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智通財經,作者:田宇軒
消息一經傳出,復星醫藥因前車之鑒,趕緊在開盤前夕澄清,稱未收到相關收購事項審批結果通知。隻不過,這次的澄清並沒勒住 " 流言 " 帶來的不利,10 時左右,H 股開始下挫。
要知道,此次下挫已是復星醫藥最近 38 個交易日 ( 6 月 9 日 -8 月 1 日 ) 內的第 23 根大陰線瞭。其股價已從最高的 33.3 港元,跌落至期內的 28 港元,區間跌幅近 13 個點。
不利消息又起
俗話說的好," 一天之計在於晨。"8 月 1 日,市場流傳出的一則大消息," 印度準備拒絕復星醫藥提出的以 13 億美元收購一傢印度制藥公司的要約。這筆中國在印度最大的收購案將受阻。"
知情人士透露,由印度總理莫迪主持的經濟事務內閣委員會,已決定阻止復星醫藥收購 Gland 的 86% 股權。知情人士表示,尚未正式通知兩傢公司。由於該消息未公開,知情人士要求匿名。
智通財經 APP 細究消息背後,按業界分析的觀點,這主要是與近期兩國關系有關,復星醫藥能否順利收購現已成疑。但唯一肯定的是,對中國民營企業來說,印度開放的經濟大門正在關閉。
其實,在 " 受阻 " 消息發出的前夕,復星醫藥還在向外界披露相關收購進程,稱上述收購案目前尚需等待印度經濟事務內閣委員會 ( CCEA ) 審核批準,所以經交易各方協商,宣佈將交易之終止日進一步延長至 2017 年 9 月 26 日。
收購延長方案僅發佈 2 天,令復星醫藥沒有想到是,接踵而來的是 " 印度準備拒絕 " 流言。針對 " 流言 ",復星醫藥也在第一時間發佈澄清瞭公告:
" 就媒體報道公司收購 Gland 事項在印度經濟事務內閣委員會審批過程中或受阻,公司澄清,截至本公告發佈時,Gland 尚未收到收購事項審批結果的通知。"
澄清是做瞭,但因為收購延長的事實以及澄清文中 " 未收到 " 這樣模糊字眼,復星醫藥 A、H 股在二級市場又開始與大陰線為伴。以港股為例,截至 8 月 1 日收盤,該股收報 28.15 港元,下挫 1.57%,成交量 152.40 萬股,成交額 4308.75 萬港元,外流資金約 334 萬港元。
交割不是想割就割的
一向速戰速決的復星醫藥,怎麼會在 Gland 身上耗費一年之久,遲遲不見交割?那還得從 2016 年 7 月 28 日,復星醫藥與 Gland 現有股東 KKR 及創始人股東等機構簽署的那份協議說起。
據智通財經 APP 瞭解,按當時約定,復星醫藥擬以不超過 12.61 億美元 ( 約 84 億 ) 的價格,收購 Gland 公司 86.08% 的股權。從金額上看,這筆交易刷新瞭中國內地藥企海內外並購最高價。
眼光一向刁鉆的復星醫藥之所以能付出巨大代價,想必 Gland 有過人之處。資料顯示,Gland 成立於 1978 年,主要從事註射劑藥品的生產,有全球各大法規市場的 GMP 認證,美國歐業務群龐大。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Gland 的總資產為約 18.47 億,凈資產為約為 14.65 億;2016 財政年度 (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 ,Gland 實現營業收入總額約為 14.26 億,凈利潤約為 3.30 億。
以上述數據簡單衡量,這一收購的市盈率,超過 25 倍。而復星醫藥在 A 股市場,目前市盈率不到 25 倍 ( 截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收盤價 ) ;H 股約為 21 倍。完全屬於溢價收購。更讓人吃驚的,12.61 億美元還全部是現金。要知道,2016 年中期,復星醫藥年中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 38.45 億;2016 年全年也不過 45.38 億。
一個 Gland 就要拿 84 億現金去收購,這筆錢從哪裡來?於是,復星醫藥做起瞭自籌以及向金融機構申請不超過 8 億美元的貸款。
錢有瞭,再來看先決條件。智通財經查閱復星醫藥簽訂的協議發現,此次收購必須得在中、印、每三個國傢的同意下進行,缺一不可。並購金額太大、相關國傢法律公文又復雜,所以交割肯定不是三兩個月的事情。
同時,為防止時間占線過長,雙方還約定瞭時間界限。轉讓交割先決條件未能於 2017 年 1 月 27 日當天前完成,交易各方有權終止。但假如在 2017 年 1 月 27 日當天,隻是各國的批準文件沒拿到,而其他條件都已經達成,則終止日自動延長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
以復星醫藥以往的風格,其他條件 ( 如定金、付款等 ) 顯然不是問題,所以在 4 月 27 日時,復星醫藥表示,這一交易,已經被中國發改委批準,同時完成瞭美國、印度兩個國傢的反壟斷申報。在印度方面,交易已經印度外國投資促進委員會 ( FIPB ) 審議,並將推薦給印度經濟事務內閣委員會 ( CCEA ) 進一步審核批準。
可千算萬算,中印關系化成瞭雙方的絆腳石。另外,智通財經 APP 還發現一個有趣的事:
按約定由於未獲得中國國傢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境外投資核準而導致本協議被終止的,復星醫藥 ( 收購方 ) 應當分別向 KKR 及創始人股東各支付 1000 萬美元的分手費,而賣方這沒有這項規定。也就是說,假若最終因印度經濟事務內閣委員會的原因擱淺,復星醫藥是拿不到分手費的。
拿分不分手費其實已顯得並不重要瞭,隻是當前唯一能肯定的是,復星醫藥此收購勢必將再度延期,而股價自然也將受到 " 牽連 "。
(編輯:王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