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廣告現疑似詐騙,七夕下單後花店玩“消失”

08-30

朋友圈廣告現疑似詐騙,七夕下單後花店玩 " 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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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左嘉玉    編輯  | 陸鵬鵬    

昨天是中國本土的七夕情人節。七夕節催熱瞭 " 浪漫經濟 "。今年的七夕節前後,鮮花和永生花仍是最熱門的禮物。京東消費數據顯示,電商消費額快速增長,火爆商業利潤背後隨之而來也產生瞭許多新型詐騙。

藍鯨獲悉,上海市民李先生昨日(28 日)號早晨在微信朋友圈裡看到瞭微信官方推送的廣告 " 鮮花預定配送 ",於是點進瞭其店鋪的微信小程序。在鮮花預定配送的微信小程序下單並微信支付成功後,便約定好下午兩點進行配送。到瞭下午四點半,花店還是沒有進行配送,也沒有給出任何配送人員的聯系信息。李先生聯系瞭花店的客服,對方表示今天是七夕,生意比較忙,需要再耐心等待。李先生表示自己可以上門取花,但被客服拒絕。客服提供瞭號碼為 4008360535 的服務熱線,但是幾次均未撥通。藍鯨隨後也撥通瞭客服電話,但均未回應。

到瞭晚上 19 點,李先生覺得事情不對,上網查瞭一下關於這個花店的信息,發現早在今年 2 月 14 日情人節的時候,網上也出現瞭對同樣商傢的詐騙投訴。

李先生表示,自己是在微信朋友圈公開推送的廣告裡下單的,他以為有騰訊大平臺做保證,應該萬無一失。沒想到遇到瞭這麼明目張膽的詐騙。藍鯨聯系瞭騰訊客服,對方表示暫不清楚此事,需要上傳圖片證據,等待後續處理結果。隨後李先生通過 110.qq.com 上傳瞭所有的圖片證據,截至發稿,騰訊並未作出任何回應。

 

朋友圈廣告對於電商詐騙來說是一種性價比很高的方式

  

騰訊社交廣告營銷平臺官網顯示:微信朋友圈廣告是基於微信公眾號生態體系,以類似朋友的原創內容形式在朋友圈中展示的原生廣告。用戶可以通過點贊、評論等方式進行互動,並依托社交關系鏈傳播,為品牌推廣帶來加成效應,按曝光次數計費。可提供給廣告主多種廣告形式,並利用專業數據處理算法實現成本可控、效益可觀、精準定向的效果廣告投放系統。

眾所周知,微信朋友圈廣告的覆蓋面和傳播力度巨大。

據騰訊內部人員給出的數據顯示,騰訊的微信日活量可以達到 9 億人群。而在這中間,微信朋友圈廣告投放的主要人群就是 20-40 歲的高消費群體。在如北上廣深的一線城市裡覆蓋核心用戶群體的滲透率達到瞭 93%。而日均微信公眾平臺圖文消息閱覽量就達到瞭 30 億次以上,公眾號廣告的平均點擊率也達到瞭 1.9%。簡單來說,根據上海 2015 年發佈的《2015 年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統計,全市常住人口總數為 2415.27 萬人。每天有 93% 也就是大概 2246 萬人對微信有著依賴性的使用。如果按照每個人都有刷朋友圈的習慣來計算,一條針對所有上海市民的微信朋友圈推廣廣告,所產生的影響有多麼巨大。

通過機器算法,微信朋友圈廣告對客戶的精準定位投放相當高效。

在騰訊內部人員給出的資料裡,微信朋友圈廣告對群體的篩選也有著非常精細的劃分。簡單的從性別,年齡,學歷,婚姻狀況,到地區,興趣標簽,購買能力,付費意願等先做一個基本的區分。詳細的從手機系統,運營商,是否連接 wifi 等等都有非常精準的數據分析,以至於投放的廣告針對目標人群,達到最佳效果。以李先生的事件為例,涉及詐騙的花店應該就就是選擇在七夕情人節早間 9 點鐘的時間段,定點向上海市核心區域 25-30 歲的男性用戶發起推廣。而在七夕當天中青年男性對購買鮮花的需求是巨大的,微信朋友圈廣告對詐騙網站的推廣起到瞭關鍵的推波助瀾的效果,從網上其他人發佈的受騙信息就可以證明這一點。

一方面朋友圈廣告效果顯著,另一方面投放價格並沒有外界想象那麼高,在許多人看來還相當 " 便宜 "。

藍鯨聯系瞭騰訊營銷平臺的客服,就微信朋友圈推廣廣告的價格進行咨詢。對方表示通過 MP 自助投放端投放廣告,主要以排期購買和競價購買兩種方式為主。排期購買指的是向所有城市開放,適用於所有朋友圈廣告形態的推廣方式。一般情況下,騰訊營銷團隊會提前預定排期,鎖定用戶群體,在固定時間向全體客戶推送。這種推廣方式單次預算 5 萬起,價格較貴,效果較明顯。而對於一些中小企業和個人,大部分會選擇競價購買的方式。

競價購買指的是提前選擇投放日期,鎖定目標人群且僅限於圖文廣告一種廣告形態。核心城市最低出價為 100 元 / 千次曝光,重點城市為最低出價 60 元 / 千次曝光以及普通城市 30 元 / 千次曝光。這種推廣方式下,每天的預算是 1000 元起。以詐騙花店為例,在七夕情人節一天做一次推廣,雖然隻需要幾千塊的成本,卻可以騙到每束鮮花 388 元乘以無數人頭的利潤,真的可以說是新型詐騙中的翹楚瞭。

當藍鯨詢問騰訊營銷平臺工作人員,關於在朋友圈做推廣的資質問題時,對方表示 " 這個事情其實沒你想那麼復雜,隻要你有公司註冊信息,工商許可號就可以。或者如果你曾經註冊過微信公眾號,也可以直接關聯,不會再進行其他的審查。" 由此可見,對於推廣商傢產品質量的本身,騰訊並沒有完善的監督管理體制。違法門檻如此之低,違法成本如此之小,不難讓人想到前不久被推上風口浪尖的 BOSS 直聘。

如果朋友圈廣告詐騙屬實,騰訊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新《廣告法》第五十六條有關規定,如果虛假廣告發佈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其先行賠償。如果發佈的虛假廣告所涉商品或者服務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發佈者還將和廣告經營者、廣告主一道承擔連帶責任。

有行業人士認為,在朋友圈發佈廣告,如果是商業廣告,又是虛假商業廣告,屬於《廣告法》調整范圍,需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從結果來看,盡管公眾號裡騰訊也有著免責聲明的外衣,但客觀上縱容瞭違法商傢的詐騙行為,監管不力的平臺始終有著不可推卸的連帶責任。

一位法律專業人士告訴藍鯨:" 起訴微信推廣詐騙商傢和起訴淘寶賣假貨一樣,難度很大。若不涉及金額巨大,平臺很難被追究法律責任 "。總之,社交媒體不是法外之地,大的平臺在利益驅動面前更要三思。截至發稿,藍鯨始終未得到騰訊關於此事的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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