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銀行上海一支行員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07-28

中國經濟網北京 7 月 28 日訊 今日,上海銀監局公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2013 年、2014 年,張偉作為民生銀行廣場支行員工,私售非本行產品,並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民生銀行未能通過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發現並糾正其員工的私售行為,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張偉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因此,張偉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上海銀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滬銀監罰決字〔2017〕25 號)

(張偉)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滬銀監罰決字〔2017〕25 號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個人姓名

張偉

單位

名稱

——

主要負責人姓名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2013 年、2014 年,張偉作為民生銀行廣場支行員工,私售非本行產品,並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該行未能通過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發現並糾正其員工的私售行為,內部控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張偉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

行政處罰決定

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17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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