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藥制藥等 4 企業藥品不合規

03-08

北京商報訊(記者 錢瑜 實習記者 姚倩)3 月 7 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公告稱,經北海食品藥品檢驗所等 4 傢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山東魯藥制藥有限公司和福建三愛藥業有限公司在內的 4 傢企業生產的 4 批次藥品不合格。

公告顯示,山東魯藥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 161010 的三七傷藥片和電白縣清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 170101 的柴胡在性狀項目上不符合規定。此外,福建三愛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 160110 的復方當歸註射液、北海市中醫醫院生產的批號為 20170706 的利腰酒,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分別為可見異物以及裝量。

據瞭解,在上述企業中,山東魯藥制藥有限公司已不是 " 初犯 "。早在 2009 年,山東魯藥制藥生產的多批次復方丹參不合格被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批評;2018 年 1 月 11 日,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公告稱,山東魯藥制藥有限公司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規定,山東食藥監局依法收回該公司的《藥品 GMP 證書》。

資料顯示,山東魯藥制藥有限公司隸屬於山東魯藥制藥集團,該集團旗下擁有山東海潤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公司。其中,山東魯藥制藥有限公司生產范圍涵蓋片劑、膠囊劑、顆粒劑等劑型,心腦血管、消炎止痛、鎮咳平喘等系統用藥,主要產品有三七傷藥片、感冒清熱顆粒、益母草顆粒等品種。

針對藥品不合格,北京商報記者致電魯藥制藥官網聯系電話,相關負責人表示,造成藥品不合格的原因有很多,運輸存儲的不當也會造成藥品不合格,例如藥品置放在火邊或者受潮,均會對藥品造成影響。

公告稱,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相關部門對檢驗不符合標準規定藥品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對檢品來源單位依法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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