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反洗錢規定 中國人壽、建信人壽等遭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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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吳敏 北京報道

1 月 19 日,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對違反有關反洗錢規定行為的四傢機構作出行政處罰,包括招商銀行重慶分行、中國人壽重慶分公司、恒大人壽、重慶錢寶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其中,對招商銀行重慶分行處以罰款 60 萬元,並對 1 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 2 萬元罰款。對中國人壽重慶分公司,處以罰款 22 萬元,並對 1 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 1 萬元罰款。對恒大人壽處以罰款 49 萬元,並對 1 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 2 萬元罰款。對重慶錢寶科技服務有限公司處以罰款 190 萬元,並對 2 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處以 2 萬、3 萬元罰款。

值得關註的是,近期因違反有關反洗錢規定行為被處罰的保險機構還有很多傢。

其中,人保財險長治市分公司因反洗錢被處以 20 萬元罰款,對 1 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 1 萬元罰款。具體表現為,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及相關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保存和交易記錄保存、可疑交易報告義務。人保健康險洛陽中心支公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客戶身份等級制度執行不到位,被處以 2 萬元罰款,該公司總經理王延軍被處以 4000 元罰款。建信人壽茂名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處以人民幣 5 萬元的罰款。同時,中國人壽四川及江蘇分公司也因相同原因被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處以共計 54 萬元罰款,8 名相關直接責任人員處以 21 萬元罰款。

這與近期金融業反洗錢大檢查不無關系。

2017 年 5 月央行同時發佈瞭《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義務機構反洗錢交易監測標準建設工作指引》以及《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開戶管理及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措施的通知》,直指反洗錢工作,對開戶管理和可疑交易進行控制。

2017 年 10 月,國務院親自出馬,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體制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三反意見》),將反洗錢工作提升到國傢層面。

此外,在 2017 年 9 月 8 日央行召開的 2017 年反洗錢形勢通報會上,央行黨委委員、副行長殷勇就指出,當前反洗錢工作形勢嚴峻復雜。一是金融風險總體仍有上升壓力,反洗錢工作面臨嚴峻挑戰。二是金融制裁合規風險凸顯,我國金融機構海外反洗錢合規風險上升。三是反洗錢國際標準趨嚴,我國面臨互評估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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