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塔爾蓋
微信號:Ta_Ergai
我留美十年回國,工作五年,大外企高管,現創業。
額外收益的具體數字我給不出來,但是在美企裡英語的作用太大。舉幾個例子:
1)銷售。
不僅僅在我所在的公司,不僅僅在我所在的行業,我看到無數全國銷售經理或者總監做到那個位置然後英語不好就天花板瞭。而能做到那個位置英語又不錯的基本都升總經理。原因很簡單,總部希望能夠知道中國的上層在想什麼,而這取決於你說什麼和怎麼說,有的時候這比你做什麼還重要,雖然英語好並不能幫你搞定中國的客戶。不過在區域經理和以下,英語的價值有限。
2)市場。
基本上從產品專員開始對英語就有需求瞭,如果想成為產品經理或者市場經理,那麼與總部溝通的能力非常重要,不論是從純粹做事角度還是政治需求角度。與銷售部門不同的是,英語好客觀上可以幫助你獲得資源,領會意圖等等。
3)其它部門介於銷售和市場之間,基本上底層對英語需求有限,高層對英語需求很高。
隻要英語不好,一定影響在外企長期職業發展。不知道多少次聽HR評價一個人,什麼都好,就是英語...
改革開放這麼多年,英語居然還在享受如此大的溢價,其實挺不可思議的。大傢都知道英語不過是個工具,為什麼還如此重要呢?
我的理解就是因為絕大多數總部的老外對中國都是一知半解,一年來一兩趟。這個時候有個英文好,還能按照老外思維方式溝通的人,比一個據說很有能力,但是說話顛三倒四語病連篇而且說話不那麼自信(英語不好的人說英語還表現的很自信的人我幾乎沒有見過)的人,不知道要可信多少倍。
沒錯兒,就是這樣不公平。但是假設讓我去埃塞俄比亞管理一個企業,我肯定也喜歡和中文好的當地員工溝通,人之常情。
大企業裡,一個人的作用本來就有限,所以能力不總是第一位的;於是上級對下級的評價就往往要基於印象;而總部老外對中國管理層的印象往往來自於大量的郵件,電話會,和少量的面對面;基本上這幾個場景的印象建立全都是基於語言的。所以,語言不好,真的不行。
想在外企大發展的話,趕緊學英語吧,投資回報很高的。發現自己痛恨英語?重新思考一下職業發展目標。
二
順便說說相關話題。
首先說說自己的成長經歷。我本科在清華學電氣工程,去美國讀三流學校電氣碩士後加入一個汽車車燈供應商工作三年,然後去斯坦福讀MBA,後來加入一個500強公司美國總部,加州工作兩年後被派回到國內工作。
所以我考過四級/GRE/托福/TSE/GMAT,工作中英語運用也很多(不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而且本來也對英語學習比較感興趣。
對英語最早產生興趣是清華的時候,當時我的成績一塌糊塗,唯一給我一點安慰的就是英語瞭。後來出國,在學校的時候有個過來人對我們說,你與其拼命讀書提高GPA,還不如多看看電視提高一下英語。
他的建議正中我下懷,不是因為我理解他這樣說多有道理,而是這個實在符合我的喜好。我是個稀裡糊塗學瞭工科的文科生。
在美國的日子裡在英語上的投入是相當大的。剛剛去的時候,平常能聽懂不少(課堂上尤其,日常要差一些),但是說的能力幾乎為零,典型的啞巴英語。
去買東西,去郵局,去銀行開戶都是折磨。每次試圖和美國同學聊天都卡在一半說不出來,發現自己不是思想指導語言,而是語言指導思想(我隻能撿我會說的思想表達),覺得又尷尬又痛苦。而且自己都覺得自己像個笨蛋,支支吾吾連話都說不清,而且偶爾說出來的話都特別沒水平。於是暗自努力要好好學英語。
當時我幾乎做到瞭所有閑暇時間都在學英語。比如在公共汽車上,我會去讀"乘客須知",而且是反復讀,去記裡邊的詞組和表達方式(這是十幾年前,還沒有智能手機APP啥的呢);看電視的時候,我會拼命的模仿裡邊的說話方式,不論是用詞還是語氣甚至表情(我最喜歡的sit com是Friends,因為特別好笑又特別好懂,而且幾個臺一起放,所以時常能夠反復看同一集。一集看的多瞭的時候我就試圖和電視對話,A說話的時候,我就看自己能不能把B的臺詞想出來)。
即使是廣告我也認真的聽認真的看,特別是把字幕打開之後,發現原來許多聽不懂的詞不是不知道那個詞,而是那個詞在一句話裡,發音發生瞭巨大改變;和老外交流的時候,聽到不明白的詞就問,然後就在腦子裡拼命重復,然後就試圖找個機會用一下,哪怕驢唇不對馬嘴。
沒錯兒,聽上去有點走火入魔,但是當時真的是這樣的。說到原因,有可能是那種對不安全感的補償吧。一個人在國外,經濟形勢又不好,而且又覺得自己不夠優秀,所以就拼命學點什麼。
對瞭,這裡邊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我認識的一對兒非常和藹可親的美國夫婦。他們是虔誠的基督徒,每個周日都帶我去教堂(因為有一次我聊天的時候順嘴說很好奇基督教是怎樣的),然後一起午餐。因為他們特別特別的溫柔和寬厚,所以跟他們在一起我很放松。於是,我就敢張嘴。
成年人學英語口語最大的障礙應該就是不敢。特別怕被別人笑話,怕被別人嫌棄,怕被別人誤解。有的時候對方可能隻是因為沒有聽懂而皺一下眉頭,但是我們可能已經覺得對方在嫌棄自己英語不好;有的人說話可能隻是快一點聲音大一點,而我們就會認為對方在不耐煩。久而久之就逃避張嘴的機會,問題是越逃避口語就越差,惡性循環。我認識很多去美國十幾年口語和出國的時候沒有本質差別的人,大概都是這種情形。
扯遠瞭,回到這對兒美國夫婦。因為他們,我每周都有一個4小時的純粹英語時間,聽上去不多,但是兩年下來對我幫助很大。純粹的英語思考和表達4個小時是非常累的一件事兒,我清楚的記得每次我從教堂回來都有些頭疼,需要睡一下午。
到瞭去美國的第三年,我的英語聽力問題已經不大,平常基本上95%以上都沒有問題,不過看電影還是有些吃力,特別是類似The Lord of the Rings/Harry Potter之類又有口音,又有奇怪詞匯的影片。口語屬於能夠應付日常工作學習生活,但是出現突發情況的時候還是會有些慌張,詞不達意。不過這個時候的我已經完全用英文思維瞭,基本上腦子裡不太需要翻譯。
總而言之我想說,英文學習沒有捷徑。就是時間堆出來的。我自己有個理論,一個單詞看10遍就會聽瞭,聽10遍就會說瞭,說10遍就變成自己的瞭。如果說有捷徑的話,那就是重復。重復重復再重復。讓腦子從"軟處理"語言變為"硬處理"。讓說話成為直覺而不是思考。盡量模仿母語的狀態。
三
我在第三年的時候找到瞭一份在印第安納小鎮上的工作。真的是小鎮,隻有18,000人;華人人口不超過10個,一多半都在中餐館打工,而且是黑著的(沒身份)。
(典型的美國小鎮)
我的工作是Systems Engineer,但是具體職能有點像一個項目經理,有大量的協調工作。公司本身也比較奇葩,是一個德國公司(Osram,對,就是歐司朗)在美國的分公司(Osram Sylvania)和一個法國公司(Valeo,法雷奧)的合資公司(Valeo Sylvania)。兩邊的母公司都很大,這傢合資公司不大,不過在汽車車燈領域也算前幾名吧。總而言之在公司裡和小鎮上都沒有什麼中國人,事實上連非美國白人都少。
(我負責的項目就是第一代昂科雷的自動頭燈的控制系統。因為這個項目還去通用汽車的proving ground開過對外絕對保密的"工程車"呢)
這份工作對於我而言是很大的挑戰。一個二十多歲的外國人對行業又不熟悉(剛剛進入汽車行業),語言又不利索,居然要做跨部門協調工作;有的時候還要跟市場部門一起去見客戶,有的時候還要和類似GM/Ford這種超級客戶的工程部門打交道;這一切對於一個初出茅廬的、需要用半生不熟的非母語應對的人來說真TM難。
比如開會,我主持會議的時候,作為會議發起者我要確保會議進程。可是自己說話都有問題,怎麼影響別人?比如電話會,英語不好的時候任何幹擾都會造成很大影響,哪怕是電話導致的雜音或者兩個人同時說話。
還有就是和客戶發生爭執的時候,又要保護自己,又要保護公司,又不能得罪客戶,這當中的分寸怎麼拿捏?我一貫自認為能說會道,可是在這些最需要語言藝術的地方我往往束手無策,事實上也因為這個鬧過一些誤會甚至得罪過一些人。
好處就是,生活所迫,導致英文對我越來越重要,所以我不得不繼續努力。我認識一些留學生在找到工作後,生活逐漸趨於穩定,就越來越隻和中國人打交道(在大城市是很容易做到的),所以英語提高明顯變慢。
而我的情況是:1)工作是千辛萬苦找到的,非常珍惜,不敢出差錯;2)工作性質本身導致需要大量說英文,而且是非技術英文;3)周圍根本沒有什麼中國人,所以也沒有機會大量說中文。
英文有句話:Necessity is the mother of invention(必要是發明之母),我覺得顯然不止是invention(發明),學習語言的最大動力莫過於生活壓力(物質上的和精神上的)。所以我繼續保持瞭大量的時間都在學習英文。這種學習不是典型意義上的背單詞或者學語法,而是像一個海綿一樣吸取我周邊所有的英文的養分。
比如為瞭快速熟悉汽車行業,我訂閱瞭兩本汽車雜志Car and Driver和Motor Trend,裡邊的每一個字,包括廣告我都是認認真真讀完。一方面提高瞭英語,另外一方面對汽車有瞭很多認識,當時幾乎做到瞭市面上所有的車我隻要看一個局部就能認出來,而且可以給出報價,馬力,油耗,百公裡加速等等指標。
比如為瞭提高自己的商務英語和business savvy,我訂瞭Fortune、BusinessWeek,還有Forbes。也是努力做到每篇文章都看,但是這個難度高很多,當時還是很吃力的。不過從一開始讀得雲裡霧裡,到後來逐漸有感覺,到後來非常喜歡(到最後開始瞧不上,這是後話)。
(不知道為什麼,當時始終不大喜歡Forbes的風格)
(那個時候還沒有被Bloomberg收購呢)
(想上雜志封面的種子就是那個時候埋下的,不過在創業之後就死土裡瞭)
語言學習對我來說是這樣的:不能帶著太短期的目的去學。比如讀雜志,讀個一期兩期對英語幾乎沒有任何幫助,就更談不上在工作中運用瞭。但是讀的多瞭,真的會有方方面面的改變。比如單詞,有些單詞不認識,反復出現幾遍基本就猜出什麼意思。而且這樣學會的單詞是把語境和用法一起學來的,反而特別地道。
這裡多說兩句,用中英對照的方式背單詞我其實不太認同。因為這是逼著自己用中文思維,而隻要我們在用中文思維,說出來的就不可能是地道的英語。何況很多時候對照的中文要麼不完全,要麼不準確,因為大傢都知道語言是不能完全精準翻譯的。
索性另外再提一下猜的能力。我覺得學習語言最重要的能力之一就是猜。我小學三年級第一次讀小說(好像是"白發魔女傳"),感覺好多生字,但是因為懶也就沒有查字典,囫圇吞棗的就那麼讀。然後發現也能看懂,於是就愛上讀書。我有個朋友說她小時候讀書有強迫癥,看到生字不查出來心裡難受。導致的結果是讀書速度奇慢,然後就不太喜歡讀書,因為太費勁瞭,感受不到樂趣。
其實讀英文也是一樣,一開始肯定有大量生詞,而且不明白意思肯定非常別扭,本來已經稀裡糊塗瞭。但是關鍵就在這裡。其實"猜"的重要性不僅在於培養興趣,更重要的是"猜"可以培養語感。真正的語言不是割裂開來的,不是簡單的1+1 = 2,不是邏輯的堆砌。真正的語言是有節奏的,有韻律的,有藝術的,有流動的,也有不合理,也有混亂的,還有冗餘的,還有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的。
如果必須知道每一個詞的含義才能理解一段話,那就有點像吃魚香肉絲的時候必須要把豬肉和胡蘿卜和醬油和糖和所有調料配料分開來一個一個吃才能體會那個味道。其實不但沒有體會,反而丟失瞭一些東西。能夠認識每一個單詞固然好,但是猜的能力讓我不會隻見樹木不見森林。
這裡再扯另外一個概念,就是讀英文的速度。讀非母語的速度大概是母語速度的三五分之一甚至更低不誇張對吧?而且讀母語的時候,有的時候真的可以一目十行也能讀個大概。而英語就不行,為什麼呢?
因為讀母語的時候,我們看的是"語群",而讀外語的時候我們看的是單詞。一個語群往往由幾個單詞構成,當我們閱讀單位是語群而不是單個單詞的時候,速度自然可以提高幾倍。而且意思不會損失太多。為什麼?
因為過度的看單詞的時候,有些時候獲得的信息是噪音,而不是信號。讀語群有點點像一個過濾器,雖然嚴格上來講有些失真,但是意思其實並不打折扣。
當然,並不是所有類型的文章都適合於這種閱讀方式(比如在遣詞造句上很講究的詩歌散文或者需要語言精準的理論性很強的論文)。當我們能夠跳過一些單詞仍然不影響對整體意思的理解的時候,其實我們就是在依賴語群。
我們常說要培養語感。什麼是語感?我覺得閱讀時候"猜"的能力,"跳"的能力,就是典型的語感的體現。有沒有什麼捷徑可以迅速獲得?我覺得沒有。還是那句話,第一重復的次數要夠;第二,還不能是簡單的重復,要思考的重復,不斷總結,不斷記憶,不斷模仿,不斷嘗試。
四
繼續碼字。發現比原計劃長瞭很多,自己真是夠能說的。
在工作崗位上的幾年,對我英語幫助很大。不過我的英文又上瞭一個臺階,是在考GMAT之後。出國前覺得GRE之類考試和英語水平沒有直接關聯,因為有GRE2300多口語一塌糊塗的(那個時候滿分2400),然後我推斷GMAT也一樣。
但真正學進去之後發現,其實GMAT所要求的英語是更高級的英語。我當年參加的GMAT分成四個部分(現在是什麼樣的我不瞭解):數學、邏輯、閱讀、寫作。數學對中國人來講過於容易(大概初中級別),邏輯部分考察的一個是理解能力,在一個就是邏輯分析能力,其實這對一個打算從事business(商務)的人確實很重要;閱讀部分除瞭常規的單詞和語法,更關鍵的是在考量一個人運用proper English(妥當的英文)的能力。
其實即使有些美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英語也是會有些微語病的,而這裡考量的能力就是說話的嚴謹和幹凈。我認認真真的復習瞭8個月,到最後發現還是學習Official Guide最有用,因為它最權威。把Official Guide翻來倒去看瞭幾遍幾乎背下來之後,做模擬的時候發現自己總在770到790分(滿分800),於是就去考試,真的考瞭770。然後幾乎沒怎麼準備去考托福,考瞭297(滿分300)(小研註:這裡指的是機考的老托福CBT,現在IBT托福滿分120)。
在那8個月裡,每一個平日的晚上和整個周末,我都在備考;一開始模擬隻能考500多分,很沮喪;無數次心煩意亂想要放棄;時常問自己有沒有必要這樣折磨自己,平常工作業餘時間學習,一點休息和娛樂都沒有。但是每次我都堅持下來瞭。支撐我的隻有一個信念:我不想在那個印第安納的小鎮上度過餘生。
在美國小鎮上的生活可以非常安逸。工程師的工資足夠買house、買車、生小孩、養狗、每年出國度假……醫療和養老也不需要太操心,基本上就是一個典型的殷實的中產階級的生活。
(在那個小鎮,20萬美元可以買到非常大的house,前院後院遊泳池車庫一應俱全)
在20英裡外另一個小鎮上有個大企業(Cummins,康明斯,生產柴油發動機),那裡有兩百多華人,基本都是在這傢企業做事或者這傢企業的供應商。那裡的標配是男的做工程師,女的做會計,一個大房子,一個豐田或本田的Minivan加一個凱美瑞或者雅閣,再加兩個孩子一條狗,孩子小的時候父母接過來幫忙照看……周末的時候去大城市shopping,大傢聚一聚,打球吃飯。很穩定很安逸,以至於我能夠清楚的看到自己十年二十年之後的樣子。但是那不是我要的生活。
我想要什麼樣的生活?我想回國,想折騰。
但是看看自己,沒有什麼一技之長,回國也不值錢。我不想做工程,想要做管理,可是在美國轉行幾乎不可能。左思右想,隻有一條出路,就是讀MBA。一個好學校的MBA可以成為我的踏板,某種意義上讓我重新開始。研究瞭MBA申請,發現自己身上乏善可陳,所以隻好憋足勁考個高分,至少證明我不傻而且肯努力。最終GMAT分數在我申請成功裡邊占瞭多少因素我不確定,但是我的過去我改變不瞭,我也隻好通過高分證明一下自己的意願瞭。
英語學到這個時候(出國六年),基本上聽說讀寫都沒有什麼大問題瞭。當然還是和話題相關,遇到我從來沒有談過的話題還是會吃力。我認為最好的語言學習方式是和小孩一樣的方式:模仿。我們想想小孩是怎麼學語言的:基本上完全就是模仿。一開始連意思都不明白完全模仿聲音,到後來逐漸可以模仿單詞甚至語句。小孩學習說話是不背單詞也不記語法的。
再想想我們說母語的時候是怎樣說的?其實是腦子裡有一個大概的意思,然後嘴巴自然組織合適的詞匯去把那個意思表達出來。這個當中的過程是非常動態非常順滑的。而我們成年之後學習語言的方式是把語言分割成一塊一塊,單詞,短語,句式,語法等等等等。然後試圖用搭積木的方式拼湊起來。但是語言裡很多地方沒有嚴密邏輯,更多的是約定俗成;很多時候語言追求的不是語法上的正確而是情感感受味道的傳遞。用搭積木的方式最容易說Chinglish(中式英語),因為不知道如何搭,於是隻好按照母語的方式翻譯一下。
我從小生長在雙語環境(父母之間說蒙語,和我說漢語),所以蒙語我能聽懂一些。會說的不多,但是偶爾說的一兩句都是地道的蒙語。原因:我從來沒有接收過正規蒙文教育,所以學會的任何一個單詞和句式,都是在日常生活中,真實的場景下學會的,那麼我用的時候自然會在正確的場合用正確的方式用出來。
事實上,因為我沒有接受過蒙文教育,即使我想用不正確的方式用,我都做不到。有朋友在評論中問,自己已經習慣於查字典形成路徑依賴怎麼破,我的建議:把自己從人造的環境中剝離,回到天然的語言環境中去,看原文電視,聽原文廣播,讀原文著作,和母語者交談。想想看一個外語國傢出生的嬰兒的環境是什麼樣的,我們就要模仿那種環境。這種學習方式並不省力,也不快捷,事實上開始的時候多半更慢;對付考試這種方式尤其不好(我在中學的時候就很明顯);但是隻有這樣才能學會地道的語言。
我看到過一種說法,說雙語環境成長的小孩對語言的敏感度會高一些,說是因為腦細胞之間的關聯會有所不同。我的理解就是這樣的小孩可能從小就明白一個東西可能會有兩種說法;所以長大瞭接觸第三種說法的時候,也許相對就會比較適應。不過凡事有利就有弊,這樣的小孩比較容易兩種語言都沒有單語小孩學得好。
五
我的英語的第二次突飛猛進是在斯坦福讀MBA的時候。去Stanford之前,我對於商務的接觸基本限於電視上聽到的和雜志上讀到的。猛然之間進瞭學校,和來自世界各地的人一起,學習即使用母語也沒那麼簡單的課程,馬上對英文的要求又提高瞭一個臺階。
1)聽/說。課堂上的節奏很快,同學們一個比一個聰明(錄取率一直都在十五分之一上下,同學裡各種奇人怪才)。有很多課是要求課堂回答問題的表現的。首先在聽到問題之後組織好語言,光是舉手但是說話沒有point肯定不行;然後動作還得快,否則老師早叫瞭別人瞭。關鍵除瞭上課還有大量的其它活動,聽名人講座,和老外mingle,與未來招聘公司social,等等等等……聽著各式各樣的口音,說著各種各樣的話題。
2)讀。每學期平均四門課,每門課每周都有1-2個case,就是10-20的A4紙,大段大段的描述一個公司一個市場一個情況,然後結合課上學習的內容去理解和分析。除此而外還有課本要看,基本平均每周需要看一百頁以上。不但要讀懂,還要快!學校裡那麼多有趣的事兒,誰也不想把兩年花在讀case上啊。
3)寫。基本上每門課程都要寫report,或者直接期末考試就是大paper。對寫要求最高的一門課程叫Interpersonal Dynamics(人際動力學)。學校網站鏈接:Interpersonal Dynamics。這門課是Stanford B School最有特色的課程的課程,沒有之一。課程的形式是把大傢12個人分成一組,老師給提供一些基本理論框架和指導,然後大量的時間都在T-Group中完成。這個當中全靠大傢自己指引學習的方向。學習的方法就是互相提供反饋,表達感受。
聽上去很奇怪吧?真的是很奇怪,但是這樣一門課徹底的改變瞭我很多對於人際關系的看法和做法(感興趣的童鞋可以去後臺看系列文章,菜單裡選擇"讀書",再選擇"人際關系動力學")。
關鍵是這門課的傢庭作業是每周幾千字的日記,分析總結自己一周來的所思所想。這裡邊談的全都是自己深層次的感受認知,最細膩和敏感的那種。用中文寫都吃力,也不知道自己用英文是怎麼拽出來的。
厚著臉皮,硬著頭皮兩年就這樣走過瞭。這個時候的英語的水平是,很多次被美國人以為是ABC。回頭看一下,每次英語大幅度提高就是兩個因素:1)現實需求,2)大量時間。從剛剛來美國需要活下去,到剛剛工作的不適應,到準備GMAT,到讀MBA……
而我回國後身邊很多同事朋友信誓旦旦要學英語(前文提到過在外企中學英語的意義,其實大傢都明白這個道理),真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堅持下來的,一隻手可以數過來,連10%都沒有。因為首先現實需求沒有那麼殘酷,英語不好也能活;其次,時間沒有花進去,所以多背瞭兩個單詞多看瞭兩集美劇感覺根本沒用。
所以對於所有想提高英語的同學,我給大傢的建議是,在人雲亦雲的決定提高英語之前問自己這樣幾個問題:你真的真的需要提高英語嗎?你真的沒有比學習英語更好的提高自己的方式瞭嗎?你真的想提高英語嗎?你打算付出多少代價?你打算堅持多久?你打算在你其它事情都已經忙不過來的時候還在練英語嗎?你打算在你堅持瞭好久似乎也沒什麼進步之後還堅持嗎?
如果沒有想清楚,就索性放棄吧。人生苦短,英語隻是我們可以做的一萬件事情當中的一件,不要再浪費時間瞭。我每次看到對學英語信誓旦旦,但是又沒有投入,然後每次提到這個話題都充滿負罪感的人都替他們惋惜;本來是件好事,結果影響瞭他們的生活質量。學英語這個念頭,除瞭讓他們難受,一點意義都沒有。
如果你是這樣的狀態,為什麼不放棄呢?英語不好而成功的人太多瞭,為什麼非要英語好?人最糟糕的狀態,莫過於做著A看B。沒有付出的決心,就索性不要思考這件事。
想清楚這幾個問題,如果還是想學,那就一頭紮進去,別猶豫。有人說,跑步這件事,當你穿上跑鞋的時候,已經打敗瞭90%的人。對於英語,當你每天晚上花一個小時學英語的時候,你已經領先90%的人。把時間花進去,學會享受這個過程,而不是成天想著結果,在不知不覺中,你的英語就會越來越好。直到有一天,在工作中,在生活中,你的英語給你帶來瞭意想不到的收獲。
六
下邊是我在斯坦福時的一些照片,看著這些照片思緒又回到那兩年,真的是快樂的兩年。照片裡的人,現在仍然是要好的朋友。對於在思考讀MBA這件事的同學,我還是鼓勵大傢出來看看。學到一些東西,認識一些人,打開視角,真的挺好的。
我和斯坦福的中國同學在阿拉斯加。
下四十五度自……被無數人說牙不好……後來整牙啦,見下圖
(整牙之後笑得好像都燦爛瞭一點……)
和日本同學在畢業典禮上(純友誼,謝謝)。
和本科生一起畢業典禮,好多人啊。
那天的Keynote Speaker是Oprah Winfrey(著名女主持人,talk show host)。她說瞭許多,我就記得一句:每當我面對巨大的困難的時候,我就默默告訴自己,This is another fucking learning moment (又是一個特麼學習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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