於銅山區民政局。

這是我國首例申請撤銷監護權資格案件。

這意味著,如果你發現兒童被虐待,

你也可以報警,

並申請撤銷其父母的監護權。

我知道我們還做不到美國那樣的全面保護,

但這是一個很好的開頭。

它向所有中國父母明白無誤地傳遞一個信息:

第一,絕對不支持棍棒底下出孝子,

對孩子使用暴力行為;

第二,你的孩子並不是你的,

當你的做法超過社會的容忍程度,

社會有權撤銷你的監護權,

斷絕你和孩子的聯系。

唯有當所有人都意識到,

你的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而不是你私人物品,

扭曲的親子關系,才能緩和。

詩人紀伯倫說:你的兒女,

其實不是你的兒女。

他們是生命對於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

他們借助你來到這世界,

卻非因你而來,

他們在你身旁,卻並不屬於你。

12

一個 4 歲的孩子,因吃不下飯,

被父親打死。

鄰居稱孩子幾乎天天遭毆打,

每次持續最少一小時。

那個孩子有多乖,乖到不像四歲。

他常說:爸爸最好,爸爸最喜歡的是我,

我是自己摔的,爸爸和我鬧著玩之類。

每天他爸回來,他一定會主動去拿東西,

給他爸倒酒,拿著笤帚掃地,洗碗……

他還沒有笤帚高、沒有水池高。

死的那天,他吃不下東西,

但害怕還被打,就死勁咽死勁咽,

用手扶著脖子說:我咽下去瞭,我咽下去瞭,

可還是全吐瞭出來,後來就不行瞭……

這是看到的最紮心的一個故事,

記得《無問西東》裡有句話:

如果你知道你的人生將如此世俗而艱難,

你還會選擇出生嗎?

也許你也可以試著問問你的孩子:

如果你知道你將要出生在現在這個傢庭,

善待你的孩子吧。

作者簡介:國館:最中國的文化微刊。用文化修煉心靈,以智慧對話世界,在這裡,重新發現文化的魅力。國館 2017 重磅新書《與世同流,但不合污》正火熱銷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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