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終於曝光無良 4S 店,事故車竟當新車賣還狡辯

03-25

買的“新車”居然出過車禍 央視記者調查後發現背後的問題不簡單

汽車行業關註(autochat.com.cn)3 月 24 日報道 —— 新車在廠傢運往 4S 店過程中,經過長途跋涉,出現刮蹭也是不可避免,而對於普通的損傷 4S 店是有能力修復的,運損車在售前經銷商是否應該告知消費者,這在行業裡也存在著爭議。近日央視就曝光瞭這樣一起案件,馮先生在奔馳廣西桂林龍星行 4S 店買瞭一輛奔馳 E200L,新車開瞭一個月後發現尾部的漆面有異樣,結果在保險公司查詢到瞭車輛已經出過險,車輛尾部確實噴過漆,這是怎麼回事呢?

馮先生的這輛奔馳 E200L,是去年 7 月花將近 46 萬元,在奔馳廣西桂林龍星行 4S 店購買的,開回老傢徐州使用一個月後,發現汽車尾部的漆面有些異樣。於是馮先生就向 4S 店打瞭電話詢問,但對方堅決聲稱車輛沒有出過事故:“ 4S 店肯定不會幹這種事情的,砸招牌”。

但車主還是心存疑惑,於是就在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輸入車架號進行瞭查詢,這一查車輛尾部的異樣就水落石出瞭,原來輛車 2017 年 5 月 6 日在湖南的嶽陽高速出過險,是一起與大貨車發生的追尾事故,從當時的照片可以看到,馮先生的奔馳撞擊後右後部受損,左後部保險杠漆面受損,還有左後部保險杠下飾板損壞。

另外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系統中還顯示,和馮先生的車一起受損的還有一輛車架尾號為 134445 的車,這輛車曾被一位車主買走,但車輛所有人又在 2017 年 7 月 18 日變更回 4S 店瞭,很有可能是這臺事故車先被賣瞭出去,後來就被 4S 店回購回去瞭。

在一系列的證據面前,奔馳 4S 再也無法狡辯,改口稱:“不排除車受過損的可能”,同時還要求車主先把車開會 4S 店再說。而得知真相的馮先生向 4S 店提出瞭退一賠三賠償的要求,但遭到瞭 4S 店的拒絕,並且 4S 店聲稱汽車是屬於交付前的 PDI 檢測中檢測出瞭問題進行瞭維修,之後就拒絕再和馮先生溝通。

4s 店改口 “甩包”的 PDI 檢查是什麼?

汽車 PDI 是指車輛在交付到消費者手中的最後一道檢測,在發現問題後難免也會有更換零件等修復,PDI 檢測中進行過修復的包括發動機和變速器總成以及轉向系統、制動系統等的主要零件修復,要明確告知消費者,而按照行業內的慣例,修復率不超過車價 5% 的項目不用告知消費者。

馮先生這輛奔馳售前的維修,並不是一般的 PDI,而是車輛發生瞭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傷,況且車輛都已經出過險瞭,4S 在當成新車並且隱瞞消費者出售,這就說不過去瞭。對於此事也有專傢認為,這種出事故的維修不屬於 PDI 的范圍,如果汽車經銷商並沒有把這種新車的維修記錄告訴消費者,那麼就屬於隱瞞瞭對於消費者做出購買決定有重大影響的事實,可以認定經銷商的行為構成欺詐,那麼應當按照消法 55 條的規定承擔三倍賠償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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