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酒最嚴經銷秩序文件流出

09-03

幾天前,茅臺 8.28 北京大會成為行業關註的焦點,會上一系列的措施講話為當前火熱的茅臺酒行情降瞭降溫。而今天酒說獲悉,會後一份更為詳盡的官方文件出臺,旨在堅決維護茅臺酒的經銷秩序,同時要求 " 傳達至區域市場每位經銷商 ",態度可謂懇切,力度也可謂史上最嚴!

酒說整理文件的核心要點如下:

一 " 五不 "、" 五高度 " 指導思想

" 五不 " 即:公司維護價格的態勢不減、引導經銷秩序規范的力度不降,維護消費者、經銷商、企業三方長遠利益的決心不變,對破壞經銷秩序的行為追責尺度不松,對違反合同約定、擾亂經銷秩序、傷害消費者利益、傷害茅臺品牌等行為絕不姑息。

" 五高度 " 即要求全體經銷商要 " 從講政治的高度、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從講誠信的高度、從利國利民的高度、從守紀律的高度、從防止破窗效應的高度、從市場規律的高度 " 統一思想,共同打好這場穩價攻堅戰,堅決將茅臺酒價格穩定在合理區間。

二兩個目標

一是保持主渠道終端價格穩定。繼續實行 " 飛天 53 度 500ml 茅臺酒終端供貨價不超過 1199 元,零售價不超過 1299 元,雞年生肖酒終端供貨價不超過 1399 元,零售價不超過 1599 元 " 的價格穩定目標,務必保持終端價格穩定。

二是保障終端購買需求。建議全體經銷商保障專賣店主渠道終端供給,樹立價格標桿,引導消費者選擇主渠道購買茅臺酒,切實解決終端渠道無酒銷售,消費者買酒難的問題。

三酒廠的 " 非常 " 手段

1.調整生產品種結構,全力保證普通 53 度茅臺酒的生產。從 8 月 16 日至 9 月 30 日,除陳年酒、雞年酒按正常計劃生產外,其他小規格品種、個性化品種原則上不再安排生產;調減 2017 年度 43 度茅臺酒 30%-50% 的銷售計劃,增大 53 度茅臺酒生產量。

2.增加旺季市場投放數量。一是國慶中秋前投放普通茅臺酒 5600 噸,其他規格品種 600 噸;二是加快業務開票量,從 8 月 15 日起,每天開票量從原來的 80 噸提高到 180 噸以上,力爭滿足經銷商國慶中秋前的銷售需求,同時統籌調配好元旦春節銷售投放。

3.收緊零售酒簽批。除重要業務合作單位,原則上不再簽批零售酒;

4.科學合理安排物流發運。根據每天各品種開票情況、庫存情況及生產情況,按照專賣店優先、先遠後近的原則合理安排發運。經銷商普通 53 度 500ml 茅臺酒開票量 1 噸以內的可一次發運;1-5 噸的分 2-3 次發運,時間間隔 1 周;5 噸以上的根據開票情況分 3 次以上發運,時間間隔 1 周;物流部門須加班加點,必須保證從審單起 15 個工作日內將貨物發運至經銷商。

四渠道層面 5 個重磅措施

1.全面推動雲商網點,加快線上線下融合:

一是從 8 月 15 日起,各專賣店、特約經銷商、自營公司,必須將年度剩餘計劃量的 30% 以上通過雲商平臺進行銷售;

二是已開通雲商業務但交易不活躍的經銷商,從 8 月 15 日起必須恢復雲商交易;

三是未開通雲商業務的經銷商,須於 9 月 30 日前開通並開展工作。9 月 30 日後仍未開通的經銷商,暫停其供貨業務辦理,暫緩 2018 年合同簽訂;

四是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平臺交易量未達 30% 的經銷商,按同比例扣減 2018 年合同計劃。超過 30% 的,將在活動支持、業務辦理、合同計劃、工資補貼、評先評優等方面給予獎勵;

五是各雲商網點在辦理雲商訂單發貨時,須完整錄入配送產品的物流碼和生產日期,凡通過雲商平臺正常銷售的產品,有雲商訂單的,營銷公司在市場巡查中不予追究責任;

六是經銷商要積極宣傳茅臺雲商,引導消費者通過雲商平臺購買,做好平臺月度銷售計劃,保障平臺產品持續有售;

七是營銷公司半年工作會期間,由電商公司對省區營銷人員進行雲商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

2.建立健全會員服務體系。專賣店、特約經銷商是茅臺銷售和服務的主渠道,直接面對終端消費者,在公司未投入運行營銷體系會員服務系統之前,鼓勵其結合自身條件,利用當前消費需求旺盛的時機,建立健全會員服務體系。

一是按消費者累積購買產品數量實行會員分類管理和服務,將年消費 10 件以上的發展為核心會員,年消費 10 箱以內的發展為重要會員,大眾消費者發展為普通會員。

二是對於核心會員按 " 小批量、多批次 " 的銷售原則,在保證供給的同時穩定價格,穩定消費群體。

三是強化終端服務和文化宣導。

3.全面推動誠信經營和規范管理。經銷商須通過公佈經營地址、電話、舉辦互動活動等形式,自願主動地向消費者做出保證供給、穩定價格、不囤貨捂售、不捆綁搭售的承諾,杜絕轉移庫存、關聯交易、向名煙酒店、批發市場供貨或設點進行高價銷售等行為,傳達維護消費者利益的聲音,將消費者吸引到以專賣店店面銷售和茅臺雲商線上銷售為主的主渠道購買茅臺酒。

4.合理制定銷售計劃,保證主渠道有酒銷售。

一是保證專賣店、特約經銷商經營場所等主渠道每天有酒銷售;

二是保證茅臺雲商上線每天有酒銷售。具體分配原則建議如下:

5.協調好大眾渠道,樹立標桿,規范茅臺酒銷售秩序。

建議供應大眾渠道的經銷商根據計劃量情況,選擇有代表性的商超、電商、連鎖煙酒店等大眾渠道,建立穩定的大眾分銷體系。大眾分銷渠道必須要保證穩定供貨,同時必須有良好合作協議,不能突破價格約定。

一是銷售公司策劃部統籌協調,重新梳理統計最新的供貨名單並做好備案;

二是根據渠道實際銷量,堅持實行 " 小批量、多批次 " 供貨原則進行供貨;

三是選擇當地部分影響大、信譽好的終端渠道進行合作,簽訂書面協議,樹立大眾終端零售價格標桿,並向省區備案;

四是安排專人跟蹤,保證茅臺酒上架銷售,杜絕貨物轉移集中銷售、虛假銷售。

五監督問責規定

1.加大市場調研力度。主要采集目標為:經銷商銷價、供貨終端網點價格及銷售情況、是否存在囤貨捂售、捆綁搭售、轉移庫存、關聯交易、向名煙酒店、批發市場供貨或設點高價銷售的行為。

一旦發現經銷商銷售價格越過紅線,存在以上行為的,列為合同履行情況重點考察對象,立即停止 2017 年剩餘合同計劃辦理,明年不再續簽合同;凡查實屬經銷商供貨的終端網點價格及銷售行為違規的,經經銷商協調後,拒絕配合整改的,對該網點停止供貨,列入黑名單。

2.引導與監督並重,強化落實。9 月 1 日起,凡查實經銷商不按其承諾渠道供應產品,導致自身經營場所無產品銷售達 3 天及以上的、或未做好銷售記錄,無法說明貨物流向的,公司將暫停其業務辦理,扣減履約保證金 30%,扣減合同剩餘計劃量 30%;年度內累積兩次的,一律終止 2017 年合同,扣減全部履約保證金,次年不再續簽合同。

3.加強考核。公司將著重檢查省區、部門及省區營銷人員、公司市場人員在政策宣導、價格穩定、指導經銷商完成計劃分配、產品銷售跟蹤、市場調研等方面的工作情況及成效。對未按公司要求完成相關工作的嚴肅問責!

4.經銷商聯誼會作為公司經銷商自治組織,應加強聯誼會自律性建設,要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協助公司做好穩價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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