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7 日,廣州市政府在《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中提出 16 條新政策,其中一大亮點就是強化 " 租購同權 ",簡單地從字面上理解,這意味著租房和購房者的子女享有同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的權益。新政一石激起千層浪,成為社會關註熱點。
從理論上講," 租購同權 ",人們不再因買房或租房分為三六九等,入托入學等公共服務也不再因買房租房而分配不公,買房租房都一樣,其意義之重大遠超過簡單地增加幾套租賃房的供給,因為它賦予瞭租賃房新的內涵。
如果說增加租賃房供給是一個數量的變化,那麼 " 租購同權 " 將使租賃房發生瞭 " 質 " 的飛躍。
這對廣大租房人無疑是一個福音,對緩解大中城市住房供給短缺、優化供給結構,滿足不同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和平抑住房價格均有著不可低估的促進作用。
但要讓這一重大利好政策真正落地,提升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仍有待許多具體的工作要做或配套政策出臺。
首先,承租人享受 " 同租同權 " 是有門檻的。
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學必須滿足一些 " 基本條件 "。廣州的具體條件包括:有本市戶口,或是持有人才綠卡的子女,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隨遷子女。此外,承租人要符合本地無房、租房有備案兩個條件。隻有符合上述條件的,教育部門有責任為承租者子女安排義務教育的學校,且可以是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
在全國許多城市,類似的情況屢見不鮮。戶口、居住證、就業證、居住地期限、社保年限、積分和租房備案等仍是享有 " 租購同權 " 的先決條件。
而這些對於許多剛進城、新就業的年輕人和城市流動人口來講仍是無法逾越的鴻溝,將子女送回戶口地上學仍是不得已的選擇。
其次,優質教育資源有限使租房就近上好學校的機會渺茫。多年來,中國的教育投資多投向瞭大學,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小學和中學,甚至高中的投入較少;各城市有動力有土地開發興建大學城,但興建幼兒園和中小學的卻寥寥無幾。無論是幼兒園、中小學校的數量和師資力量都無法滿足市場的需求,更無法與高等院校抗衡。
根據國傢統計局 2015 年數據,中國小學和初中的生師比是 17.05 和 12.41,而普通高校的生師比是 17.73。相對於龐大的生源,政府投入少、教師力量不足必然帶來中小學優質資源的短缺。" 租購同權 " 政府可以保證租房者子女有學校上,但不保證一定能就近上好學校。當下各地都在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均等化的改革,有產權房的子女都無法按自己的意願就近上好學校,都必須先提交學齡兒童的戶籍(居住證)、房產、居住年限等基本信息,納入互聯網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單校劃片或多校劃片入學。顯然,要想從根本上解決租購不分、地域不分、教育機會均等化的問題,政府還應加大義務教育的投入,提高義務教育教師力量的水平。
第三," 租購同權 " 對房價和租金的影響。新政能否引發房價的大跌或學區房租金的暴漲?短期看,新政對住房市場的影響微乎其微。原因很簡單:
一是政策的落實有時滯性;
二是政策落實有不確定性;
三是租購入學的競爭優勢差異。租房在性價比上可能不次於購房,既能滿足住房需求且價格比較低,但一個花百萬千萬的購房人與一個租房人(居住時間一樣),誰有入好學校的優勢或優先次序呢?
四是房價與租金的漲跌關鍵取決於市場供需關系的變化。如果付瞭高房租也沒得學上,那麼有多少 " 達標 " 承租人敢於拿孩子的前途冒險,願意參與推高學區房租金的大戰呢?潛在的承租人少,學區房租金暴漲的可能性有限。
租購同權對購房價格的實質性影響取決於租賃房市場的發展和新政是否能真正的落實。但從長遠來看,租賃住房市場的發展的確有助於優化租房供給結構,滿足居民多層次的租房需求,如果有更多的公共福利與之配套,對平抑住房市場價格將產生積極的影響。
德國是發達經濟體中住房租賃市場占比較高(占住房市場 50%)的國傢,租購同權,沒有任何身份和公共服務權益差異,因此,德國住房價格極其平穩,波幅在 2%。
簡言之,租購同權要想取得滿足住房需求、共享基本公共服務和平抑房價的效果,政府仍需在戶籍、義務教育和公共服務供給上下功夫,做實事。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