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多不壓身   如何安穩的行駛在暴風雨來臨之際

07-15

昨天傍晚,一場突如其來的暴風雨席卷瞭整個蓉城,似乎一直處於掛機狀態的三伏天終於迎來瞭喘息。

然而,不來則已;一來,則確實有些猛烈。尤其是在成都市中心的各路段,甚至已經造成瞭隧道積水、商場玻璃門摔壞、騎車人摔倒等情況。就連著名美食品牌大龍燚火鍋都發出聲明:你被暴風雨所阻礙的那頓飯,我們來買單。

感嘆大龍燚火鍋豪邁之餘,作為用車生活的媒體,我們不得不再次回到大傢的行車安全上來。這次,我們就主要從汽車安全和一些自救常識上來展開。

眾所周知,汽車安全功能分被動安全和主動安全,其中被動安全包括安全帶、安全氣囊等等,而主動安全系統就是大傢市場念叨的 ESP、ASR、ESC 等等電子輔助系統。像近兩年開始從豪車上普及下來的 ACC(自適應巡航)、BMS(車道偏移預警)等等,都屬於主動安全系統。

車輛在啟動時,按照中國的法規是強制啟動車輛的一切安全輔助程序的(在有這個配置的情況下)。

所以隻要不是我們人為關閉,車身電腦會一直監測輪速,一旦發現輪胎在濕滑路面上有打滑的情況,電腦會通過 ABS 來對打滑車輪實施制動力,並且此刻中斷動力輸出,以便駕駛員可以立刻調整車身姿態,讓車輛會到預定行駛軌跡中來。

然而,電子輔助其實並不萬能,當遇到城市中比較深的積水時," 快走沙、慢走水 " 的老道理仍然實用。但是,如果駕駛員的確誤判來水面深度,駛入後導致車輛熄火,此時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首先,我們一定要保持冷靜的頭腦。雖然這個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尤其是對於毫無經驗的 " 新司機 "。但是我們依然要提醒,當車輛在積水中自動熄火時,切忌有僥幸心理再次點火。

根據發動機進氣原理,既然第一次已經熄火瞭那麼可以肯定水已經進入到瞭氣缸裡面,水不可壓縮,活塞無法做工導致無法繼續運行。如果二次點火,活塞和連桿將會繼續受損不說,保險公司還會拒絕賠償,對於車主來說是得不償失。

其次,駕駛員此時要關閉全車電源,解開安全帶,觀察如若打開車門後積水是否會進入車內(可打開窗戶看是否淹過門邊)。如果打開車門積水也不夠進入車內,就立即下車撥打電話等待救援。

如果觀察後發現打開車門積水則會進入車內,則直接撥打救援電話,並且要求立刻救援。因為現在汽車的密封性並不太差,就算整車掉進水裡也不會馬上進水,所以在有限的時間等待拖車是唯一辦法。

此外,我們還想提醒大傢在暴雨天對於燈光使用的重視程度。因為在雨天,尤其是暴雨天行車時,剎車盤與輪胎這些磨擦件表面都極容易附著雨水形成水膜,從而使得制動距離相較平時要長的多,所以提前觀察好視線范圍內各車輛的位置顯得更為重要。

常常有老司機說,在能見度較低的雨雪天氣,最好打開雙閃以便提示前後車輛。從出發點來說,用燈光來提示前後車輛以突出自己所在的位置是很正確的做飯。

但是大傢有沒有想過,這種做法到底是否科學,是否合法呢?

從法律層面來說,《中國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對於機動車在雨、雪、霧等視線不佳的行駛情況下使用燈光是有明確規定的。其中第八十一條顯示,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能見度小於 200 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 60 公裡,與同車道前車保持 100 米以上距離。

交通法規之所以沒有強制要求使用雙閃,就是因為亂用雙閃之後很快會形成羊群效應,從而降低駕駛員對於道路的預判。

其實,在正確開啟前後霧燈以及近光燈之後,已經可以達到雙閃的效果,如若不是發現的前方緊急情況、或者車輛故障等情況,我並不推薦大傢開雙閃,尤其是隻開雙閃的情況。

最後,我們再強調一句,傢用汽車在遇到暴雨天氣時能夠避免開車或者改變行程時最好的辦法。如若遇到積水路面,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繞行甚至原路返回也許才是最節約時間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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