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租賃、共有產權房供地將占新增量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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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租賃、共有產權房供地將占新增量 30%

出處: 作者:孫穎妮 網編:張暢 2018-03-19

北京商報訊(記者   蔣夢惟   實習記者   孫穎妮)3 月 17 日,住建部部長王蒙徽公開表示,推出共有產權住房和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是解決住房問題的兩個重要方法,目前全國廣州、深圳、南京、杭州等 12 個試點城市已經成立 51 傢國有租賃公司,所有的試點城市都已建立起由政府主導的租賃住房交易和管理服務平臺。預計到 2020 年,我國提供給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的用地將占到增量的 30%,北京中原地產市場部研究總監張大偉解讀稱,此處占增量的 30% 是指新增供應用地,而非住房。

據悉,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銷售價格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並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王蒙徽介紹,住建部推出的共有產權住房是由政府主導提供給無房戶的,比市場價要低,目前支持北京和上海開始試點,其他城市也已開始實施。

相關專業人士表示,共有產權住房對於購買者有著嚴格要求,必須符合城市中低收入群體標準才能夠申請共有產權住房,這讓中低收入的群體能夠買的起住房,完善瞭傳統的經濟適用房制度。同時,共有產權住房對於改善住房供應結構,縮小貧富差距有著重要意義,共有產權住房將商品房按照市場渠道進行分配,住房本身沒有任何的差異,不會由於住房環境不同而導致階級分化,購房者之後能得到完全的產權也是一種投資的方式。此外,在共有產權住房制度中,政府出資占有一定的住房產權,這部分資金具有瞭收益性和流動性,以類似於租金的方式回收,回收的資金重新投入到共有產權住房體系中,這樣循環利用資金避免瞭傳統保障住房的建設資金,從而減少瞭政府財政負擔。

近年來,我國加快推進,共有產權住房和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2017 年 4 月,住建部、國土部發佈《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超大、特大城市和其它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熱點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產權房供應。2017 年 7 月,住建部會同國傢發改委、國土資源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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